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趕時間坐計程車的時候,突然從巷子裏衝出一輛摩托車,看也不看的就從我們眼前劃了一個大弧度右轉;後面煞車聲四起,我們也差點撞了上去。
現在的機車都是這樣騎的。司機搖了搖頭。
對於這樣驚險的鏡頭,我們彷彿已是像呼吸空氣般的習慣。要注意的人是誰呢?考試也考過了,駕照拿到了手,腦袋得換成另外一顆。
父親在家附近的時候,喜歡走在馬路中央;我拉著他往路邊走,口裏一直提醒著:要小心、小心車哪!
「沒關係,他們不敢撞我。撞我他就倒楣了。」
「為什麼呢?」我問。
「他犯法呀!」父親理所當然的講得大聲。
爸爸。我執著他手很嚴肅地跟他說。曉得麼?一旦出了事情,這世界上不會存有公義和平等。花再多的錢、關得再久,或是一命抵一命,也還不了什麼公道。我寧可什麼事都沒發生,任何家屬都該這麼覺得的,你還想法律懲罰肇事的人,能給我們什麼安慰呢?
騎機車的朋友,忘記了車子給他帶來的便利,也須付出同等的社會代價;那代價,不是幫他付錢的老子該注意的,也不是賣他車子賣他保險的售貨員該注意的,駕駛技術好不好不是出不出事的保證書,遵守交通規則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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