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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1 07:53:00| 人氣174,277| 回應48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灣烏龍版的「少女殉情記」(管仁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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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7月19日,台灣發生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新聞,台北鬧區裡國民黨所屬的中國院線,旗下的中國、國泰、梅花、松都、復興等九家大戲院,竟然無預警的全部「停映」一天。由於那年代電視僅有三台,錄影機也還不普及,電影院簡直就是聚寶盆;管你什麼天災地變,即使是老蔣駕崩,妓院可以休息,戲院就是不能休息。何況7月19日正逢週六,又在暑假期間,這樣的黃金檔期,究竟是誰敢「太歲爺頭上動土」,讓國民黨的戲院「開天窗」?

  其實「停映」的問題不在戲院,而是這九家戲院要上檔的《少女殉情記》,號稱是台灣版的《羅密歐與茱麗葉》,劇情實在太敏感了。負責電檢的新聞局電影處,深恐再次挑動省籍情結的敏感神經,讓方興未艾的黨外勢力有機可趁,因此在上映前臨時決定延緩發照。但這樣一來,等於是在替這部電影打免費廣告,連還在專三升專四暑假間忙著打工的我,一聽到被修剪後能上映,也專程來看了這部廣告上說是「真人真事改編,禁拍30年解禁」的國片。

  要介紹《少女殉情記》之前,必須先說明一下什麼是《羅密歐與茱麗葉》?《Romeo and Juliet》是戲劇大師莎士比亞的作品,被多次改編成歌劇、芭蕾舞劇、交響樂、電影及電視作品。知名度之高甚至超越了他的四大悲劇《馬克白》、《奧賽羅》、《李爾王》及《哈姆雷特》。故事大致是說維洛納城裡的蒙特鳩與凱普雷特兩家是世仇,但蒙特鳩的兒子羅密歐卻在舞會裡,與凱普雷特的女兒茱麗葉一見鍾情,羅倫斯神父為了化解兩家的仇恨,便為兩人證婚;而不知情的凱普雷特,依然把女兒許配給巴理斯。

  在一次械鬥裡,羅密歐的朋友莫庫修,被茱麗葉的哥哥提伯特殺害,羅密歐也殺了提伯特,以致被法庭宣判驅逐出境。羅倫斯神父為了促成這段姻緣,讓茱麗葉先服下假死的毒藥,想等到羅密歐回來後,再將她從墓穴挖出來遠走高飛;但羅密歐沒接到這個消息,以為茱麗葉真的死了,立刻服毒自盡,醒來的茱麗葉看到心愛的羅密歐已死,也跟著吞下真的毒藥,羅密歐與茱麗葉相繼殉情後,兩家人都被這對情侶的愛情感動,從此化解了所有仇恨。

  台灣的省籍情結由來已久,並非起自228事件,從清代台灣四大奇案裡的《周成過台灣》與《林投姐》與就能看出。《周成過台灣》是說清代規定內地來台的移民不得攜眷,福建安溪人周成因為飢荒,獨自來台謀生,並另娶江山樓名妓郭阿麵。數年後周成元配來台尋夫,卻遭周成下毒殺害。日後周成被元配冤魂附身,發瘋殺死郭阿麵,然後自殺。《林投姐》則是說汕頭移民周亞思來台謀生,在台南騙了寡婦李招娘成親,拐去她的財產回老家另娶,李昭娘在兩個孩子餓死後,在一個雨夜裡扼死幼子,並上弔於林投樹上,被稱為「林投姐」。後來她的冤魂跨海報仇,周亞思發瘋後殺死妻子和兩名幼子,然後自殺。

  早在清朝時代,台灣民間就流傳這兩個故事,警告本地人千萬別將女兒嫁給中國來的移民,這種舊移民排斥新移民的現象,其實是舉世皆然。但1949年來台的移民,是跟隨老蔣這個流亡政權;而在兩年之前,老蔣還派軍來台執行了殘酷的屠殺。作賊心虛的老蔣與其特務集團,當然害怕《周成過台灣》與《林投姐》這類的戲劇,除了下令查禁外,竟異想天開的想搞一段台灣版的「羅密歐與茱麗葉」。然而也不知是老蔣豢養的這群特務不用心,還是真的笨到沒藥醫,竟導演出以下這段比《周成過台灣》與《林投姐》更難堪的《少女殉情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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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1月13日正逢星期五,就是西洋人最忌諱的「黑色星期五」。清晨六時,比台北市區更加寒冷的淡水河邊,務農的陳墾福和平日一樣,扛著鋤頭準備去田裡,但經過涼州街淡水河13號水門時,突然看到草叢裡似乎有一塊花布,布的上方還隱約可以看出是女用白色內褲、圓潤豐滿的臀部與白晰修長的大腿?陳墾福心裡立刻浮起一股寒意。走近一看,果然發現那是一具上吊自盡的年輕女屍,他嚇得拔腿就跑,並向警方報案。台灣省警務處刑警總隊技士陶鳴義與法醫葉昭渠,立刻奉命來到現場。

  死者是用一條約一公分粗細的白色綿紗繩,一端綁在河堤石柱上,一端綁在脖子上,腳部離地近半公尺,可見其求死意願堅決。河堤旁還有一個藏有新台幣三十三元的小錢包,二本用白紙包裹的日文筆記本,其中物理筆記裡,夾著一封「致 台灣廣播電台 張白帆先生」的遺書;縫紉筆記本裡,則夾著一封「致 陳素娟」的遺書。警方調查後發現,死者桃園縣的21歲女子陳素卿。那封「致 陳素娟」的遺書,其實是寫給她父母親的,但因為他們受日本教育,不懂中文,所以請妹妹陳素娟代為轉達,這封遺書是這樣寫的:

爸爸!媽媽!

  我現在要和您們永遠告別了;但是,請您們不要傷心。您們把我養得這樣大了,我不能永遠在您們身邊服侍您們,這是我很大的不孝,所以我現在要走這條路,心裡也是十分的傷心。

  我現在無話可說了,說有什麼用呢?如果當時您們聽了三元的話,答允我和張先生結婚,我現在也不會走這條路了,但是現在說一千句、一萬句也沒有用了,叫我去嫁我所不愛的人,我是死也不肯的。我的愛情現在已經是絕望了,我再生活世間,有什麼意思呢?

