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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7 16:36:59 人氣(12,044) | 回應(49) | 推薦 (0)

國軍屠殺越南難民的三七事件(管仁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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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嚴至今已二十年,改朝換代也八年了。即使「轉型正義」的口號每到選舉就高唱入雲,但在戒嚴時代被軍方「屠殺」的人民,除了每年二二八時會被兩黨各自奉為上賓的「精英遺族」外,其他屍骨已寒的本省人與外省人受難者,都已被台灣人民遺忘。何況那些漂流到小金門海灘,當場被軍官用手槍貼著腦袋槍決,或是被軍令規定下的小兵用圓鍬砸腦袋,即使殘存一口氣,仍難逃第二天跟著同伴屍體一起被活埋的越南難民,就更不會有人關心了。

  「三七事件」在國內媒體的首次揭露,是從1987年6月5日【自立晚報】第二版「外傳金門守軍誤殺越南難民,立委提出質詢要求澄清,國防部發言人未表意見」的這則新聞開始:

  【台北訊】立法委員吳淑珍今天在立法院提出緊急質詢指出,外傳今年五月二十日左右,金門守軍發生「槍擊越南難民事件」,由於此項傳言攸關政府的國際形象,國防部應澄清說明,以免破壞國家形象。

  吳淑珍在質詢中表示,外傳今年五月二十日左右,一艘自越南開出,載有十多名難民的「難民船」上先逃至香港被拒,不得已再開向金門,金門守軍不讓該「難民船」靠岸,結果守軍開槍打死三個「難民」,其餘十一、二人上岸後受審問。並造成嚴重傷亡事件,逼使陸軍總司令蔣仲苓,偕同總政戰部主任曹興華急飛金門,將金防部司令趙萬富及政戰主任帶回台灣,趙司令等因而被革職,某師師長、團營連長據聞亦被收押偵辦云云。以上傳言是否屬實,案關政府對國際難民或我國地下工作人員的人道待遇問題,應請國防部澄清說明,以免破壞國家形象,影響地下工作人員的忠貞士氣。

  【台北訊】據悉,國軍高階層人事日前曾經部分異動,原任金防部司令趙萬富上將及政戰部主任張少將因故免職,趙萬富已接任國防部聯訓部主任,金防部司令遺缺由原任南部某軍團司令黃中將接任。原任聯訓部主任蔣緯國於去年六月調任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聯訓部主任一職即懸缺迄今。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目前尚未對上述人事調動表示意見,由於軍事發言人室重要官員均不在辦公室內,上述消息迄未獲得證實。

  【台北訊】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室到目前為止,尚未對金門軍方誤擊越南難民船事件表示任何意見,軍事發言人室主要幹部均不在辦公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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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淑珍委員質詢被【自立晚報】揭露的隔天(6月6日),【聯合報】第二版裡,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張慧元少將,立刻跳出來指責她「破壞國家形象」。張慧元在解嚴前兩年(1985年6月)起擔任發言人,直到解嚴後「功成身退」,在這兩年多的任期裡,每次例行性記者招待會,幾乎都不是在發布新聞,而是忙著澄清傳聞。由於他「否認」過的傳聞比他發布的新聞還多,因而讓國人印象深刻,久而久之,他就被媒體記者戲謔為國防部軍事「否認人」。

  解嚴前的台灣,可說是軍方的多事之秋。一來軍方高層基於個人利益,明的暗的都在阻擋解嚴;二來保守的軍方對任何事故,都抱著「家醜不可外揚」的遮掩心態,這樣反而成了黨外八卦雜誌的最佳推銷員。張慧元出面澄清的事件包括:金鴻輪被押往大陸、陳勁甫回國授階、國共軍的烏坵衝突、漢光二號演習登陸艇翻覆、漢光三號演習飛機失事、郭汝霖調職、宋長志離職、運兵船於澎湖外海沉沒、荷蘭潛艇無法潛水、軍售伊朗、太平島失守、綠島政治犯絕食等67件。

  這些黨外雜誌的軍事新聞,為了刺激買氣,有些純粹是荒謬的謠言,有些則真偽參半,但確實也是有一些是軍方想掩蓋的事實。然而無論如何,張慧元都成了歷任軍事發言人否認頻率最高的一位。其中「小金門擊沉匪船」、「趙萬富回台」、「金門守軍將校遭軍法審判」三件傳聞,張慧元一開始都出面澄清,但事後卻證實張慧元的說法才是「謠言」。當時【聯合報】的新聞標題是「小金門守軍擊沉中共漁船,處置失當人員已依法究辦」。

  【台北訊】外傳金門守軍日前發生槍擊越南難民船一事,國防部昨天正式否認,並說明事件經過及處置方式。

  「民進黨」籍立委吳淑珍昨天提出質詢指出,外傳金門守軍拒絕載有十多名越南難民的船隻靠岸,並開槍打死其中三名難民,這種行為破壞國家形象。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張慧元少將昨天說,金門守軍開火射擊的,是一艘企圖接近海岸的中共漁船,不是難民船。

  張慧元指出,今年入春以來,中共漁船不斷藉機騷擾我外島,每日少則數十艘、多則上百艘,三月七日下午五時左右,有一艘中共漁船乘濃霧靠近小金門海岸,我守軍發現並經識別後,先予警告射擊,但該船不理會警告,繼續接近,守軍遂以火箭彈將其擊沉。

  張慧元說,按戰備規定,對中共漁船接近,應先實施警告射擊,然後實施驅離射擊,除非明顯對我有危害時,原則上不得摧毀。這次守軍使用火箭彈射擊該船,處置顯然過當,有違戰備規定,有關失職人員已依法究辦。此外,經查相關單位,被擊沉中共漁船上,絕無國防部派往敵後的工作人員。

  國防部有關人士昨天也指出,中共漁船與越南難民船,外型顯著不同,我外島守軍曾多次協助越南難民船登岸,並送往澎湖難民收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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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來吳委員與張發言人各說各話,似乎是毫無交集。6月15日出版的【新新聞】週刊第14期,鄭善元報導的「漁船被擊,將軍下台!」裡就提到:

  金門防衛司令趙萬富和政戰部主任張明弘,因為金門守軍處置失當,擊沉大陸漁船,而雙雙同時被免職,此事經立委吳淑珍質問之後,引起海內外重視,國防部也立即間接地證實此事。這是二十年來,最受注目的軍紀處分事件,尤其發生在前線的戰地金門。據悉有關此事的指揮系統的軍官,已有多人正在接受軍法審判。軍方為了整頓軍紀,對此事採取嚴明處置,有人譽之為是一種負責任,有擔當的表現。然而此事的實情如何,民間至今仍然流傳著各種不同的傳聞。

  立委吳淑珍的質詢是根據傳聞而來,她說發生的日期是五月二十日左右,是越南難民被金門守軍打死。但國防部發言人張慧元則否認與越南難民有關,他指出這是與中共漁船有關,且發生時間,是在今年三月七日下午五時左右。兩者出入甚大。此外民間還有其他的傳說,但不論那種講法,都有不少疑點。

  如果是越南難民,在大白天向金門靠岸,何以會被誤殺?何以會因拒絕上岸而被打死?但反過來說,照國防部的講法,中共漁船在傍晚濃霧中靠近小金門海岸;因不理會警告而被擊沉,則實在難謂過當,即使有過當行為,亦不致遭遇此種嚴厲處分。再說,如果在大白天發生這種用火箭砲擊沉大陸漁船,且有不少傷亡之情事,大陸方面必然大作文章,至少也會大加廣播,但是,據了解,並沒有。可見此事除了被淡化之外,仍然有許多隱情。

  在金門馬祖當過兵的人都了解,我方守軍對於向我方開來的大陸漁船,在三千公尺時,予以警告射擊,到一千公尺時,則予以擊沉。對於大陸漁民的處理是由反情報工作的「黎明小組」負責。金馬對於大陸漁船誤入我警戒區者,均贈送物品,派船護送他回去。但是,有時大陸漁船飄進我岸邊,未被衛兵發現,甚至上了岸,則讓地的部隊官兵均受嚴厲軍法制裁。國防部為嚴明紀律,對這類事件均派人實地調查,且需到現場演練。

  這次事件為何如此嚴重,並不是死傷多少人的問題,而是因為事件發生後,部隊並未立即向上面報告。等到上面知道了,問下來,竟然一問三不知。比較可靠的說法是,蔣總統知道此事後,找參謀總長郝柏村去問,郝總長卻表示不知,再問陸軍總司令蔣仲苓,他也不知,問到金防司令趙萬富,他竟然也不知,連書面報告也沒有,郝柏村十分震怒,立刻把趙司令和張主任予以革職,連營團師長則全部送軍法。

  趙萬富被軍方認為是郝柏村大力提拔的紅人,前程光明,這一下,全部完蛋了。趙萬富被調回台灣後,接任以前蔣緯國留下來的聯訓部主任,而政戰部張少將則調為總政戰部的計畫設計委員。據了解,新任金防部司令是曾任澎湖防衛司令和軍團司令的黃幸強中將,新任政戰部主任則為曾任陸軍後勤司令部政戰部主任張人俊少將。

  這件事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現在資訊發達,以前的軍事機密,現在也不定保得住,大家消息都很靈通,與其隱瞞塞責,不如公開發表,以免謠言滿天飛,更傷害到民心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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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新新聞】在國內追蹤報導本案後,各種黨外雜誌也紛紛跟進,香港媒體更廣泛報導,7月3日的【民進週刊】20期,直接就用小金門前指揮官158師師長龔力與電影明星楊惠珊的親暱合照當封面,標題就是「金防部司令官趙萬富、小金門戰地指揮官龔力下台內幕」。文中指出對於「小金門守軍擊沉中共漁船案」,外界傳聞很多,其說法有:

  一、據自立晚報指出,趙萬富內調回台的原因是,金門守軍嚴重「違反軍紀」,令趙萬富難以善後,迫使郝柏村不得不出面解決,將趙萬富轉調聯訓部主任以消弭禍因。

  二、六月五日立委吳淑珍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說,外傳金門守軍拒絕載有十多名越南難民的船隻靠岸,並開槍打死三名難民,以致引起蔣經國的震怒而將趙萬富內調回台。

