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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7 09:42:01| 人氣1,97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地方制度法專題:自治文化立法的課題—以台南市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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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是台灣的文化古都,業經由市政會議通過《台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草案,準備送市議會審議,該自治條例可以說是全國首創的歷史街區之地方法律,未來如果順利通過施行的話,將可對歷史街區及其間老屋進行指認(也就是俗稱的盤點),並研擬出規劃修建及使用補助等機制,以實現台南文化首都的自治立法權……

  2012年2月20日,台灣文化法學會秘書長廖凰玎撰文《地方文化自治立法該上場了》(載於台灣的中國時報)指出,地方有當地的文化特色,是地方或城市文化治理的時刻了,它更是表彰地方或城市在全球化過程中的重要指標;基此,地方文化自治、城市/都市的文化治理、文化自治立法等等,藉以展現地方文化特色的時代已經來臨。

  他認為《地方制度法》,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對其地方的文化事項具有地方立法權。所以,地方政府如何善用這地方文化自治立法權,針對地方文化特色進行立法,與民眾結合鼓勵參與,透過夥伴合作、文化美學藝術教育、參與制度建立、培植非營利組織、資源計畫整合、創新地方文特色模式、振興地方文化創意產業,呼應全球化地方文化思維與文化環境治理,發展提升地方文化公民權,是非常重要的地方事務。

  不僅如此,他認為民主國家施政應循由下而上的原則,地方可處理的文化事務應由地方優先處理,對於地方的文化事務,中央應處於輔助與補充的地位,是一種輔助性原則,非指導或方針指示性。而中央應注意各地區文化發展是否呈現出差距,涉及到文化權的不平等,故中央仍應視各地方文化需要,依憲法規定,給予以補助或由其來辦理。

  在廖凰玎的眼中,他認為台東縣議會三讀將公共藝術自治條例拍板定案,或者是台北市的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之施行,都是值得關注的地方文化自治立法事例。實際上,除了台東縣或台北市的文化立法事例之外,台南市的地方文化立法也值得參考,因為台南市正是台灣的「文化古都」、「文化首都」。

  以台南市來說,就漢人的移民史觀之,府城舊市區開發得早,許多老街老屋也保留著往昔的歷史紋理,但過去以來的台南市民未必有文化資產保存的理念,使得具有人文歷史保留價值的老街老屋面臨著保存的危機,如安平區的延平老街、中西區的海安路,以及湯德章故居等等之維護或重建,均屬之。因此,台南市真的需要自己的《台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整合都市計畫、消防公安、歷史文化保存的競合問題。

  質言之,歷史街區振興及保存,當然是地方文化自治立法的重點。但是,除了歷史街區、古厝老屋之外,珍貴樹木或是百年樹木也值得保護。亦即,台南市也正視到了為有效保護當地的珍貴樹木,對於可能侵害或影響行為應予禁止。在珍貴樹木所在地,從事建設建築開發行為,致影響珍貴樹木生長之虞時,應以原地保留為原則。例外且必要時,始得擬具珍貴樹木的移植及復育計畫,將其移植至轄區內的另一處所。因此,2012年2月底,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會議通過《台南市珍貴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將珍貴樹木之認定標準與公告程序等等內容予以規範清楚,準備送市議會審議,是值得肯定的做法。

  當然,歷史文化、自然資源也可以和觀光結合。所以,2012年2月底,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會議另通過《台南市四草水域觀光管筏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更是全國第一個針對濕地旅遊觀光所制定自治條例的直轄市、縣市,也值得肯定。不過,回到真正的地方文化立法來說,台南市還缺少了推動或辦理公共藝術的自治條例之立法,蓋《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即規定,公有建築物或政府重大公共建設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價值不得少建築物造價的百分之一,目前包括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甚至花蓮縣、台東縣等均已制定相關條例予以規定,台南市也應該加以仿效。

  最後,有關文化節慶、文創產業的自治立法也應該市台南市未來必須努力的方向!

台長: Macoto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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