  我的心很痛,我沒有話說了,我只要求您們不要傷心,也不要去害張先生,張先生是很好的人,我到死的時候也是愛他,請您們千萬不要去害他,他不是亂來的人,他說有對不起我,我們的愛情到現在都十分清白,這一點我可以對得起您們,請您們千萬不要害他吧!

  我也要求你們以後不要再仇恨外省人,外省人有壞的,也有很多比本省人更好的,如果素娟妹妹將來也愛了像張先生這樣的外省人,請您們不要再阻止吧!最後敬祝您們健康。

          您們不孝的女兒 素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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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陳素卿寫給父母的遺書裡可以看出,原來是台灣女子愛上了外省男人,卻遭父母反對而不能結成連理。另外一封寫著「未能比翼共此生,但願連理度黃泉」的遺書,則是寫給家住大安區仁愛路三段50巷1號,擔任台灣廣播電台編審的張白帆。這封冗長繁複、內容哀怨的萬言書,內容不外乎兩個重點:

  一是痛斥張太太徐冰軒
「我不會像她那樣不要臉,不像她那樣不顧處女像聖潔上的自尊,只是用身體作本錢來搶佔別人的愛人。」「我們四年的愛情,還是這樣純潔,這樣才對得起父母和自己的內心。但是那個狐狸精和你認識了兩個月,就和你做出那麼不要臉的事情。但這是她不要臉,我不怪你,我很了解你,你是一個很純潔的青年,我們兩年的日子,來往那樣親密,你從來也沒有對我要求我要做那樣的事情。」「一定是她要把你佔去,所以就用那麼不要臉的手段來引誘的。想到這裡,我死也不甘願。」


  至於萬言書裡的另一個重點,則是讚美張白帆「有時我倒在你的懷裡,你也只是摸摸我的頭髮,再多只是把手放在我的胸前,我常常不相信你們外省人會這樣老實。」「張!我不怨恨你,我只怨自己的命運,恨自己的家庭,如果我父母當初答允我與你結婚,現在你也不會給那人佔去,我也不會走上自殺那條路,我怨恨我的家庭為什麼那樣仇恨外省人。」「你是那樣的誠實、那樣的用功,對人是那樣的和氣,這一切都是我從來沒有看見一個人是這樣的。你教我說國語、學國文,教我怎樣做人、怎樣做朋友、怎樣孝順父母、怎樣愛祖國。」

  陳素卿因父母反對她與外省人通婚,以致情郎被另一個「不要臉的狐狸精」佔住,逼得她只能以完璧之身殉情,待死後化為厲鬼,再去找狐狸精報仇。那封充滿著深情、哀怨、無奈、悔恨的遺書,一方面勸父母不要排斥外省人,一方面又讚美外省男人是這樣博學、友善、愛國、孝順、專情又不好色。老蔣身邊的特務集團,一時之間無不見獵心喜,《中央日報》不但在1月14日全文刊載這封萬言書,還刊出張陳兩人的情侶照,這段台灣御用欽定版的「羅密歐與茱麗葉」,就此揭開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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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素卿出身鶯歌望族,其父陳永裕遵照習俗,未婚女子自殺的喪禮要從速從簡。但老蔣的特務們已為本案定了調,由《中央日報》帶頭的御用媒體,對陳永裕口誅筆伐,連「可欺之以方」的台大校長傅斯年也上當了,在1月18日寫了「家庭之束縛」,痛批父母不該斷送年輕人前途,還與沈剛伯、毛子水與另一名台籍教授蘇薌雨,四位教授在1月19日聯名發表公開信,號召社會發起補葬,信裡提到「同人相逢皆談此事,不勝傷情,何感人之深也!」「願同此心者集其薄貲」「葬陳女士於山水清幽之所、塵囂不染之間」。也就是不但要將生前與台大毫關係的陳素卿,風光大葬於台大校園,還要建紀念碑表揚她誓死維持貞節。各方民眾的捐款,紛紛湧入中央日報社與台大秘書室。

  由於社會輿論的壓力太大,陳素卿的父親陳永裕並未出面領屍,而是由叔祖陳新代領後火化,在南京東路上的極樂殯儀館設立靈堂。靈堂雖然簡陋窄小,但所有遷台外省人中的黨、政、軍、學各界名人,幾乎全都趕來悼念致祭。傅斯年還親題輓聯「無緣何生斯世,有情所累此生」。大家硬逼著早已結婚的張白帆披麻載孝,以「未亡人」名義向悼念貴賓答禮,還題了「千古情痴」的輓額。這些大人物只怕自己的女兒死了,喪禮也不會搞出這麼大的排場?

  但也不是所有來台的外省人都這麼笨,任由老蔣的特務們擺佈。例如《新生報》記者姚勇來,就對只受過日文教育的陳素卿,卻能寫出這麼冗長的萬言書感到不解。更奇怪的是陳素卿給她父母的遺書,竟然在信封上將妹妹的名字寫成「陳素娟」,但她妹妹的名字卻是叫「陳素絹」,自己親妹妹的名字怎會寫錯?可是向刑警總隊技士陶鳴義查證,核對日文筆記與中文遺書的筆跡,卻又是出自同一人。這兩本日文筆記經家人檢視後,確認是陳素卿所有。那麼遺書是陳素卿親手書寫應該無誤了。

  另一方面,雖然遺書裡將兩人關係說得如此純潔,張白帆頂多只是把手放在陳素卿的胸前,可是姚勇來向驗屍的法醫葉昭渠求證,陳素卿是否還具完璧之身時,葉昭渠卻只笑著說:「那要問她才知道啊!」姚勇來便發現其中必有玄機,於是向台北市內的各家旅社查詢,終於在延平北路一段6920號中興旅社的住宿登記簿裡查出,自1948年11月起至1949年12月止,張陳兩人在此投宿多達17次,張白帆花錢開房間,總不會為了整晚「只是把手放在我的胸前」吧?再向張陳兩人共同的同事白碧桃求證,白碧桃說:「去年八月,張白帆託我轉交一個包袱給陳素卿,我打開一看,竟是一張染有血跡二尺見方的灰布,我就知道他們已經有了超友誼關係。」