  三、經吳淑珍提出緊急質詢後,國防部軍事發言人立即發佈聲明指出,金門守軍並未誤殺越南難民,而趙萬富的回台,與三月七日小金門守軍擊沉中共漁船事件有關。由於守軍部隊處置失當,身為金門地區最高軍政長官的趙萬富亦難辭其咎,故趙萬富回台,僅是一項單純事件,並無涉及其他政治因素在內。

  四、新新聞指出,此一事件之所以嚴重,並不是因「難民」或「大陸漁船」死傷多少人的問題,而是因為事件發生後,部隊並未向上級報告所致。故當事件傳開後,令蔣經國、郝柏村深感震怒,立刻將趙萬富等一行人,即行「革職」,再行議處。

  上述各種說,真真假假,本刊未便置評,但張慧元的說詞卻出現了許多漏洞。其中最明顯的是,張慧元的說法,根本忽略了時機與權限因素。

  依張慧元的說法,在時間上,小金門守軍擊中共漁船事件發生在三月七日,若說守軍處置失當,趙萬富最遲在三月底之前即須「內調回台」,而不必拖延到五月二十七日解決。更何況,趙萬富於四月十四日在金防部渡過六十歲生日時,許多將領還向他恭賀,並預祝他早日出任陸軍總司令。(見附圖所示的趙萬富生辰謝函)。故在其生日過後,軍系將領調動的敏感時刻,即傳出趙萬富將接任陸軍總司令的消息。張慧元的說法不無移花接木的可疑。

  在權限上,若小金門守軍處置戰備失當,按軍中連坐法規定,至多只能連坐三級,但這次事件,卻連坐七級,受到牽連將領多達九人,從體制而論,一位上將的任免,並非參謀總長所能決定,趙萬富的回台,只有蔣經國才能決定。更何況,一位上將記過的處分,須以總統名義發出「獎懲令」;從這兩點看來,趙萬富慘遭記兩大過革職退休的命運,應是蔣經國的決定。否則,以郝柏村的權限,他還處置不了一位上將。

  「小金門擊沉中共漁船」一案發生後,蔣經國非常震怒,立即下達三個重要指示:

  一、金防部司令官趙萬富,暨副司令官、政戰部主任、參謀長、作戰處長、肇事師長、師部政戰主任、旅長、政戰處長及中下級軍官,先行調職分別議處。

  二、金防部司令官交接事宜,於一天內完成,新任司令官黃幸強、政戰部主任張人俊先行接事,後改組金防部內部人事。

  三、修改金防部戰備措施,令後處理類似事件時,宜先報部核定,非武裝船隻上的乘客,不得任意射殺。

  郝柏村受命後,於五月二十七日,偕同總政戰部副主任孫森等人,親飛金門調查事實真相。一下飛機,即往金防部召開會議,轉達蔣經國指示,並將獎懲令當眾宣讀,命令趙萬富等人立刻完成交接準備,後乘專機返台接受議處。趙萬富等人聽後默然不語,深知宦途無望了。五月二十八日上午,陸軍總司令蔣仲苓,率同新任金防部司令黃幸強中將、政戰部主任張人俊少將親飛金門,主持新任司令官佈達儀式,而後親押趙萬富等人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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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顯然當時無論是【新新聞】與【民進週刊】,對於「三七事件」的報導,都還只是片段的資訊。我們還是從頭檢視吳淑珍委員的質詢原文,根據《立法院公報》第76卷,第47期院會紀錄(46頁),她的質詢是說:

  一、據來自國防部系統的消息透露,今年五月二十日左右,一艘自越南開出,載有十多名「難民」的「難民船」,先逃至香港被拒絕上岸,嗣開向金門,金門守軍亦不讓該「難民船」靠岸,他們大叫是「自己人」,結果守軍開槍打死三個人,其餘十一、二人上岸後一經審問,才知是「國民黨自己人」,乾脆殺人滅口,以防他們回到台灣時走漏風聲,因此統統格殺勿論。終因紙包不住火,為有關當局獲悉,上禮拜陸軍總司令蔣仲苓,偕同總政戰部曹主任興華,兩人飛到金門,把金防部司令趙萬富及政戰主任帶回台灣並革職,某師師長、團營連長亦被收押偵辦。

  二、以上消息傳言是否屬實,事關我國政府對待國際難民或地下工作人員是否符合人道精神,有關當局應立即對左列問題提出澄清說明,俾免破壞國家對待國際難民的形象,影響我國忠貞的地下工作人員的軍心士氣:

  1.前開傳言有無其事?否則目前不是軍方高階層人事調動時期,金防部司令因何被革職撤換?

  2.該「難民船」上之十多名「難民」是否真的為「國民黨自己人」,是我國的地下工作人員?如果是,為國出生入死的敵後工作人員,能自敵後活的出來,我國有關人員憑何開槍打死人?這些「自己人」死在自由地區,生命價值何在?是否有任何補救撫卹措施以安枉死冤魂在天之靈?

  3.如果該等地下工作人員逃出越南即成「難民」,這是故意偽裝,還是被迫淪為難民?如屬後者,我國一年龐大的敵後工作人員的預算是如何分配開銷?難道有些忠貞份子必須向環境低頭,淪為海上難民?

  4.如果該船上人員不是我國「自己人」,而是真的「難民」,請問我國政府響應收容救濟國際難民不遺餘力,何以此次有這種失常的演出?是否這就是對待國際難民的「人道待遇」--殺了再說?

  5.如果守軍開槍打死了人,有關人員再殺掉倖存者意圖滅口屬實,請問這種殺人行為是否合法?該如何偵辦違法失職人員?是否只換金防部司令就可以交待?還是要學韓國人的責任政治的精神,國防部長、參謀總長、陸軍總司令等上級長官亦應主動辭職,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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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剛成立不到一年的民進黨,於7月3日出版的【民進週刊】20期,完全看衰金防部司令趙萬富等高階將領的仕途。文中提到:

  「從六月上旬起,傳聞不斷的小金門守軍擊沉中共漁船案,經本刊記者十多天來深入查訪,雖然因為缺乏直接人證物證,內情難以百分之百斷定,但該案的善後處置則已水落石出、塵埃落定。這個案件無疑是台灣近一、二十年來最大的軍紀案件,牽連所及,自參謀總長郝柏村以降,既有十八名將校尉級軍官受到重大懲處。其中最令人震驚的是,前途最被看好的金防部司令官趙萬富上將,在5月27日突被蔣經國下令革職。5月28日,趙萬富率同所有涉案人員搭機返台,辦理申請退役。6月2日,端午節過後第二天,趙萬富接獲退伍令,至此解甲歸田,結束他長達41年的軍旅生涯。」

  但事後證實【民進週刊】的看法是錯誤的。「朝中有人好作官」,趙萬富在郝柏村的力挺下,回台避鋒頭不到一年,因為小蔣暴斃,奇蹟似的由三軍大學待退的「學官」,又在1989年11月擔任陸軍副總司令,更在1991年7月榮升副參謀總長。在三七事件發生後三個月,吳淑珍委員質詢而趙萬富剛被調回台灣時,當時【民進週刊】20期裡,<郝柏村造訪金門不尋常>文中是這樣說的:

  金門前線發生「小金門守軍擊沉中共漁船」事件後,台海頓成緊張局勢;為緩和金門軍情緊張的態勢,國防部長鄭為元、參謀總長郝柏村、陸軍總司令蔣仲苓曾多次趕金門視察防務並與戰地軍民閒話家常,以穩定前線軍民的情緒。

  五月二十四日,新上任的國防部長鄭為元,奉蔣經國指令,率同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郭汝霖、海軍總司令劉和謙、總政戰部副主任兼執行官楊亭雲等人親赴金門,轉達蔣經國關懷前線軍民的德意。不料鄭為元一行人於當天離去後,隔天金門即傳出重大違反軍紀的案件,令國防部、參謀本部大感震驚。

  五月二十七日,參謀總長郝柏村,率同副總長陳堅高、總政戰部副主任孫森等一行人,立即搭機趕赴金門,調查事實真相。而後,五月二十八日,突傳出金部門司令官趙萬富被「內調回台」,轉任閒職待退。此時,陸軍總司令蔣仲苓,率同新任金防部司令官黃幸強中將、政戰部主任張人俊少將蒞金,主持金防部司令官交接事宜。

  新任金防部司令黃幸強接事後,旋奉郝柏村之命,立即改組金防部的重要人事,其改組幅度之大,為軍系僅見。據悉,這次金防部改組人事包括,三位副司令官、政戰部主任、參謀長、參三處長等重要職位。人事改組後,五月三十日國防部長鄭為元在端午節前夕,特親筆致函防區司令官黃幸強,對他「慰勉有加」。其親筆原文如下:

  司令官轉防區全體官兵勛鑒:時光流逝,又屆端節,同志戍守前防,忠勤為國,緬懷勛勞,無限關念,此次親臨戰地,目睹士氣高昂,軍紀嚴明,尤對戰場經營、戰力整備,及教育訓練等,更具績效,深表嘉許,特函玫慰,並賀端節。鄭為元五月三十日

  從鄭為元的短函中,透露出許多耐人尋味的訊息,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目睹士氣高昂,軍紀嚴明」這句話。事實上,歷屆國防部長赴金、馬前哨視察,極少在事後發佈文告,依軍系體制,發佈文告的權責,在三軍最高統帥蔣經國的手中,如今,鄭為元特頒親筆函件,此事顯然係經當局授權,其中訊息頗耐人尋味。

  端午節過後,新任金防部司令官黃幸強,隨即調動金門島上的部隊交互換防;六月上旬,陸軍總司令蔣仲苓再度親赴金門,視察防務。蔣仲苓回台後,立刻將視察結果,呈報給參謀總長郝柏村,令郝柏村心中頗為寬慰。

  六月十六日,郝柏村率同總政戰部副主任楊亭雲中將,再度蒞金,在防區司令官黃幸強、政戰主任張人俊陪同下,渡海到前哨島嶼大、二膽視察防務,而後轉赴小金門親自點閱部隊與慰問守軍;當天即夜宿金門,與黃幸強等重要將領商談防務及軍紀問題。依過去慣例,重要軍政長官蒞金訪問,多半是當天去回,而郝柏村卻連去兩天,其中內幕如何不言可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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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探討21年前發生在小金門的「三七事件」前,我還是建議大家不妨先看一些小成本的軍事電影,勝過各持己見、互傷感情的爭論。例如《美國女大兵》(G.I. Jane)、《將軍的女兒》(General’s Daughter)、《火線勇氣》(Courage Under Fire)、《怒海潛將》(Men of Honor)、《叛艦大行動》(A Solder’s Story)、《火線衝突》﹙Rules of Engagement﹚、《光榮之路》(Paths of Glory)等,都是不錯的軍事電影。而1992年由湯姆‧克魯斯(Tom Cruise)、傑克‧尼克遜(Jack Nicholson)、黛咪‧摩兒(Demi Moore)以及凱文‧貝肯(Kevin Bacon)聯合主演的《軍官與魔鬼》(A Few Good Men),是我認為最具啟發性的一部。