  查到這裡,姚勇來心裡已經有點數了。再追查下去才發現,原來張白帆本名張清溪,1948年4月於廈門因竊盜罪被判刑四月,緩刑三年。他自知在當地已混不下去了,就改名張白帆來台。雖然小學都沒畢業,卻敢偽造台大學生證,在閩台日報謀得副刊總編一職,因而認識了擔任會計的陳素卿。由於陳素卿年輕貌美、家境富裕,又是長女,張白帆心想必有豐富嫁妝,於是死纏爛打,終於在11月初在中央旅社得償宿願。但張白帆央人去提親時,卻被陳永裕看穿了是個騙子,就禁止女兒與其交往,還預備將她嫁給邱姓表哥。陳素卿由於已經被張白帆破了身,在「從一而終」的傳統觀念桎梏下,也就死心蹋地的跟從張白帆。

  1949年1月,張白帆用偽造的台大學生證,又混入台灣廣播電台擔任編審,並認識了播音員徐冰軒。交往不到兩個月,三月初就在徐冰軒的宿舍裡,兩人做了「愛做的事」。由於六月間徐冰軒就有了身孕,於是兩人在電台同事的祝福下完成婚事。但因陳素卿不甘就此罷手,張白帆也樂在齊人之福中,以致婚後與陳素卿仍藕斷絲連。11月底,陳素卿在鶯歌的家人催婚日急,她只好一直打電話給張白帆,張白帆就替她寫了這兩封遺書,騙她抄完後寄回家中,讓家人以為她以自盡後,兩人再一起私奔、遠走高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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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1月12日下午六點,陳素卿由於被父母迫嫁,她深恐失身的事實會在洞房花燭夜曝光;又不甘心自己一直沒名沒分的跟著負心郎。又急又氣之下,就在台北車站不斷打公共電話去台灣廣播電台,張白帆卻愛理不理。到了晚間九時,張白帆才勉強同意在淡水河6號水門見面。兩人邊談邊走到13號水門時,陳素卿威脅說:「不是說好要一起私奔的嗎?你做不到,那就一起自盡吧!」張白帆不堪其擾,竟解下腳踏車後座的白棉繩給她,自己騎車回電台。

  到了晚間11時,張白帆又在電台裡接到了陳素卿的電話,為了一了百了,就騙陳素卿說要一起殉情。兩人在13號水門的石柱上,張白帆綁了兩根繩子,但他先將自己這跟打了活結,而陳素卿那根卻是死結,兩人相約套在脖子上,同時一躍而下。結果張白帆安然落地,陳素卿卻香消玉殞了。張白帆收起另一根繩子,騎上腳踏車回電台。第二天清晨陳素卿的屍體與遺書被發現後,警方照信封上的地址通知張白帆,他才假裝震驚與哀慟的奔赴現場。但是百密一疏的是沒有警察帶路,走在前面的他竟能直接走到自殺現場,這個破綻觸動了姚勇來的職業敏感,加上刑警總隊的積極追查,「加工自殺」的命案才在一星期後偵破。

  張白帆被警方收押後,台北地檢處以「39年起字第562號」起訴書提起公訴,一審被判死刑。1952年1月30日,經四名律師辯護,高等法院才改判有期徒刑七年。但除了殺人罪、偽造文書罪,還有原來的被判緩刑的竊盜罪外,他還多了一條誣告罪。原來是他在看守所時,有11名與他素昧平生的外省男子,因他的負心而被牽連,遭交往中的本省女子家庭反對,所以藉探監之名而「問候」他;在獄中閒極無聊的張白帆,就寫萬言書指控這11人為匪諜。還寫一封長信給妻子徐冰軒,自承是在台臥底的匪諜,保安處對張白帆的無聊行徑極為不滿。

  1954年8月,由於監獄爆滿,老蔣頒布了戡亂時期疏通監所人犯處理條例,包括張白帆在內的二千多位受刑犯及被告,可在中秋節前獲得保釋。但張白帆出獄前竟異想天開,計畫出版一本描寫自己情史的長篇小說,而且還以「一代情聖」自居。由於本案引起了台灣極嚴重的省籍節結,很多青年男女的姻緣被牽連拆散,本地人的父母更是嚴禁女兒與外省男人交往。張白帆在獄中還想出書牟利,不但擾惱了社會大眾,也再次觸怒了老蔣,認為他「毫無悔意」,恐他出獄後又興風作浪,不但臨時取銷假釋,使其服刑至期滿為止,還將他之前偽造文書被判的一年再合併執刑。

  張白帆知道假釋無望後,憤而自獄中寄信給記者,揚言「不願獲此僥倖的機會而出獄,而要等待政府正式的還我清白。」但獄方調查時,張白帆卻堅決否認寫過這封信。1956年3月16日,監察院巡迴第六大組監委王忱華等三人,巡察台中監獄時,張白帆趁機向王委員等當面訴冤,監獄將張白帆視為「頑劣分子」。原本因殺人罪被判刑七年,在獄中已滿六年八個月,另因偽造文書罪被判一年的張白帆,7月25日被司法行政部下令移押台灣省保安司令部板橋第一訓導總隊,管訓至刑期滿限為止。9月14日至16日,香港向來親蔣,堅持使用中華民國年號的《星島日報》,一連三天刊載「自由中國的法治問題」,其中也提到張白帆被移送管訓的適法性,老蔣的司法行政部刑事司因此發文駁斥:

  「張白帆殺人一案,查該被告對於法院所認定之事實,歷審供認不諱,且與刑警總隊之紀錄,完全符合,則初審迄至終審,因以採為論罪之依據,顯屬適法。至勘亂時期監所人犯處理條例於四三年八月公佈後,因該被告於條例公佈之前,尚有其他罪嫌,與同條例第三條第四條准予保釋之規定不合,故不能予以釋放。近復以合於同條例第十一條之規定,乃予移送保安處分場所。所有措施均係循法而行,顯非對於張白帆有所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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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交付管訓一年又五天之後,在獄中已滿七年半的張白帆終於獲釋。儘管當年風流瀟灑,但歷經服刑與管訓,三十歲的他前額已禿,面容也因肺病而憔悴。雖然世人皆不恥其言行,但他那「不要臉的狐狸精」卻不離不棄,七年多來擔任幼稚園老師,獨負家庭生計,上奉老母,下撫幼子,每週還供給在獄中的張白帆零用金二十元(二等兵每月薪餉才七元半)。1957年7月31日上午八時半,徐冰軒穿著粉紅色旗袍,白皮鞋,雇了一輛大新汽車公司的粉紅色小包車,到板橋保安司令部第一訓導總隊門前,恭迎張白帆回家。連總隊長吳仲衡看了後都深受感動,勸勉張白帆一定要改過自新,不可辜負賢妻。但張白帆出獄後,在文壇與出版界,雖然意氣風發,最後還是與徐冰軒離婚另娶。