  ”A Few Good Men”為何在台灣被翻譯成《軍官與魔鬼》,我始終不解,或許這裡的人就是喜歡搞些什麼神鬼之類的吧?軍隊是台灣人權最陰暗的死角,不過,我們大部分的軍教片都無此氣魄,以致淪為政策宣傳與諧星打鬧。本片是敘述在美軍訓練嚴格的海軍陸戰隊中,存在一些不成文的處罰方式。班長在訓練新兵時,如果新兵沒有達到要求,班長即可施予不當處罰,而此一處罰是得到上級長官的默許,甚或命令而加以執行。當一位新兵被體罰至死,軍法官來調查時,執行上級命令的班長是否有責?觀眾可以想見,軍方照例是把責任推給班長,企圖避開刑責,而軍法官則透過精湛的辯護過程,最終定了長官的罪。

  故事發生於古巴境內東南方的關達那摩灣海軍基地(Guantanamo Bay Naval Base),一兵威廉向上級投訴自己遭淩虐,獲得調職令準備離開,但在前一晚,下士杜信和二兵鄧尼深夜闖入他的房間,先在他的口中塞入骯髒抹布,再貼上膠帶綑綁全身,害得威廉吐血而死,杜信和鄧尼因此被移送美國接受軍法審判,被控以謀殺、共謀意圖殺害及行為不檢。海軍上尉喬安(Demi Moore飾)主動請求擔任本案辯護律師,想在法庭上求得正義;但師部則派出擅於「認罪協商」(Plea Bargaining)結案的中尉傑克(Tom Cruise飾)協助。

  雖然表面上被害人是遭二名被告共同殺害,但喬安卻認為被告只是接受上級命令,執行軍中不成文的「紅色紀律」(Code Red)。而傑克雖認同這項推論,但因不可能在法庭上提出人證與物證,所以主張勸被告認罪,據此將刑期降至12年,這對謀殺罪來說算是輕刑。喬安與傑克與基地最高指揮官謝上校(Jack Nicholson飾)訪談時,不知變通的喬安,竟對謝上校問起「紅色紀律」,謝上校則高傲地回應:「在正式紀錄上,我會回答你,我不鼓勵紅色紀律,但是私底下,我會說這是最恰當的訓練方法。如果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執行紅色紀律,做就做吧!訓練部隊,我有我的辦法,你想調查我,儘管來吧!」

  謝上校在一兵威廉死亡前一天就已發出調職令,在法庭上也很難讓法官相信他會下令執行「紅色紀律」。傑克自知本案已難有證據,在離開前只是形式上的向謝上校要求提供威廉的離職令,卻也遭謝上校打官腔:「你在踏出基地門口時會拿到這份文件的副本,但你這個小白臉律師應該尊稱我為謝上校,而非只叫我長官。」由謝上校高傲的態度也能看出,即使是標榜人權至上的美國,軍隊中依然如此,而軍法人員只能是軍令系統下的基層軍官,在執行業務時是何等難為,台灣只怕是更嚴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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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傑克與喬安與軍事檢察官(Kevin Bacon飾)協商時,主張被告二人只是奉命行事,檢察官因此同意只要被告認罪,就可把罪名改為過失致死,刑期二年,且只要服刑滿半年就可假釋出獄,已經做出相當大的讓步。但喬安卻當場拒絕,要求正式審判。檢察官隨即則提出警告,如果正式審判,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被告等人是奉命行事,官司必敗無疑。而謝上校也將調升國安局,傑克不能對高級長官進行質疑,否則極可能觸犯對長官不實指控的罪名,也要受到軍法懲處。

  傑克在喬安的鼓勵下,最後下定決心,冒著失去律師資格的危險,正式聲請法庭傳謝上校進行詰問,企圖讓謝上校自己承認下達過執行「紅色紀律」的命令,以此證明被告二人僅是奉命行事。而本片最精采的地方,則在菜鳥軍法律師傑克,在面對美軍前線最高指揮官謝上校時,利用謝上校自以為是的弱點,配合「交互詢問」(Cross Examination)的證據法則,進行緊湊精彩的攻防答辯。

  傑克首先詰問謝上校:「海軍基地是否紀律森嚴,貫徹命令,所以不可能有人違抗上級命令,私下對一兵威廉執行『紅色紀律』?」

  謝上校說:「在面對古巴嚴重威脅的前線基地裡,命令就是命令,絕不可能有人違抗命令。」

  傑克進而質疑:「既然威廉已經奉令調職,為什麼房間裡沒有任何準備收拾離開的跡象,也沒有用電話通知家人可以脫離苦海了?而既然已經下令不可對於威廉執行紅色紀律,基地又紀律森嚴、下屬絕對服從,為什麼又需要將威廉調職呢?你是否下令執行『紅色紀律』?」

  謝上校被激怒後,竟理直氣壯地承認:「你這個沒有拿過槍的小子,哪裡會知道國家處在怎樣的威脅下呢?我可以告訴你,我確實下令執行過「紅色紀律」,這是為了保衛國家的安全,今後我也將如此執行。」

  如此一來真相大白,謝上校當場被法官下令逮捕,移送軍法審判。二名被告被控「謀殺、共謀殺害」的罪名,也被陪審團裁決「不成立」;但「執行違法命令」的行為,因為仍構成較輕的「行為不檢」罪,所以被裁決接受「不名譽退役」的處分。但是若將本片與小金門三七事件相比時,這當中有兩點明顯不同,簡而言之就是國軍與美軍結構的不同。

  一是男主角不會因階級、期別、出生背景而對指揮官「放水」,指揮官有罪無罪不是他的責任,他只負責儘可能的把真相調查出來,這一點國軍的軍法與政戰單位並沒有做到,軍法官與一般軍官一樣,少了那一個「法」的觀念與作為,三七事件與尹清楓命案一樣,調查者的責任不是在找出證據釐清真相,反而是消滅證據混淆真相。在行政獎懲上可以「連坐」,在法律執行上絕對不能。

  二是劇中「兇手」下士與上兵在接受調查時,誠實交代案發經過,對錯交給軍法裁判,這也是一個軍人該有的榮譽感。軍人若是是奉命執行任務,事後當然要完整交代當初上即是怎樣命令你,而你又是怎樣執行的。但是三七事件顯然不是這樣,師部參三的通訊指示是什麼?現場指揮官旅長的口頭命令是什麼?連長對士兵的口頭命令是什麼?當時他們接受調查時沒說,現在已經過了法律追溯期,卻依然不願交代這些關鍵,只是躲在「守土有責」「按命令執行」這些口號下喊冤。比他們更冤的是那些奉命執行的義務役軍人,與根本沒機會喊冤的越南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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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現實社會裡,美軍在越南的美萊村屠村事件,就是經典案例。1968年3月15日早上,陸軍步兵23師11旅20團1營3連連長麥迪上尉,通知他屬下士兵,北越支持的南解第48營,就駐紮在美萊村(My Lai)。情報人員預測小村裡的婦女和兒童,將在早上7點去趕每周一次的集市,不會待在村中。於是部隊在排長威廉‧凱利(William Calley)中尉指揮下去燒毀房屋,炸毀地下掩體和地道,殺死所有的牲畜。

  但直昇機駕駛看見這支部隊見一個殺一個,一直到當天中午時分,已有多達五百名婦女、兒童與老人遇害,許多村民被害前還遭受淩虐與姦淫。事件起先被軍事高層官員所隱瞞,但由於許多有良心的士兵以及記者塞摩爾荷西的努力,事情終於曝了光,爾後凱利以蓄意謀殺罪被起訴。1969年秋,大屠殺發生一年多後,美萊村慘劇的照片登上了美國報紙,仍有部分美國人拒絕相信,聲稱這是同情共產黨的人栽贓陷害;但也有些人認為,這種事發生在戰時是自然的。當然,更多的人是感到憤怒,美國境內反戰的氣氛也越加濃厚。

  後來在法庭上,麥迪上尉當時到底是如何下的命令,存在著不同說法。有個士兵作證說麥迪命令連隊「殺死村裏的一切活口」。但另一個士兵則說麥迪上尉命令只是說「不要抓俘虜」。有7個人肯定麥迪沒有下達殺死婦女和兒童的命令。可是,當有人問麥迪「誰是敵人?」時,他卻回答說:「敵人就是從我們身邊跑開,躲著我們,看起來像敵人的任何人。」

  軍事法庭裡檢方有62名證人,被告則有44名證人,但都沒有來自美萊村的村民。檢方一個接一個地傳喚證人,描述凱利在美萊村犯下的殘忍罪行。被告則爭辯說,大屠殺的責任應當由麥迪上尉來承擔。有幾個士兵為凱利作證,他們告訴法庭是麥迪下令殺死越南平民的。被告方還傳喚了兩名心理醫生,證明凱利缺乏預謀殺害越南平民的智慧。但其中一名醫生被取消了證人資格,因為主審法官對他證詞的真實性表示懷疑。

  凱利也為自己進行了辯護。在直接詢問中,他承認自己在美萊村槍殺了幾個越南平民俘虜,但他堅持說是執行麥迪上尉的命令,他還否認那天他殺死了102個平民。凱利明確表示說他「毫無悔意」。3年後的1971年,軍事陪審團判決他因謀殺102個越南平民,處以終身監禁,其他參與殺人強姦淩虐的部屬則都無罪。軍事上訴法庭下令把凱利拘禁在本寧堡軍事監獄,但尼克森總統解除了那項命令,只把凱利軟禁在一幢公寓,3年後被釋放。

  2003年10月,美國俄亥俄州《刀鋒報》根據解密後的政府檔案和記者調查作了專輯,在國際社會引起反響。一些健在的大屠殺倖存者開始向美國索賠,美國政府卻對此反應冷淡。五角大樓的發言人簡單回應:「由於沒有新的、引人注目的證據,(軍方)不打算重審此案,那已經是30多年前的事情了。」