  其實不只是張白帆想藉殉情的陳素卿寫書牟利,連說書、歌仔戲、話劇等劇本都出現了類似的故事,老蔣的特務們也深知省籍情結的敏感,《周成過台灣》與《林投姐》這種清代傳奇都不能放過了,更何況是《少女殉情記》這樣的真人真事?於是在1956年公布查禁。到了1960年代,台語電影蓬勃發展,在激烈的競爭下,陳素卿的故事當然不會被投資者遺忘。1964年佳成影業社邀辛奇執導,拐彎抹角的用日治時代的台語歌曲《河邊春夢》當片名,結果竟通過審查,而且大賣,這首歌至今也依然廣為流傳。1965年五大影業社也模仿這招,邀李金山執導改了名的《陳素貞與張博帆》,照樣獲准上映。但不通台語的老蔣特務們,等電影上映後還是會得到風聲,後來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偷渡法就失靈了。

  到了1970年代後期,黨外勢力藉本土訴求而快速興起,這個將滿30年的命案,又被電影圈想到了,但先後有七種不同的劇本送審,都不能通過,偏偏門太奇公司就是有這麼好的運氣,或者說是有這麼大的本領,編劇林裕淵以批判年輕人自殺是不當行為當本片主旨,《生命的義務》竟然通過了審查,門太奇公司將這劇本轉讓給冠人公司,再改名《少女殉情記》,由劉尚謙、楊惠珊與施懿珍,分別飾演張白帆、陳素卿與徐冰軒,在1980年1月初開拍。拍片消息見報後,與張白帆早已離婚的徐冰軒,立刻致函新聞局抗議,新聞局也趕緊通知冠人公司「懇切勸導停止拍攝本片。如果不然,也請改變原劇本的結構、人物、故事,且不得以該殉情案作宣傳。」

  但冠人公司負責人游冠人(本名游政雄)收到新聞局通知後不服,也委請律師段桓致函新聞局,表明《少女殉情記》劇本經送審通過,已投資數百萬元拍製,不可能停拍或修改內容。當時已年八十多歲的陳永裕,見徐冰軒抗議無效後,3月初也親筆寫了三千字的陳情書,向新聞局長宋楚瑜訴求:「陳情人閱報之餘,心痛如絞,數度昏厥,蓋因此舉將置故人九泉難安,生眷備嘗評論譏笑之苦境。」闖了禍通過劇本審查的電影處處長蔣倬民則說:「本片糾紛係法律之爭,非電影處管轄,但通過劇本不等於核准上演。意即除非問題解決,電影處通過本片上演機會不大。」

  冠人公司不理會新聞局勸說,停拍此一敏感題材。9日上午11時,劇組人員在環河北路與酒泉街當年命案現場附近拍外景時,突有三名自稱是下寮幫的少年,手拿武士刀,要來收取「場地費」,製片游嵐開出即期三千元支票一張,由潘姓劇務交付,但三人強調只收現金,其中二人還追殺潘姓劇務,一名拍片工作人員想去附近公共電話亭報警,卻被十餘名少年圍堵,還好這時有一輛警方巡邏車趕到,兩名警員捕獲其中一名少年,送往大同警分局,以「無故攜帶兇器」裁處拘留七天。游冠人因而請律師段桓要求警方,派員到場維護演員安全,並追查是否有人在背後主使。

  到了六月下旬,《少女殉情記》殺青,交由中華公司發行,並向新聞局電影處送審。電影處不想背負核准這部敏感電影劇本之責,又恐黨外勢力藉機宣傳,就草草修剪三刀(18公尺,約30秒) 後發給准演執照。刪掉的三處是描寫旅社苟合與少女懷孕,理由是違反社會風氣。但中華公司負責人孔志明與導演游冠人卻致函新聞局,表示嚴重抗議,並以副本分送總統府、五院、片協等機關,同時要求局長親自閱片。另一方面,中華公司在各報刊登的廣告、市街張貼的海報以及戲院櫥窗的劇照等,都以陳素卿殉情案為宣傳。新聞局認為片商簡直是「得了便宜還賣乖」,於是在7月19日上片之前五天,下令接受中華公司抗議,17日「複查」本片。

  新聞局這一記回馬槍,讓孔志明與游冠人慌了手腳,因為如果「複查」結果是禁演,豈不前功盡棄?而且還血本無歸,於是立刻放低姿態、前倨後恭,向新聞局立下具結書,不再堅持「藝術」的完整,修剪的三段影片也不再請求發回。為了表示「悔意」,還收回所有市面上以「陳素卿命案」為題材的宣傳資料。新聞局見恐嚇收效,在17日晚間複查時,就只是象徵性的再修剪一刀後通過,並在戲院公會理事長陳文森和片商公會理事長周劍光的說情下,電影處答應19日上午發照,《少女殉情記》因此要在20日才得以上映,中國院線旗下的九家戲院,也因此首開先例,開了一整天的「天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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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事就是這麼奇妙,大到國共內戰、小到兒女私情,都能在「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這一原則下化敵為友。陳素卿的父親陳永裕,無法讓新聞局以行政手段禁演《少女殉情記》,竟然與當年視如寇讎的殺女兇手張白帆,採取法律行動,聯名控告游冠人及孔志明誹謗,台北地檢處檢察官林天麟8月4日下午開庭偵查,除了傳訊雙方當事人到庭應訊外,並請新聞局專員遲琛出庭作證。張白帆在庭上強調,無論在警方或法院的筆錄中,都沒有陳素卿懷孕及住旅社的記載,他跟陳素卿間是絕對純潔的。陳永裕因年逾八旬,委由兒子陳憲政出庭,他說大姊去世時他僅七歲,對案情雖不了解,但以當年禮教而言,男女關係界線分明,她不可能跟張白帆有不清白的關係。證人遲琛則表示,新聞局剪掉三段對白,只是因為這些對白妨害善良風俗,而不是因為當事人的爭執而剪。

  但陳素卿命案轟動一時,報章雜誌早就刊載了起訴書與判決書全文,裡面雖未提到陳素卿懷孕,但卻有「即於同年十一月發生肉體關係」及「自念失身,惶急萬分」的記載,加上張白帆出獄後曾在文星雜誌與李敖同事,卻在1972年因出版問題兩人開始纏訟,這時又加上李敖與文星老闆蕭孟能的官司,再次扯上張白帆。而李敖是史學家,手上還有一本1950年2月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總隊印行「對外機密,列入交代」的《陳素卿命案偵查暨破獲報告》,陳素卿生前與張白帆有過性行為,應該證據充分。另外被告游冠人及孔志明應訊時,也拿出當年《新生報》,其中有張白帆向刑警大隊供認曾與陳素卿投宿旅社十七次,以及懷有身孕的報導,況且本片上映時,已應新聞局指示將男女主角姓名全部改掉。

  最大爭議應該還是游冠人主張,原劇本《生命的義務》裡,根本沒有女主角住旅館和懷孕的情節,是送審通過後新聞局又發公函給他,表示該劇本因當事人表示異議,必須徹底改變其結構、人物、故事等全部內容,他才被迫將故事情節改編成目前的內容。檢察官偵訊一多小時後,最後決定於8月6日上午將往中國戲院看了該片後再議。但張白帆卻突於8月5日下午,改向刑庭提出自訴。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隨即停止偵查,將全案資料移送刑庭審理。8月23日上午,張白帆自訴案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由推事謝生富審理。這一次張白帆聘請的律師尤英夫在陳述自訴要旨時指出:「片中指陳素卿是因懷孕自殺,損及張白帆的名譽及陳素卿的名節,因而提起自訴。」對之前爭論的是否發生性行為部分則不再提。庭訊至11時許結束,庭上定9月4日下午看了影片內容再議。

  9月20日上午,本案第二次開庭,推事謝生富再傳原被告雙方外,並請該片男女主角劉尚謙、楊惠珊出庭作證。兩人都坦承原劇本並無懷孕一事,是後來才加上去的。導演游冠人則抱怨說,為了應新聞局要求才修改劇本,拍這些情節又多花了一百多萬元,結果卻因此被告。纏訟至隔年3月18日地院宣判,判決書指出孔志明及游冠人先虛構「懷孕」事實,又在刊登的啟事中侮辱陳素卿的家屬,須負刑法上誹謗罪的刑責,因而各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但可以九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少女殉情記》的誹謗訴訟,至此才告一段落。不過在本案裡,最倒楣的不是片商孔志明、不是導演游冠人,更不是男主角張白帆,而是揭發本案的《新生報》記者姚勇來、沈源璋夫婦。

  由於陳素卿自殺之初,老蔣的特務們就已準備好了台灣版《羅密歐與茱麗葉》的劇本,先發動輿論痛批陳素卿父母封建頑固,再用社會力量逼張白帆自殺,不自殺就由特務們「加工」,最後風光大葬於台大校園,成為族群和諧的愚民神話。但姚勇來跑來攪局,讓命案真相大白,外省人的男主角不僅是負心人,還是協助殺人的兇手;尤其是女主角「處女自盡」的神話被揭穿,害得傅斯年羞憤成疾,只能公告退還民眾捐款,到年底在省議會接受質詢時,因腦溢血而猝逝。老蔣的特務們從此恨透了姚勇來,1966年,調查局以「參加叛亂組織」為由,逮捕了姚勇來夫婦。姚勇來被判12年徒刑,出獄後在忠孝東路三段頂好市場後巷的香江大廈當管理員,兼賣香菸賺些小錢,1990年代初期病逝。至於他的妻子沈源璋,最後下場在《柏楊回憶錄》第33章裡是這樣記載的:

  「她的全身被剝光,在房子對角拉上一根粗大的麻繩,架著她騎在上面,走來走去。沈源璋哀號和求救,連廚房的廚子都落下眼淚。那是一個自有報業史以來,女記者受到最大的羞辱和痛苦,當她走到第三趟,鮮血順著大腿直流的時候,惟一剩下的聲音就是:『我說實話,我招供,我招供……』她要求調查員們把她放下來,暫時離開,允許她自己穿上衣服。調查員離開後,她知道更苦的刑罰還在後面,自己招供不出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於是就在牆角上吊身亡。這個60年代的著名記者,除了留下若干有價值的採訪文稿外,最後留下來的是一雙幾乎暴出來的眼睛,和半吐的舌頭。她後來被宣佈的罪名是『畏罪自殺』,調查局仁慈的為她修築一個矮墳。」

台長: 管仁健

顯示全部48則回應

御賜超仁
沒有清算就沒有和解~
揭諸歷史是還被迫害者的清白
不是針對當年執行迫害的個人或團體
希望未來不管是哪一黨都該拿出道德勇氣
不要為了選票短視近利
讓真相永遠石沈大海~
感謝管兄的好文!
2010-02-02 14:47:34
DLowe
劉展華榮退 全國政風主管歡送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法務部政風司昨日為政風司長劉展華舉辦退休茶會,劉展華自許退休後仍是「政風義工」,勉勵政風人員「要爭氣,才有尊嚴」,他並公開籲請政府應重視政風單位。

  曾在美麗島事件被劉展華親手逮捕的前立委施明德,則以神秘嘉賓身分出現,施對被逮捕一事表示「不計前嫌」,還稱讚劉展華三十八年公職歲月,對國家有重要貢獻,帶起現場高潮。

 昨日下午這場劉展華的退休茶會,估計有六百多名人士參加,幾乎塞爆台北市青少年育樂中心的五樓會場,與會來賓包括前法務部長廖正豪、行政院法規會主委陳美伶、施明德等人。全國政風單位主管幾乎全員出席,甚至金、馬地區的政風人員也與會,無異是歷年來政風單位規模最大的一次聚會。法務部方面,則由檢察司長蔡碧玉代表出席。
========================================
【以下摘自柏楊回憶錄】
劉展華放下圓珠筆,拿起米達尺,上下搖動,好幾次,幾乎戳到我的眼珠。我雙手發燙,突然間,縱是閃電都沒有那麽快,米達尺“嗖”地一聲抽打到我右臉頰上,一道火辣的灼痛使我覺得他用的是燒紅的鐵條。我叫了一聲,左頰上又被反抽一下,我大叫:“你打人……”於是右頰又受更重的一擊,那是他的拳頭。我的眼鏡像投擲出去的飛鏢一樣,跌到行軍床上,我失去重心,連同椅子跌倒在地。他突然一腳踢出,那皮鞋尖端正踢中我的左膝。我正要爬起來,更猛烈的一腳又踢中我的右膝,我似乎聽到骨折的聲音,兩膝劇烈的痛使我哀號。我在地上滾動,又是凶猛的一腳,踢中我的心口。我號叫著爬到牆角,像一條就要死在亂棒之下的喪家之狗。我儘量彎曲膝蓋,抱到胸前,但又一腳正踢中我的右耳,我急抱住頭,忍不住大聲哀號。