  凱利在一部分的美國人心中是英雄,他每次出庭都有大批支持者陪同;但也有另一部分美國人對他的行為感到不恥。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標準,而歷史看老蔣是這樣,看威廉·凱利是這樣,看三七事件的軍官不也應該要是這樣。我比較認同美國的做法,老蔣當年處理張學良,就應該軍法判刑,然後老蔣自己決定要不要特赦,而不是非法「保護」他半世紀。

  至於三七事件,當年軍法單位若能找出事實、依法宣判,而小蔣再宣佈特赦這些人,這才是法治國家該有的作為。而不是先關起來「避風頭」,等風頭過了再放出來,國軍的軍法單位,只是擔心家醜外揚,所作所為毫無法治邏輯,既無法保障死者的權益,對這些軍官也是不公平的。

  。。。。。。。。。。。。。。。。。。。。

  三七事件與美萊村事件爆發的經過類似,也是退伍軍人對媒體的投訴。1987年3月7日傍晚,烈嶼(小金門)島上的158師南塘營區(472旅)步一營步三連東崗「4」哨的據點附近,步一營兵器連連部與迫砲陣地的下方沙岸,(據投訴者指出,原有的「4」哨因太過突出、支援不便而廢哨,但新 「4」哨事發當時到底有無衛哨勤務,待查。)哨兵發現有不明漁船靠近,經回報後按戰備程序實施警告射擊,接著又實行驅離射擊,但因當時霧大,漁船又迷航,以致完全不理會守軍驅離射擊,執意靠岸。

  在此之前,更前線的據點大膽島,曾發生一對男女游泳上岸,指揮官少將副師長命令逮送金防部;結果因為第一線不能接受投誠,以致被解除指揮官職務,調回小金門。當時二膽指揮官473旅中校鍾副旅長(阿兵哥暱稱為歪頭)便下令,任何人敢登陸二膽島,一律殺無赦。不久後歪頭榮升472旅旅長,進駐小金門的南塘營區。為了貫徹上意,一線據點的基層士官兵壓力倍增。

  海防哨都是步兵連在負責衛哨,兵器連是機動調度的支援作戰單位,本身沒有衛哨。所以案發地點是在二連與三連防區之間,背後隔著環島戰備道就是一營營部與營部連,所以這件事其實營部連、二連與三連,還有兵器連都有關,整個營都被調查,官兵都被連累,他們會幹聲連連,也是難怪,這還真是一個「四不管」的地點。

  船在「4」哨附近登陸,但最先以50機槍驅離的,是三連管轄的「5」哨,這艘船會登陸成功,霧大是原因,砲兵觀測所也沒發現。(大山頂下岬角西南方向是段雷達死角,參照一般軍圖比對位置與地形等高線可證)。砲兵營的105與155榴砲是曲射武器,根本不管五公里內的海面小目標。步兵連用的81 和 60 迫砲,在海面無用,而且船一旦如此靠太近了也無法打。至於兵器連的66火箭筒也沒用,因為火箭彈不能換信管與裝藥,那是針對碉堡或戰車等堅硬物體,木造漁船隻能穿透,但應該也不會爆炸。反正不管怎麼說,船就是上岸了。

  悲劇前半段就是這樣,究竟當時的衛哨、觀測是否失職,以致太晚發現,這其實是該嚴查的。軍法起訴基層軍官的部分,只是命令兵器連用火箭筒射擊船隻,雖然重大傷亡是因此產生,但說是執行任務也還說得通,因為當時距離太近,曲射武器幾乎已是直角射擊,沒有其他選擇。多年後有些當初被牽連的軍官,會跳出來發表文章喊冤是可以想像,但起初的投訴與後來蔣郝要調查本案,根本與這一部分無關。真正讓士兵不滿的是:

  當時師參三戰情研判,漁船不顧交叉火網執意靠岸,大概又是投誠,通令全線實施驅離射擊。鍾旅長親率旅部幕僚「督戰隊」,與步一營劉營長、步三連張連長、兵器連李連長等軍官抵達第一線。據稱步二連連長認為是小事,竟派預官排長來現場;而劉營長本來返台的,卻因擔心颱風來襲而提前搭軍機回金,一念之間的抉擇,竟改變這兩位軍官的未來命運。調入增援的資深士官和老兵心知肚明,漁船可能是迷航入灣或有緊急事故求援,有的故意瞄錯打偏,長官莫可奈何:新兵則有下不了手,受長官厲斥而哭泣的。

  漁船被66 火箭筒射擊炸燬後,有三名男子先後企圖跳下船,大聲以華語溝通卻遭射殺。雖然至今仍有人認為這些不是越南人的理由在此,但其實越南難民中以華裔居多,這並不奇怪。越南解放後不到三年,中越戰爭就開打,華裔越南人逃離南越也很多。東亞各國以集中營看管難民,是要等美國與澳洲接受他們入境,所以監禁看管只是不讓他們進入國內就業通婚,但他們要離境到其他國家難民營等綠卡,沒有一國會留難,就算船在大陸停留也不令人意外,何況郝柏村也都承認這是越南人了,爭論這隻船的來源已無意義。

  郝柏村事發之前一年多日記裡,1985年12月15日就提到:「宋心濂昨日談及,企圖在金門登岸之越南難民,乃由北越逃抵大陸之華僑,已在廣西住數年,而由中共唆使來台,並謂在東山加油加水,中共收取黃金為代價,餘以為應透過新聞傳播,揭穿中共的不人道難民戰術。」

  船隻有可能自大陸來,但台灣其實也會放這種船民的船出去的,那是當時亞洲各國處理船民的默契「准出不准進」。(基於人道必要時也補充物資)越南船民的船是否來自大陸,事過境遷又無一活口,無法查證。但即使來自對岸,驅離也就是了,槍砲無情,也許誤殺或誤傷幾個,但搞到全船上岸滅口毀船,也難怪會成為國際事件。

  三名男子遭射殺後,連長奉派率兵上船檢查,發現全是手無寸鐵的越南難民,船裡傷亡狼藉,其中還有四名婦女(含一位孕婦)及六名兒童,無論死活都被「搬」上岸集中,再搜索船艙,夾層裡有個毫髮無傷的老太婆,被拖上岸後跪伏乞命,連長回首請示,旅長一點頭,一顆手槍子彈就從她額頭穿過,腦漿四溢把現場士兵都嚇傻了。(這段情節如查證屬實,連長與旅長的責任當然就大過於營長。)之後被集中在沙灘上的屍體與倖存者,次日由營部連衛生排的士兵奉令就地掩埋,奄奄一息被活埋的,掙扎哭喊的被命令以圓鍬擊殺,並焚燬船身後掩埋。當時船上有武器或通聯設備,現場軍官會笨到不保留當作證據嗎?

  連長以45 手槍對老婦人額頭處決、孕婦呻吟至死、幼童被活埋前的哭喊,讓部分衛生兵拒絕或消極執行,南塘守備區各單位軍心浮動,為了防止譁變,旅部由旅部連派出 26 員軍士官兵接管營部連,然後師旅部封鎖現場,對金防部戰情以例行驅離匪船結報,司令官趙萬富是否有繼續上報陸總部與國防部,這一點無法查證。而埋屍沙灘因地層太淺,屍體受海水及暑氣腐壞,不到一周就被附近垃圾場的野狗群掘出啃食,附近居民也都傳說有穿著越南服裝的鬼魅在附近遊蕩,紛紛設壇獻祭,消息更難遮掩。

  五月初,香港媒體開始報導三七事件,駐外單位呈上層峰,因而簽會國防部、參謀本部、轉總政戰部向金防部續查,並無回覆。金防部知道屠殺消息外洩,令師部將一營與二線的五營緊急換防,並就近監管,但五月大專兵梯次開始退伍返台後,才有機會向當時剛成立不久的民進黨陳情,三七事件在台灣各黨外雜誌裡開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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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竟小金門守軍當時殺了多少人?殺的又是中國漁民,還是越南難民?「三七事件」發生13年後,當時的軍事強人郝柏村,出版了《八年參謀總長日記》(天下文化出版,2000年1月),才證實了當時國軍屠殺的確實是傳言中最可怕的一個數字:19屍20命,而且被屠殺的確實是「越南難民」:

3月18日 星期三 晴

  十一日在士林官邸,與熊丸談及某報副刊醜化金門國軍,及黨外「二二八」說明會,在場人員極為數字誇大的報導。

5月20日 星期三 陰

  黨外立法委員張俊雄今日專來本部會見鄭部長,告以據悉金門守軍已有濫殺越南難民營情事,因事關國家形象,未在立法院公開徵詢,特密見部長查詢有無此事。鄭部長與余談及,但就余所知,未接金門有關戰報或報告,按理應有戰報。除令聯三徹查,並即電詢趙萬富,說○三○七曾打死數名水中共,余責以何以未作戰報,趙無言。
  就張俊雄而言,他不在立院質詢,單獨來部見鄭部長,從好的方面說,他是理性的黨外反對份子,在其心中尚有國家利益第一的觀念,可佩可讚。

5月23日 星期六 晴

  許主任來談,經派人到金門查證,烈嶼部隊打死越南難民,確有其事。由於旅營長對上隱瞞不報,防衛部亦未發覺;而事件發生於三月七日,十九條人命的處理,竟可隱瞞達兩個半月之久,事態嚴重。經詢蔣仲苓,亦不知情,余命其親往金門查處。

5月28日 星期四 晴

  小金門於三月七日發生第一線部隊誤殺越南難民船案,而該師竟隱瞞不報,金門防衛司令部亦佯做不知,余以為事態至為嚴重:
  第一,不按戰備規定濫射難民船,與本部驅離及不接納政策有違,蓋驅離射擊不應射中。
  第二,既反應過度而隱匿不報,而金防部亦竟隱報本部達兩個半月以上,最不可原諒,必須嚴予追究責任。
  經面報總統,決定金防部司令官趙萬富及政戰部主任張明宏調職,派黃幸強接任金門司令官,張人俊為政戰部主任。
  一五八師師長龔力,該師政戰部主任及涉及濫殺之旅長、營長、連長,併交軍法偵辦。
  蔣仲苓於昨日帶同新任黃司令官及新任一五八師師長宋恩臨,赴金門布達。
  此誠為一極不幸之偶發事件。
  此事勢難長期不為外界所知,政府唯有一依事理嚴予處理而已。