“聽清楚,”劉展華說,“你被拷打死,我們只要說你畏罪自殺,就一了百了,你高估了自己!” 突然,他抓住我的頭髮,拳頭像暴雨一樣的猛擊我的臉部和前胸。我掙扎著,用雙手回擋,但他的皮鞋接連踢中我暴露出來的小腹。我把前額撞到地上,我還不願死,死也阻止不了他,特務如果在乎犯人死活,他就不是特務了,而我怕他把我踢成腦震蕩,踢成殘廢,我哭號說:“我招供,我招供,不要打了。”“好吧,坐回你的位置。”
2010-02-02 17:35:42
菲菲
社會新聞回顧......
生活,一幕幕現實肥皂劇上映!
時間,沖刷一切痕跡。

只有熟識者或相關記憶當事者、秘密檔案收藏喜好者記憶與玩味,要不這些驚悚內情,只待真相撥雲見日奇蹟般大白,要不必定石沉大海,為人遺忘。
2010-02-03 13:53:49
PeacefulDay
感謝管兄又一精彩的故事。

請問管兄最後一張照片是誰在誰的墓前?
2010-02-03 14:26:13
版主回應
姚勇來在其妻子的墓前。
2010-02-04 18:16:15
61年次
1.大陸電影"風聲"理.周迅被刑求的劇情...竟然曾在台灣真實上演! 感謝版主管大.讓小弟我又長見聞了.
2.姚勇來是好記者!可惜他的下場竟是如此不堪...相反的.張白帆後來卻開心快活...唉
3.林投姐的故事.是小弟我小時候的"睡前故事"之一....我媽騙我說:林"投"姐.是在北"投"的樹"林"上吊的...所以叫林投姐.因為自己小孩餓死.所以專門找晚上不睡覺的小孩下手.抓回去吃掉!
4.當時我家住石牌百齡五路2段.對面就是一大片樹林(今關度平原).從此小弟我晚上一定準時睡覺!!
2010-02-03 22:54:44
小P
我讀到你post的一則剪報,提到毛子水和傅斯年這兩個名字。我念預科的時候毛子水一篇文章是香港中學預科課程的指定課文,傅斯年的一篇是選讀。我所認識的傅斯年是五四運動的健將,來台以後執掌臺大,他在臺灣繼承了北大的精神、五四的香火。可是在這裡看到的傅孟真卻是這個樣子!不過再偉大的學者還是人,傅毛等人給忽悠不足為怪。

還有我查了維基,Montague給譯成蒙特鳩不是錯。只是這個名字用廣東話念出來就很像粗口(髒話),香港是譯成很典雅的蒙太玖或蒙塔古,孟德斯鳩在香港仍然是孟德斯鳩。
2010-02-04 10:27:46
阿嵐
請問管大,星島日報的中華民國後來撐到了民國幾年?

另外向姚勇來夫婦鞠躬致意,尤其是沈小姐

讓我久久無法平復情緒,希望不要再有這種非人道刑求
2010-02-04 17:17:08
版主回應
應該是到1992年結束。中國政府發還解放初期扣押胡仙的財產後,星島日報與中國當局的關係越來越密切。2004年轉賣給何柱國經營後,立場轉變更明顯。
2010-02-04 18:12:40
羅莎
個人屬於吃肥肥、裝垂垂者,歷史過往只能藉由拜讀而得知,本篇的記述除了精采絕倫,更有種驚悚駭人的氣味,活於現代何其有幸!


不知本篇可否轉載?
2010-02-05 00:26:40
版主回應
請自行轉載。
2010-02-07 16:39:25
ktsai
唉,
真的是只有那些天真無知的人 才會去懷念那個「美好的時代」,
受教了.
2010-02-05 16:08:41
azo
我是76年次的,照理說我對這事件應該一點印象也沒有,但是剛剛卻越看越有熟悉的感覺?
後來想到,這好像是以前華視的警世劇台灣靈異事件第一集的故事嗎,內容也是敘述一個在廣播節目工作的男子,劇中叫"孟帆",騙情婦假自殺自己逃掉的內容,沒想到那集原來是這個事件改編的
2010-02-07 01:29:10
e83859
在野勢力是如何在殺人又關人的河蟹力量下,做掉一黨獨大的執政黨?」
-----------------------
请问,“河蟹”,忽悠等词语,在台湾也是很流行吗?这可是内地造出来的“热”词。
2010-02-07 13:24:52
人生呀
人生本如此 傅斯年也沒犯什麼大錯 只是也太衝了
事前急著痛批 事後又 唉



監獄爆滿... 雖說是那年代冤假錯太多 但如今連美國也有監獄不足的問題 不知管兄對廢死聯盟的主張
有何看法
2010-02-09 00:30:56
陳倭
管老師您好 這裡想要請教的就是
這個張白帆

後來在文中提到 曾和李敖大師共事
之後聘請來自訴的律師尤英夫似乎也和當時的當局不太對盤
是否這張某也和當時的黨外關係匪淺
2010-02-13 13:13:13
溪州擺渡人
太慘了..姚勇來記者有記者風骨,卻落得黯然離世.而張白帆這種奸邪小人..居然得意一生.果然是港片說得殺人放火金腰帶..造橋鋪路無屍骸..到底誰才會去懷念那個是非顛倒的時代啊
2010-02-20 13:10:30
小莊
法醫楊日松似在本案扮演重要角色,管公願意補充一下嗎?
2010-02-23 20:52:44
死刑存廢
樓上有提及死刑存廢 版主不發高論嗎?

類戲劇說除楊日松 南部還有一王姓法醫
兩人南北齊名 是否也能談談
2010-02-26 07:23:44
Lee
傅斯年動念希望把陳素卿小姐埋在台灣大學,這個念頭也很好的,甚至是很有氣魄的...
傅斯年這個做法也不算錯
可是傅斯年很快就發現了他自己被騙了,他所謂被騙的意思是說,這個女孩子跟她的男朋友發生了關係,她不是處女了
她這封信是男朋友替她物色過的,修飾過的,也不是她真正寫的東西,所以認為他上了當了,所以最後這個提議就取消了
傅斯年他們做得對不對呢?
做錯了!
事實上這個女孩子她本身為情而死掉,本身就相當的了不起了,很偉大了,這件事情本身就很完整了,跟她是不是處女其實沒關係
傅斯年他們搞不清這一點,認為是不是處女影響了這件事情,完整不完整,影響了這個殉情,殉沒殉
錯的
不是處女也殉了情,是處女也殉了情
殉情本身是完整的,是很偉大的,跟是不是處女沒關係
可是傅斯年他們思想很舊的,或者很想不通,他們認為既然不是處女,我們台灣大學也不開放了,對不起,也不要埋妳過來了
那麼後來我看到這個事情了,發現他們又做了一件好事,又做了一件胡塗事
2010-03-09 14:53:14
版主回應
這是敖之老師的高見。不過我認為縱然是處女殉情,也不該葬在跟台大夙無淵源的校園裡。因情自殺的每年不知有多少,全送進台大,台大乾脆改名台灣大墓園吧!
2010-03-09 16:04:32
jhchern
看來是偉大勇敢的記者姚勇來先生揭發這個騙局,為什麼是他的太太招受到這樣殘忍的苦果?
2010-03-13 08:54:43
路人甲
常常聽以前老一輩的人說,真懷念以前那個單純的日子。

現在看看貴站的文章,真才又覺得,何其有幸可以住在這八掛資訊漫天飛舞的時代,看不到聽不到,並不等於沒發生過。
2010-03-23 11:00:48
伯杰
對於一樓"62年出生的宅男"所問,個人認為主要是小蔣的解除戒嚴,與李登輝的民主化有關!
2010-03-26 00:49:24
神皇再臨
記者被殺,挫其銳氣,狗仔被殺,天下太平,GOODKILL!!
2010-04-24 01:45:22
神皇再臨
也只有以前的政府有這種執行力跟氣魄,直接對記者動手(如同現今美國用反恐名義對付反戰人士一樣),哪像現在政府只會挨打,你要怎樣罵他都可以,所以狗仔跟爛媒爛嘴越來越多,社會越來越亂,啊‵,以前令人懷念的時代啊!
2010-04-24 11:55:08
D
長年跑婦聯會的前輩尚且落到如此, 不難想像其他狀況下, 不合當年國家政策的人會有什麼下場.

可惜現在能直指權力者弊端的傳播人已不多見.
2010-06-10 19:02:34
拙琴
回樓上的LEE:

我不覺得殉情偉大耶,我覺得只要是自殺就是想不開。天下沒有什麼事應該用自己的生命去犧牲,有什麼度不過的,非要用自殺這樣的方式呢?陳小姐還為了這種爛人自殺,真是有夠不值得。自殺無法解決問題,而且自殺的人到了另一個世界還是要受苦的。當然,這是對於相信這種說法的人而言。
2010-09-11 05:36:30
跑車
真是令人側目的故事;愈來愈喜歡到管大的天地看文章了,這才是真正屬於我們的故事與歷史 !! 可惜的是全都被刻意淡化或抹去了...

借轉貼連結喔 謝謝 ^^"
2011-05-25 21:51:25
路過
2011-09-09 22:52:02
混世魔王
感謝管兄把這件事整理得如此完整。
不過說點不中聽的管兄把所有事都歸罪於「萬惡的兩蔣」及其豢養鷹犬的毛病又犯了。
第一個是大作裡的:『然而也不知是老蔣豢養的這群特務不用心,還是真的笨到沒藥醫,竟導演出以下這段比《周成過台灣》與《林投姐》更難堪的《少女殉情記》』
『老蔣身邊的特務集團,一時之間無不見獵心喜,《中央日報》不但在1月14日全文刊載這封萬言書,還刊出張陳兩人的情侶照,這段台灣御用欽定版的「羅密歐與茱麗葉」,就此揭開了序幕。』
首先, 管兄既然走過那個年代就應該知道那個年代「省籍情結」十分嚴重,有這樣天上掉下來有利於省籍「河蟹」的好題材誰會不心動呢?????連台大教授都上鉤何況其他? 可恨的是張白帆自導自演起此一「誘騙自殺」案罷了。
其二,所謂的「特務」一般是指情治系統的人,而這案子裡後續炒作的是被張白帆誤導的新聞界的人。要說這是老蔣「欽定」實在是厚汙古人。
再說,管兄大作裡所述『由於陳素卿自殺之初,老蔣的特務們就已準備好了台灣版《羅密歐與茱麗葉》的劇本,先發動輿論痛批陳素卿父母封建頑固,再用社會力量逼張白帆自殺,不自殺就由特務們「加工」,最後風光大葬於台大校園,成為族群和諧的愚民神話。但姚勇來跑來攪局,讓命案真相大白,……老蔣的特務們從此恨透了姚勇來,1966年,調查局以「參加叛亂組織」為由,逮捕了姚勇來夫婦。姚勇來被判12年徒刑,』
管兄把姚勇來夫婦被逮歸咎於揭穿了陳素卿自殺案的真象實在是想太多了。白色恐怖時代,濫捕濫訴嚴重,要逮你一個記者不必需要這理由吧!!!!
再者,管兄所云發動輿論批陳父頑固==>逼張自殺(不自殺就由特務「加工」)===>風光大葬於台大校園。如此神奇的劇本不知有何依據,沒依據可不能想當耳隨意鋪陳吧!!!
2011-09-10 02:26:23
版主回應
魔王大:你說的「特務」一般是指情治系統的人,而這案子裡後續炒作的是被張白帆誤導的新聞界的人。要說這是老蔣「欽定」實在是厚汙古人。我看到這裡只能說,你用單純的二分法區分特務與媒體,真的是太單純了,獨裁者是壞,不是笨,要像你說的這麼頭腦簡單,兩蔣早就死無全屍、絕子絕孫了。

一個企業都有四本帳,一本交國稅局報稅,一本送董事會保官,一本送股東會公告,一本自己存查。這些鷹犬為何要對獵物下手,罪狀也因不同的「用途」而改變,有些用於對大眾公告,有些對於黨員公告,有些是向其他鷹犬殺雞儆猴,有些是要讓老蔣加快硃批。所以,真正最初特務去抓人的理由反而最不重要,因為那最不堪聞問。也許要霸占家財,也許染指妻妾,也許是派系鬥爭,也許是宦途沉浮,什麼狗屁理由都可能。