5月31日 星期日 晴

  今日端午節,總統在七海召見談及:
  八、金門濫殺無辜難民事件,應注意對外界的說法。
  九、趙萬富有過失,但過去實幹苦幹,對國家有貢獻,仍為可用將領。

6月6日 星期六 晴

  總統上午召見,垂詢金門三○七案外界反應,立委吳淑珍已提質詢,仍當妥適應對,司令官以下糊塗無知所闖下的禍,不會立即煙消雲散,仍是處理棘手,且看半年後能否平息。

6月7日 星期日 晴

  民進黨偏激分子是互通的,三月七日小金門誤射事件立院既提出質詢,監察院亦可能要調查,依法無論司法或軍法在審判中的案件,監察院不得調查。但黃尊秋院長為免日後反對分子借題發揮,故主動先派親政府監察委員以參訪金門為由,便中對案情了解,回院後存查,以為黃院長將來處理之依據。

6月15日 星期一 晴

  一時返抵小金門,視察三○七案射擊據點,並勉勵幹部嚴格執行戰備規定。

10月1日 星期四 晴

  總統在七海召見,另指示:
  三、擬於秋節後見趙萬富,余報告已命趙在三軍大學兵學研究所旁聽受訓。總統仍以趙為忠誠樸實、勇敢能戰之將領,將來仍予起用。

  。。。。。。。。。。。。。。。。。。。。

  打沉大陸漁船要換金防部司令,而且是毫不留面子的在金門撤換,還當場交接、原機帶回台灣,甚至連政戰部主任也同時換人,對金門戰情稍有了解的人也知道,內情當然不只是「打沉大陸漁船」?之前幾年我們在金門服役時,不也經常砲擊驅離,蔣仲苓、許歷農、宋心濂三位司令官任內不也都有砲擊,蔣經國為何沒撤換他們三人?三七事件會演變成政治事件的關鍵,絕對不是什麼驅離射擊,而是船上岸之後對老弱婦孺近距離執行的「任務」。國軍在外島執行過驅離射擊的人不知凡幾,但是我們只打到船的附近,不會真的打到。

  陸軍官校很多校規都模仿西點軍校,強調榮譽制,前幾年不是還有學生連實習連長因作弊被開除?但學校把教好的學生,畢業後一放進基層野戰部隊,馬上變成另外一種人。軍中環境竟是這樣的可怕。整個三七事件,軍人(尤其是職業軍人)並沒有說實話,軍法單位與政戰單位也都沒有善盡調查的責任。沒錯,真相一旦公佈,在現場的軍官可能根本無罪,但上面大概就非大地震不可了。

  如果是奉命執行的軍人,就必須有勇氣說出是誰命令你這樣做的。如果不說,那就是決定自己擔下來,事後也無需多言。就像江南案一樣,殺人的陳啟禮說出是奉情報局長汪希苓之令,而汪希苓不願說出真正背後的下令的人,那當然就是汪希苓去坐牢。(不過他老兄坐牢是上下班,還有薪水可拿)這道理文雅一點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真正理由就是「不能又當婊子,又要貞潔牌坊」,想替長官背黑鍋,那就必須想到後果,天下沒「不勞而獲」的。

  這個案子就像江南案、尹清楓案一樣,下面的人倒楣。現場的鍾旅長被依教唆殺人罪判刑1年10個月、劉營長被依共同連續殺人罪判刑1年10個月,李連長與張連長則被依共同殺人罪判刑1年8個月,但都被緩刑3年,關幾天再回役或退役,薪水照拿;上面的人,全都安然閃過。金防部司令趙萬富後來一路高升陸軍副總司令、副參謀總長;158師師長龔力在三軍大學戰爭學院擔任參謀長;158師參謀長范宰宇升任210師師長(210師原是台灣東部的唯一輕裝師,但因「佳安計畫」編足成三個步兵旅的重裝師,砲兵營、支援營也擴編為砲指部與支指部)看來「朝中有人好作官」,永遠是官場的金科玉律。

  當兵就是這樣,一定要立志當大官,當小官就是要幫長官擋子彈,就像黑社會小弟要幫大哥擋子彈。至於真相、榮譽,國軍似乎從來就一直是幫派,沒人計較這些的。用大陸漁船來取代越南難民船,用三條人命來取代十九屍二十命,這種魚目混珠的手法,就像當年金門的馬山連長林正義叛逃大陸,軍方用另一名台大出身的台籍職業軍官陳憲良來駁斥。你問他們說謊了嗎?沒有,陳憲良確實沒叛逃,只是陳憲良還在,林正義卻叛逃了。他們腦子裡想的不是十九條無辜人命的犧牲,而是要不惜一切的遮掩真相,甚至不惜毀謗栽贓有良心願說真話的義務役官兵,以及為民喉舌的黨外人士與反對黨立委。

  但就像《新約聖經‧馬太福音》裡耶穌說的:「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至於當時政壇,廁所裡的花瓶-監察院,國民黨籍的監察院長黃尊秋,對調查真相、摘奸發伏的興趣不大,但一想到派出執政者的監委鷹犬「卡位」,防止黨外監委調查本案反而「積極主動」。三七事件在這位勇於忠黨愛國的監察院長「調和鼎鼐」後,真相就跟那些十九具屍體一樣,還要繼續被埋在小金門的東崗海邊,直到出土的那一天。

管仁健越南難民龔力小金門三七事件吳淑珍東崗南塘美萊村范宰宇軍官與魔鬼趙萬富
台長:管仁健

加拿大人
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 向您致敬!
2008-03-08 08:04:20
國家,政府,都只是某程度的黑社會,總是以縹緲的國家(大伙)利益來掩護為私利的殘害個人的行為.什麼時候沒有人相信國家民族是神聖,那人類才有點希望
2008-03-09 16:47:56
Berry
管大,前些日子在第四台看了一部韓國電影"海岸線",內容是一名韓國海巡,任何人在晚上不許進入海邊,但有對百姓情侶一時誤入海邊,造成被射殺,其中射殺者,遵照上級之意,也得到應有的榮譽,但心靈的創傷,衝擊太大,無法正常生活,我在想當時三七的執行者心裡的陰影也會像,電影中那位主角一樣, 最後發瘋了
2008-03-12 09:38:27
安全士官
管大描述已差不多了, 雖有些細節不太一樣, 但也改變不了屠殺的事實, 每年的三月七日我都會想起這件事, 21年前的三月七日我在現場 ,站在一堆屍體間, 我雖沒開槍但這一幕慘劇的影像在我腦中留了21年而且會繼續留下, 一個愚蠢錯誤的決定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但我也學會了樂觀, 遇到任何不如意的事想到這些被屠殺的人, 我會覺得我們是無比的幸福只要活著就有希望.
2008-03-19 00:35:45
安全士官
雖記取教訓 但代價是什麼? 誰能還給枉死的家族一個公道? 懲處當時返台不在場的高官只能平息眾怒而已, 但對被滿門操斬的家族已無親人後代來說已無濟於事.
19屍20命? 當天統計不只19,報告有提到最小的年齡嗎?
2008-03-19 12:13:25
版主回應
眾說紛紜,我也不知究竟真正死亡數字,就以郝柏村日記裡的數字為定論吧!
2008-04-05 23:24:35
關懷者
安官大大:謝謝你
没看到之前的刪帖,不知道什麼內容,但我們都很認同你的感受
關於你提到的人數和年齡,是很重要的訊息,
 軍方正式報告內容很有限,也没有細分受害者的個人資料
"19人"是郝總長日記的事後記錄,
  當然不能和你在第一現場的統計相提並論
很多人都想知道,可否請你繼續說下去?
2008-03-20 12:53:59
版主回應
我也期待安官大大繼續提供更深入的資料。
2008-04-07 08:57:37
駱駝連
管先生,

大作發人深省,確有振聾啟瞶之效,實是近年來討論東崗事件與國軍軍事暴行中最有說服力的文章。雖然在近期「兵器戰術圖解」期刊中刊出,當事人大山頂營長自辯書以及相關的討論 (vol.36-37, Jan.-March 2008),不過內容不是避重就輕,就是無法直指問題核心,尤其已事隔二十多年,絲毫看不出軍方或當事人有深刻反省與自覺之處。
如果他們以為這樣的虐殺行為還可以用「執行命令」來合理化,那人們也無需為納粹軍隊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對東歐佔領區人民與波斯尼亞內戰期間塞爾維亞軍隊對回教徒百姓犯下駭人聽聞的暴行作任何譴責了。就算今天已雲淡風清,這些參與東崗事件的軍官們,難道不該受道德良知上的譴責?

另有兩處資料補正請參考:犯下美萊暴行的美軍部隊隸屬於1967年底始抵達越南戰場的第23 步兵師,而非101空降師。事件起因於該所屬部隊於春節攻勢後搜勦「越共」(南越民族解放陣線,National Front for the Liberation of South Vietnam 簡稱:南解或越共) 48營部隊。雖然同為共產黨部隊,不過這是區別不穿制服之南解與穿制服之北越正規軍的中文用法。
以上資料請參見:魏摩蘭將軍回憶 A Soldier Reports(1976); My Lai Massacre (Wikipedia)
2008-04-03 17:06:40
版主回應
已修改,謝謝。
2008-04-05 23:31:27
精誠連大帥
張連長(步二連連長認為是小事,竟派預官排長來現場).
管兄是我的同學不是預官.官校生.(消息錯誤)
當時我們精誠連在.你所說的事情應不會發生.
師.旅.營的預備隊.
有空找二連排長.兵器連排長.讓你瞭解事實真相.
是什麼
2008-05-01 14:00:47
版主回應
這是一篇綜合各種資料與口述回憶整合的文章,很多資料也互相矛盾。歡迎軍友賜正。
2008-05-29 09:11:37
大山頂人
在大山頂服役其間從未聽聞過此些事情,但有聽過06前板牆不能爬,爬了會出事!

另,東崗火砲場前有三個小土推,據營輔導長所言是墳墓,但應該不是受害者之墓,根據管大所言,以及退伍後所聽聞,應該在沙石推積場,前面有一台偽裝戰車旁邊的草叢內即是埋骨之所,那邊有條小路,非常非常小,不是熟門熟路者,不得其門而入........

據說兩年前民眾要求還地,於是派出工兵前往東崗整地,但怪手到了某特地地點,即熄火,一連數次,就算載回檢查後,隔天照樣............
2008-06-10 21:40:18
版主回應
去年到小金時,陳排有帶大家去現場憑弔,但沒有機會訪談到當地民眾,這次去希望有機會能做一點田野調查。
2008-06-11 08:18:13
安全士官
當時在場的軍人少說也有200人, 但卻很有默契沒有一個人願意全盤拖出, 想想也是可以理解的,
小時後做的蠢事, 長大後在茶餘飯後聊是沒問題的, 但當時拿著自動步槍掃射手無寸鐵的老弱婦孺, 這種殘忍的事說出來也不是光榮的事,還可能會招來不可預期的後果, 當然大家選擇沉默.

年輕時覺得自己夠悍夠狠能夠承受一切就帶著槍跟著大夥下去, 但十年二十年後自己有了妻小,那自責無助和恐懼才悄悄上身揮之不去.
回想自己初為人父看著愛女嬌小的身軀靜靜的躺在搖籃睡的香甜, 心中是幸福暖暖的, 我告訴自己會用所有的能力去保護她陪著她成長,但想著想著瞬間畫面竟切換成當年沙灘上毛線衣包裹的嬰兒, 我自已也愣住了,天啊! 原來那是不到3個月大的嬰兒, 眼淚這時才在我眼框中轉著.

當時嬰兒俯臥沙灘上屍堆中, 毛線衣看不出有無彈孔,我猶豫著是否要把她翻過身來, 也怕他還活著還要繼續承受後續殘酷的事.
後來的調查報告我沒看過但應是挑能說的傷害最少的說吧,真的細節全說出來恐怕會把這事再度搞的人神共憤, 細節似乎只滿足讀者的好奇心,
對死去的家族已毫無意義, 若事情再次鬧大可能也會逼著那些當時執行愚蠢命令的人跳樓, 我納悶著, 沒開槍的我內心中都如此難受那執
行屠殺的人現在如何怎過的呢? 有辦法選擇忘記嗎?想必沒這麼容易吧!表面上若無其事但內心的煎熬將跟隨他們一輩子不定時的出現.

對不起! 我之後也選擇沉默,這非關道德勇氣, 也因怕不小心會逼死當時愚蠢的他們, 就讓他們繼續暗自的悔恨終身吧! 也請各位原諒我的膽怯.
2008-07-10 01:16:01
版主回應
蒼蒼蒸民,誰無父母?提攜捧負,畏其不壽。
誰無兄弟?如足如手。誰無夫婦?如賓如友。
生也何恩?殺之何咎?其存其歿,家莫聞知。
人或有言,將信將疑。悁悁心目,寤寐見之。
布奠傾觴,哭望天涯。天地為愁,草木悽悲。
弔祭不至,精魂何依?必有凶年,人其流離。
鳴呼噫嘻!時耶?命耶?從古如斯,為之奈何。
錄自李華《弔古戰場文》
2008-07-11 17:00:19
陰森購物
最後一張照片,我當兵時是運補專用的海攤,連水泥平台都是我退伍後才建造的92年6月後!

最誇張的就是,冬天的時候,看過大陸小舢板,直接殺過來靠岸交易!
2008-07-16 01:16:37
小杜白雲
這個故事真是令人震撼啊!
雖然之前看過一遍,再看一篇感覺還是一樣。
我覺得安全士官兄應該考慮將此事全盤說個清楚,而不是以現在沒有辦法補救而讓所有人心懷愧悔過一生。

這是台灣人權的傷,蓋起來,只會發炎,不會好!

我想或許王建瑄應該調查這件事!
2008-08-05 14:02:59
修明
國民黨中常會對蔣經國的辭呈決議如下:

  「行政院院長蔣經國同志,以總裁崩殂,懇辭行政院院長職務一節,中央常會鹹以國家內遭大變,外毀橫逆……革命之事功未竟……至望蔣經國同志深維古人墨經之義,勉承艱大,共竭其效死勿去這忠盡,即所以篤其錫類不匱之孝恩。」《蔣總統經國先生言論著述彙編》第9輯第258頁。
  蔣經國對國民黨中常會「效死勿去」之議,發表談話稱:「敢不銜哀受命,墨經從事,期毋負於全黨同志與全國軍民之督望。」《蔣總統經國先生言論著述彙編》第9輯第257頁。
  對於國民黨中常會兩項決議,作家江南發表評論稱:
  「兩項決議十分荒唐,嚴家淦宣誓就任,法有明文,無須常會多此一舉」。「經國因父喪辭職應向新任總統提出,因行政院長非黨內職務,如辭國民黨中常委,那又當別論。」江南:《蔣經國傳》第447頁。
  阮大仁先生就國民黨中央上述決議也提出疑問:
  「即使黨決定予以慰留,其仍須向新任總統提出辭職。黨的慰留只是表示黨支持其留任,並不表示新任總統亦予慰留。吊然嚴家淦總統身為中常委,在常會中亦表示希望蔣經國留任,但是嚴家淦總統與嚴家淦中常會的身份不同,雖然同是一人,兩種身份的法定地位不同,嚴家淦中常委的在黨內的意見不能取代嚴家淦總統在憲法上應有權力。」阮大仁:《台灣內部的幾件大事及台局動向》,香港《明報月刊》第115期。
  江南與阮大仁均從法理上指責國民黨中常會兩項決議不妥,確切中要害。但殊不知國民黨的領導體制是「以黨領政」、「以黨代政」、「黨政不分」。如果從這個意義上去理解國民黨中常會的兩項決議,也就不難理解了。
2008-09-09 13:12:49
安全士官
在哪可看到 兵器戰術圖解」期刊中刊出,當事人大山頂營長自辯書以及相關的討論 (vol.36-37, Jan.-March 2008)
書局只賣當期雜誌 地方圖書館也沒有 請問要上哪找呢?
2008-09-17 00:15:55
關心的路人
安全士官學長可以看看後備軍友論壇上關於三七事件的一些討論:
http://army.chlin.com/vsc_bbs/vsc_show_A.php?file=A-0875

兵器戰術圖解記得中國之翼出版社有賣過期的,但是不知為何網站連不上了。
2008-09-17 17:02:15
安全士官
感謝 關心的路人 告知.謝謝!
2008-09-17 17:48:08
60砲
過期的"兵解",可跟中國之翼連繫,應該還有餘書

新址

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258巷18號1樓

正出清存書中.

電話為02-87736503
2008-09-17 19:43:08
安全士官
感謝60砲的資訊 您知道介紹三七事件是哪期嗎?確定是36 37兩期嗎?
2008-09-17 22:33:52
60砲
其實前後這幾本,我都會建議你買

除了有37事件現場的說明及劉營長的自辯書外

內容也有該刊劉總編有關於他服役當時的一些回憶

過程跟我們服役的記憶貼近

如果住台北,就走一趟中國之翼吧

相信會滿載而歸.

72年春,我們金東師也有類似的事件

一艘小魚船由對岸直撲馬山而來,不理守軍驅離,執

意要靠岸

魚船被打的失去動力,沿著金門的東海岸漂

沿途經過狗嶼灣,寒舍花..等據點

大家都怕它靠岸,要負"作戰失敗"之責

所以都以火力驅趕

最後船隻卡在田埔的礁石上

金防部的人上船檢視

船上3人,一大人兩小孩...一死兩重傷

這種案例在那個年代,數不清,太多了.
2008-09-18 14:51:28
安全士官
在大陸好像看不到這網頁.
驅離事件在外倒是家常便飯但確認是老弱婦孺仍全數近距離射殺應是頭一遭才會鬧的這麼大, 颱風天在家看了部份兵解雜誌, 覺得仍避重就輕直強調大霧無法識別一切處置符合戰備規定, 其實我只相信第一天看到聽到的因第一天突然遇這事沒空編故事加料進來, 當天船內沒發現武器, 戰情室也沒通知後面還有中共機帆船, 事發地海岸呈彎月形,05據點 漁船 106砲據點成一直線, 很可能我方自己互射,50機槍彈就有一發在我腳前2公尺落下也嚇了我一跳, 其實劉營長是好長官也許有難言之隱吧!
2008-09-28 20:57:58
東崗
目前《兵器戰術圖解》目次又可連上
http://www.wingweb.com.tw/web-magzine/WT/WT31-40.htm
第38期 烈嶼東岡慘案20週年 Part.7
第37期 烈嶼東岡慘案20週年 Part.6
第36期 大山頂營長的自辯書、烈嶼東岡慘案20週年 Part.5
第35期 烈嶼東岡慘案20週年 Part.4、東崗事件主角現聲
第34期 烈嶼東岡慘案的影響
第33期 烈嶼東岡慘案20週年 Part.2
第32期 小金門東岡慘案20週年
2008-09-28 23:14:30
山頂文書
106炮據點沒有50機槍 , 安全士官學長是兵器連的人嗎 ?

我在76年九月到兵器連 , 那時已經移防到東林下基地 . 所聽到和學長大致相同.
2008-10-01 17:28:32
安全士官
我是營部連的, 當時集結在106砲旁約200公尺的地方也是船上岸的地方, 我們接的流彈是東崗05據點的50機槍打來的.營長接的子彈有可能是營部連打的.
2008-10-04 00:46:12
山頂文書
報告安全士官學長 :
三七事件的真正事發地點 05據點和106炮據點早已被荒草掩沒 , 日後大家相傳的反而不是第一現場 .
營部連兵器連是鄰居 , 我們站大門口 , 你們站內哨. 我住的兵器連連部只和營部數步之遙.
回應中的精誠連大帥長官是76年精誠連的排長 , 我是76年9月才到的兵器連文書 . 另外還有一位74~76年的旅部連軍械士浪花兄 , 大家在76年前後到了那座小島 , 經歷過相同的流金歲月.
2008-10-04 08:56:35
安全士官
回山頂文書
76年夏天我就退伍了,在後備軍友論壇上有看過你們的留言, 彷彿回到21年前的時光, 雖當年巴不得趕快離開金門 但我知道以後仍會懷念這裡的點點滴滴, 我會找時間回去的,也會到那沙灘上憑弔無辜的難民.
2008-10-05 00:10:49
無言
這是變態的環境造成的瘋狂悲劇...