媒體與軍隊是獨裁者掌控政權的兩隻手,即使是派親信擔任頭目,仍然要派鷹犬監控,而且是不同體系的鷹犬分開監控,甚至只要人數多一點的團體,學校、工廠、宗教團體、地方派系等,也都是鷹犬密布。新生報匪諜案是因小蔣要整編鷹犬,因而由軍統頭子空降中統(調查局),所以搞到連副局長都沒命。姚氏夫婦其實也是中統的人,他們會倒楣也是因中統的新頭子,用內規在整頓內部,清理門戶而已。

我從小就跟老爸看京戲,《法門寺》裡的主角嚴嵩是好人,後來讀到歷史上真正嚴嵩,一開始不能接受。隨年紀增長後才知,無須管這人是好是壞,要看他做的是究竟是好是壞。
2011-09-10 12:39:49
路人甲
在房子對角拉上一根粗大的麻繩,架著她騎在上面,走來走去。
===
版主您好,我不太懂(無法想像或理解)上面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可以解釋一下嗎? 謝謝。
2011-10-07 14:28:08
銅鎚花臉
”我從小就跟老爸看京戲,《法門寺》裡的主角嚴嵩是好人,後來讀到歷史上真正嚴嵩,一開始不能接受。”
>>>
敢問管先生,法門寺裡有劉瑾我是知道的,這嚴嵩是哪來的啊?
2012-01-27 16:09:06
版主回應
抱歉!人老了,總是寫錯,感謝賜正。
2012-01-27 21:22:04
特務的本質是相互吞噬
柏楊說"特務的本質是相互吞噬",因為如此才能表現自己隊主子的忠誠。
如果姚氏夫婦跟沈海溶都是中統的話,是否版大文意不宜將其受迫害原由歸於揭發此殉情案之破綻。
電影慕尼黑中的特務,一開始認為自己的暗殺行動是為國家做事,後來殺的人越多,越懷疑其行為之正當性,心中恐懼亦越盛,不知何時,自己也成了別人的靶,其實當時自己內心深處,知道自己早有可死之道,因為自己知道自己做過什麼事,其他特務也知道自己做過什麼,因此當有任何整肅行動開始時,如版大所言,以何罪名安在頭上已不重要,反正以他所為罪孽,早是可死之人。
我並不知姚氏夫婦是否為特務,但姚勇來女兒於探望父親時,聽到正在探監的沈海溶的妻子說:「你這是報應啊,想想看你自己害死了多少人」!
當然,以現今法治觀念而言,如何十惡不赦之人,皆不應加之以任何迫害,只是狐疑姚氏夫婦受迫害之緣由,是否確實為此殉情案。
2012-04-06 13:00:11
ORION
看歷史是為了記取前車之鑑,避免重蹈覆轍.對我們這一代或下一代沒有親身經歷過的人更為重要.我們必須抱持感恩的心情來面對歷史,因為有前人的切身之痛讓我們不必親身體驗而能了解許多事情的真相和感受,而前人所遭遇的種種不幸和不公,部份狀況也隨著時空的轉換而有所改進.感謝管老師不屈不饒地為大家還原歷史的真相,希望能有更多的先進先賢挺身而出為台灣的歷史作見證.
2012-06-28 12:28:12
無聊人士
即使是老蔣駕崩,妓院可以休息,戲院就是不能休息
========================
老蔣駕崩時我讀小四. 依稀記得當時報紙寫的是"...歌廳,舞廳,電影院等娛樂場所停止營業三十日...電視取消娛樂節目, 黑白播出..."
"(台北市?)電影同業公會(被迫)發表聲明支持..." 小時候除了上學很少出家門, 更少有機會看電影, 所以不知道那時電影院是不是真的停業. 不過電視沒有"正常"節目播出是真的.
2012-06-29 01:16:31
老貓一隻
關於張白帆先生之後的消息,作家亮軒先生在“溫故“雜誌第21期裡寫有文章“最后的张白帆——兼述六十年前的陈素卿旧案“描述,以下是網路版網址:

http://wenguzazhi.blog.163.com/blog/static/132272431201261372136393/
2012-11-09 22:45:03
KENN
狗官不管哪個時代都是狗官,藍也好,綠也是,到現在來說,狗官還是狗官哪
2012-11-10 16:38:54
路人
沈源璋的不幸遭遇好像很久以前有在別的書看過,當時只覺得不可思議,以為那本書是在"畫虎蘭"、"講古",沒想到是真的...
2012-11-15 17:59:29
歷史觀看者
我是因為偶然查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而來到管大的部落格,爬文爬得津津有味。當看到這篇文時,對沈嫄璋(順帶一提,版主這篇文把這位受難的女記者名字打錯了,沈嫄璋才是正確的名字)這人產生了點興趣,所以查了一下資料,看了只覺得身於現在的時代的我們何其有幸,不用受到那樣的恐怖對待,也因為言論的自由,我們才能得知以前許多不為人知的歷史。
提供幾個我看到的資料:
http://2011greenisland.wordpress.com/2011/09/08/%E8%A8%AA%E5%8F%97%E9%9B%A3%E8%80%85%E5%90%B3%E7%BE%A9%E7%94%B7%E3%80%81%E5%A7%9A%E5%8B%A4%E5%A4%AB%E5%A9%A6%E6%91%98%E8%A8%98/

http://2011greenisland.wordpress.com/2011/09/08/%E8%A8%AA%E5%8F%97%E9%9B%A3%E8%80%85%E5%90%B3%E7%BE%A9%E7%94%B7%E3%80%81%E5%A7%9A%E5%8B%A4%E5%A4%AB%E5%A9%A6%E6%91%98%E8%A8%98/

http://www.iedit.tw/2004/08/blog-post_9850.html
2013-05-31 22:57:18
rezan
台灣媒體史上重要的ㄧ頁!
2015-05-11 22:59:03
路人乙
回路人甲之 "在房子對角拉上一根粗大的麻繩,架著她騎在上面,走來走去。"

https://tw.news.yahoo.com/lightbox/%E7%9C%81%E6%94%BF%E5%A5%B3%E8%A8%98%E8%80%85%E9%81%AD%E5%88%91%E6%AD%BB-%E6%81%90%E6%80%96%E6%99%82%E4%BB%A3%E5%90%AB%E5%86%A4%E4%BB%8D%E6%9C%AA%E7%99%BD-photo-143101469.html
2015-09-03 01:50:29
vivarock
又長知識ㄌ!!
2018-02-22 19:15:4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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