當年我服役時也碰過類似性命攸關的抉擇時刻,
這20年來,台灣的環境不正是一點一滴在改善嗎?
當初若沒有民進黨揭發以及人民意識的覺醒,
而能形成壓力改變制度,改變政府及人民的思考;
縱使在當時能夠掩蓋事實真相,
這樣的悲劇是不是還會一再重覆發生?

話說我認識這個趙萬富,出身軍旅世家,個性嚴謹但待人和善,他有個校官弟弟也是發瘋一直住三總...
2008-10-11 06:16:53
憲二連大呂排
管大:我是79年才到金門服務的,看到你的文章蠻震撼的,不過才二、三年的時光差那麼多,我那時雖然還是軍管,不過比較開永了,不過約80~82年間有一件洋山糧粖運補卡車在田墩海堤翻了,死了好幾位弟兄,好像也被封鎖了,當時是我同學去處理的,聽他說很慘不知管兄有無正確的資料。
2008-12-09 18:44:34
金西師505G1文書
東崗事件發生後某日,連長集合全連氣憤的說,司令官被徹換,旅營連長軍法審判,當年我也不清楚何事,只知道船是被六六火箭彈擊沉的,遙想當年,在師部當文書的同梯曾偷偷跟我說,師部有公文說一線據點若遇有人上岸一律射殺,沙灘旁有鐵桶,屍體放入桶內就地掩埋...當年真的是這樣的吧!
2008-12-15 01:02:21
60砲
樓上的.你也激動了點,有話好好說,罵人就沒意思了

當年的兩岸對峙氣氛,加上防區規定

是不接受難民的

各海防第一線所接到的指示,匪船靠岸

視同作戰失敗,指揮官撤職查辦.

那艘倒楣的難民船,就算不是漂(?)到東崗

在外島任何一個地方靠岸,結局都是一樣.

這種案例在早年的外島,真的是太多了

只是這件事被捅出來

所以,如果在場的軍官在自白書上避重就輕

那也是正常的.他本來就是遵守命令而已.

也難怪在自白中稍表露出不平的情緒

越南來的小漁船,不可以只靠自己的油料開到金門

途中一定有經過補給,並給予航向.

這奇怪了,中國不收容卻叫我們收容.

其用心實在可議

我方驅逐,摧毀欲靠岸漁船已行之有年

對岸不會不知道

在知情的情況下,卻讓難民船往金門開.

.....真像是挖洞給國軍跳

此事件一過...國軍驅離越界船隻越來越保守

演變到後期,竟然只敢扔石頭.

對岸船隻囂張的在我方海域捕魚,炸魚...

搞的金門現在幾乎已經抓不到魚.

........我一直認為

整件事,中方也脫離不了關係.
2009-03-16 22:35:01
版主回應
砲長兄:樓上的留言與我的回覆一起刪了,理由我已在底下糾纏不清的留言回覆裡稟明。至於您對37事件的研判,與我的結論卻不太一樣。

我訪談過37事件裡金防部因本案被連坐的政戰長官,他對於事件的始末與細節,跟其他職業軍人一樣絕口不提,僅願意對我的提問以「是」或「不」回答,但沒說明任何理由。

不過在案情以外,他卻說了一些我覺得可以與您一起分享的高見。他也認同這是不該發生的悲劇,因為據他所知,無論是大陸人民或越南船民要投誠,在當時他們都處理過。第一線軍人在狀況不明或安全有疑慮時,所做的任何處置都可以被接受。可是軍人除了國家與責任,也是講榮譽的紀律部隊,在一切都已能控制的狀況下,仍持續殺人(尤其是老弱婦孺),下達命令者就應負一切責任。雖然他沒說本案究竟是誰該負責,但被問到「就您所知,下達繼續殺人命令者,是否有個人利害考量大於團體利害考量」時,他的回答是:「是」。

他提到當年政戰單位,對於沒有政治宣傳或軍事情報價值的偷渡者,就是原船驅離或併船驅離,甚至攔截對岸漁船後就丟上去。其實船隻沒動力,或是被擊毀後的偷渡生還者,他們也都如此處理。連對岸殺了班長攜槍投奔金門的哨兵,最後蔣經國的批示也是攔截對岸漁船後就丟上去。

砲長兄所言這艘船漂到哪裡下場都一樣,根據我的訪談後研判卻大不相同。來自對岸的船隻越界,海防單位就是希望驅離(驅離到別的防區也可以),驅離不成就是不讓靠岸(交成功隊拖離處理),擊毀或殺人的後續處理都是很麻煩的,很多海防單位甚至不讓年輕的軍官去處理這種事,交給真正的老芋伯去處理,也就是怕麻煩。這艘船不管是誰失職,總之就是上了岸,有些人要受處分是必然的(但不見得是軍法,那就像逃兵或暴行犯上,不會報上去,報了上面也不會准)擔心受處分或官運受影響,才做出這個荒謬決定的可能性或許更大一點吧!(尤其是一開始他也不知船上會有這麼多人)

軍中的事其實很複雜,了解軍中「潛規則」的人也都知道,就算殺了或抓到水鬼,還有長官嫌你多事。驅離殺人或擊毀船隻,引發對岸的「萬船齊發」來示威,得到的其實是「名賞實罰」。
2009-03-21 22:37:14
給此站站長
此站站長,只要看不順眼他人言論就 刪刪刪

還誇談 『真相』
還假裝 『正義』

最沒種沒容量最偽善的就是這種人類

只會架網站的娘娘腔宅男

我,我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我也會開槍的 像您們這些誇誇而談的人一樣

站長連我打一些自己和站長不同的看法都看不下去

還會憐憫那些被打死的人嗎?

看到你自己多脆弱了嗎

把這網站關掉算了

真是一個超搞笑的『少年不知愁滋味』的網站


站長你連我打一些自己和站長不同的看法都看不下去

還會憐憫那些被打死的人嗎?

站長你連我打一些自己和站長不同的看法都看不下去

還會憐憫那些被打死的人嗎?

你刪吧 你刪我就繼續貼
貼到你承認自己是『瞎鬧一場』

P.S我火大就是因為你們拿這種死幾十條人命的
事來發發言,當好玩

把你刪掉的我的言論再貼回去吧,如果我是神經,
群眾自有公斷,否則你這種『一言堂』的人,不配來談這種題目,宅男網路人,下載R片打手槍去,不要談這種『歷史上的悲劇』

大家評評理:

站長連我打一些自己和站長不同的看法都看不下去

還會憐憫那些被打死的人嗎?

站長,你看到你自己多脆弱了嗎

站長連我打一些自己和站長不同的看法都看不下去

還會憐憫那些被打死的人嗎?

站長,你看到你自己多脆弱了嗎
站長連我打一些自己和站長不同的看法都看不下去

還會憐憫那些被打死的人嗎?

站長,你看到你自己多脆弱了嗎
2009-03-16 22:53:19
版主回應
先生,您是不是喝醉了,搞清楚,這裡不是網站,也不是聊天室,這是「個人部落格」,懂嗎?格主是有權利刪除一些水準與大家差距太遠的發言,您不滿意,就自己去架一個部落格暢所欲言,那就沒人會刪您的大作了。

我這裡留言規則也很簡單,不要用髒話或是歧視性的語言(如台巴子、中國豬等)來表達意見,不要太囉嗦或文不對題(我這裡空間有限)。您留言之前拜託先去令尊令堂面前讀一遍,如果確認府上的家教就是這麼「高」的水準,很抱歉,這裡接待不了像您水準這麼「高」的人,我建議您還是留在府上比較適合。
2009-03-16 23:21:42
給版主先生
有些人父母失職、家教差,這個我也沒辦法。但不識字還自以為是的,來這裡自暴其短的,就可笑了。搞不懂詩與文有何不同嗎?多讀點書吧!



這是你第二次把我父母拉進來說



你說你在教會忙?



你講道嗎?



我很想聽你講道,真的



我很想聽聽那種反差。
2009-03-17 02:13:10
版主回應
先生:原來您也是有感覺的,您也會感覺到自己被罵是不舒服的。但您在發表高見時,對別人所用的那些言詞,難道您就覺得就很合理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您不能修正一下自己發言的態度,就算你說的事是真的,道理是對的,但從您口中出來,立刻也成了錯的。

大家意見不同,只要就事論事,不要離題太遠;或是使用歧視族群或性別的語言,這個部落格裡什麼樣與我意見不同的留言,我也都保留。我們每次後備軍友網聚與回金門探訪,來自不同階層與背景,但卻有緣同在一起的軍友,大家對每件事也都有不同的想法與意見,但「以禮相待」是最基本的要求。

如果您要針對三七事件發表高見,我請您冷靜一點,我也不認為您的說法完全無理,我也是在野戰部隊的最基層當兵的,您說的大部分論點我也能接受。但我已一再聲明,就算要罵人,也不能使用「歧視族群或性別的語言」。這是我的底限,我也相信大多數網友會支持我這樣的底限。

昨晚到今晨您的留言,到今晚我還是會刪除。建議您重新整理一下思緒,將您對三七事件的高見,整理好了再重新貼上來。我們歡迎不同意見來相互激盪,就算是我管仁健寫的有問題,罵人也請就集中焦點在我一人身上,「歧視族群或性別的語言」,不會讓頭腦正常的網友支持您的論點。

如果您自己無法修正,今晚我就刪除後自己代勞,替您整理一下重貼上來。但我相信您自己能做好這件事的。
2009-03-17 08:43:51
路過此地
一些題外話, 在美萊村屠殺事件中偵查直升機駕駛湯普生准尉 (Warrant Officer Hugh C. Thompson)在目擊屠殺事件的當時, 義無反顧的將直升機迫降在執行屠殺任務的美軍與待宰的村民之間, 並要求他的機組成員承諾, 如果那些美軍敢對手無寸鐵的村民開火, 就用機上的機槍幹掉那些美軍, 槍口之下他救了十一個村民. 在返回基地加油之後, 重返現場機組又在屍堆中救回一個四歲的女孩. 事後軍方捏造了在戰火中救助受傷的越南兒童的事由, 頒給他飛行十字勳章欲藉此封他的口. 在國會的聽證中他勇敢說出真話卻被保守派議員的痛批是胳臂向外彎的叛徒, 並招受的來自右派人士的生命安全威脅, 但他始終沒有放棄人性中的良知. 即使被越共擊落而身受重傷, 也沒有懷疑過自己是否該保護無辜的越南人. 遲來的平反多年後才到, 事件三十週年時國會才把遲來獎章在般給湯普生與其機組, 作為給軍人執行非直接戰鬥任務中的最高榮譽, 他的作為也成為今日美軍戰場道德準則的必讀案例. 大多數的人其實就如同那些在美軍軍事法庭上承認自己只是懦弱的執行屠村命令的士兵, 又有多少人能向湯普生那樣能在人性泯滅的戰場上勇敢的發出人性的光輝.
2009-03-17 12:25:21
管仁健
陳先生:

我之所以刪您的留言,是因為您用的「娘娘×」「娘×」等,都是性別歧視語言,請您自重,令堂也是女性,我們都是女性懷胎生下的。

至於您留言中所用的「雞×」,很抱歉,我不是阿扁,無法請說這種話的人當外交部長,這樣的言詞或許\\\比較適合在府上使用,我這裡無法接待您這樣的貴客。

我說過不只一次,無論您有何高見,只要是出現了「歧視族群或性別的語言」,或是髒話,要不您自己拿去修正,要不就是我直接刪除。對於使用歧視族群或性別的語言以及髒話,就算是支持我說法的人,我也照刪不誤。

我的標準已經夠簡單清楚了,您的意見我尊重,您的用詞,若不願修改,請回府上去對能接受您這種能說標準的人去說。

我希望您能冷靜一點的針對37事件發表高見,其他的事就別東拉西扯的。只要針對主題發言,不要太長,不用歧視族群或性別的語言以及髒話,我願意對您刪您的留言致歉。
2009-03-17 18:47:43
哈 拉 無 聊
這位【給站長】的先生,說話的風格、方式很像一中生【我不會形容,可是感覺就是很類似。】,可能也是台中一中畢業的。【管先生別誤會我喔,我不會鼓勵正在爭論的雙方繼續爭論。】
2009-03-17 19:14:22
給道貌岸然的站長先生:
給道貌岸然的站長先生:

我會再把『原文』貼上來的,站長,我絕對不會像站長你:刪掉站長自己罵人的話。

我不會像您一樣逃避的。我再重貼時,一定是『把我的原文一字不漏的貼回』,把您對我的回應也『一字不漏的貼回』,讓群眾來公評。

『娘娘腔』 都不能說啊 站長您真是太專制了
(不符合站長之意見者)(一律找藉口刪刪刪)

樓上的哈拉無聊先生,敝人不是台中一中畢業的,既然你提到,我就說吧:我是金門高中畢業的,沒錯,前線的金門高中畢業的。

站長,聽到了吧,

站長你啊,外行充內行,偽善還要幫冤魂平反,

請問您待在金門的日子是多久? 而 我待在金門的日子又是多久?

您跟金門的淵源深? 還是我跟金門的淵源深?

站長,你在金門當過兵,只是金門的『過客』而已
(說的實在一點,你抽到金馬獎時,還不見得高興哩,搞不好還想哭哩,當了一段時間的兵,就可以做判官了)

拼拼湊湊 就開始寫文章了 假內行

所以也只能矇些 假內行
2009-03-17 23:12:29
版主回應
我沒有因為您的高見與我不同而質疑您的家教,而是因為您用了粗話還有貶低女性的用詞。或許您在令尊令堂前開口也會您用那些字眼,但是很抱歉,我這裡就是不行。過去如此,現在如此,未來也如此。
2009-03-17 23:26:53
給道貌岸然的站長先生:
站長,有機會會去聽您講道的 (不過請您放100個心,我絕對是安安靜靜的到,安安靜靜的離開)

真的,我超想看你那道貌岸然的樣子

真的,我超想看你那道貌岸然的樣子


站長,那我又想請問您

『為什麼您連您自己罵我的衝動話也自己刪去呢?』 哈哈 可能您自己想一想 您自己的文字也太粗野了 放在站上給群眾看 就不夠『文雅』了

好一個偽善的『文士』 好一個偽善的『文士』啊

(刪吧,已存在我Word檔案,刪吧,我要去睡覺了,我重貼總是比您刪的快)
(氣吧,假文士的面具被揭掉時,總是氣得不得了….)
(Oh, sorry您不是假文士,您是真的『文士』)

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


以下借用他人對站長的稱讚文字,請看站長的回應:

學長,不好意思請容我往臉上貼金。

無意間發現,您就讀過北投的新民國中,也唸過東吳大學中文系。
學弟我也是新民國中畢業的,而目前就讀東吳中文系四年級。
看過學長的文章後,些許\\\嚮往,或許\\\心中的現代文人形象就該如此吧?
2009-03-09 12:39:50
站長回應:
感謝謬賞,一起努力吧!

站長 別人說你:些許\\\嚮往,或許\\\心中的現代文人形象就該如此吧?

你還真是『暗爽』(不不不,明爽)

這種留言,一定不會被刪

哈哈哈哈

P.S站長,您還沒回答:『為什麼我們的意見不同,你要羞辱到我的父母呢?』

逃避 逃避 逃避

這種人類還奢言真相
這種容人之量還奢言平反
2009-03-17 23:13:44
版主回應
要讓您失望了,我從不講道的,我只是一個單純的基督徒而已。從您一再貼文的態度中,也可以看出您對自己的言語是無法克制的,所以我也根本不需後悔質疑您的家教。髒話與歧視性別或族群的語言,在某些人口中也許不認為那算什麼,但在我這裡就是禁忌。很抱歉,我這裡空間有限,對自己說粗話卻不肯反省的的人,恕我也不奉答了。
2009-03-21 23:37:20
哈 拉 無 聊
我比較會小心、注意生活上會接觸到的比較陰狠的人【大致就是覺得你沒有利用價值就對你擺著一張臭臉、講話又目中無人的;但見到該巴結的人卻又立即逢迎示好。】,和那樣的人共同做事真的很麻煩;至於留言板上某某人或是哪些人的個性、作風如何,就不會去在意他了;如果是我自己不喜歡的人,避之都唯恐不及了,更不可能還去聽他講道【寧可跑到戶外和紅鳩、麻雀們相對】;網路上介紹說金門跟台灣相反,金背鳩比紅鳩多出很多,96年12月我第一次去金門【因為沒有去過,當時真的太高興了。】,怎麼都沒有看到我滿心期待的金背鳩呢?【其他奇異的鳥類倒是在金門看到不少】來自金門的【給站長】的先生可否告訴我呢。
2009-03-19 01:51:21
MasMas

只要開部落格一定會有很奇怪人用不同文字出現
有時候
就放著吧
2009-03-19 14:24:20
給大家:請大家一起來思考幾個問題:
給大家:

請大家一起來思考幾個問題:

台灣軍人可怕?還是越南難民可怕?

我們台灣的這些『抽到金馬獎都想哭』的兵可怕?
還是 從越南逃難出來九死一生的難民可怕?

是拿槍都不太敢殺的人可怕?還是 明知你有槍還要上岸來的人可怕?

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當兵只願平安渡過;做官只想要安穩升遷的人可怕?還是 退回去就是大海,上岸還有一線生機的人可怕?

是三餐\\\準時飽食的人可怕?還是已經餓到敢跟你們拼命的人可怕?

真的是 越南難民 只要幾口飯水就要走,但是我們這些大多數一輩子沒殺過牲畜的20-30多歲官兵,硬著心就是不給他們飯菜還要把他們全部打死?還是越南難民還要更多:給吃給喝外還要庇護,你不給我我登陸?

前線海防的職責到底是什麼?

如果越南的三兩壯丁上來,搶了槍,您以為『難民』不敢打我們的『大專高中兵』嗎?人家會像你我一樣手軟嗎?會猶豫嗎?

如果越南的三兩壯丁上來,搶了槍,變成越南游擊隊,在最前線的前線,變成陳x興、高x明、林x生,躲在小金門某處,隨時可能跑到老百性的家、小學、郵局、馬路.....那,海防人員失不失職?全金門是不是人心惶惶、消息傳回台灣:『前線有三個越南的亡命之徒,搶了槍』

我們台灣人就不會『人道』了,大家是不是競相責怪:『誰讓他們上岸的?』『養這些兵要死了、沒用』『娃娃兵』『金門在亂,共產黨要打過來了...』

前線金門有越南難民搶槍變成越南游擊隊,要玩命;台灣能不人心惶惶嗎?

以我們台灣人不食人間煙火的淺薄,不去想,就是
『人道』『人道』

大家有沒有想過:假如今天越南難民不是被槍打死,而是不小心跑到前線地雷區被炸死,被『物』炸死;而非被『人』打死,那大家不就是燒燒紙錢,不痛不養,難過個幾天就忘了,....但是:那跟在前線海防被槍打死,如果都是擺\\\在前線,真的是有很大很大地不同嗎?

但是有些人不這樣想、不這樣分析,直接主詞+動詞+受詞:『國軍』『屠殺』『越南難民』

軍人殺手無寸鐵的人喔
打死孕婦喔
然後:軍中黑暗喔

這樣子故意簡化,再加上我們台灣人普遍的淺盤思想,一下子就定罪了。

煽動性的一句『國軍屠殺越南難民』
(誰是惡?誰是善?誰是強?誰是弱?誰是忍心之人?誰是善良百姓?一句話『國軍屠殺越南難民』做為主題,似乎也不用靠頭腦去分析了,大家都變成豬腦袋)
2009-03-21 14:47:32
給大家:請大家一起來思考幾個問題:
我看到大家的發言,實在覺得我們台灣人淺薄地可憐;不負責任地可憐;天真地可憐......

以上發言者,都是以一種『當兩年兵就要走,一切與我不沾鍋』的心態,來發表自己的言論,請問:

『兩年義務役是否為軍人身分?』

真正的答案是:Yes 但是大家的心態都是:No

(大家的心態都是:我只是抽到金馬獎,才來這裡,不要跟我講什麼前線保家衛國,我能不沾鍋儘量不沾鍋;我能不開槍儘量不開槍,

第一:我不敢,但是最重要的是:『老子不想背這些、扛這些』因為我不是職業軍人,我只是一個『不小心衰抽到金馬獎的人』

最上面在講此事件的第五段的開頭與結束:

悲劇前半段就是這樣.....真正讓士兵不滿的是:

(士兵,變成軍隊的主人,士兵有自己的看法和意志,長官說:『開槍』,士兵可以『拒絕』或『故意打歪』,這是什麼兵?士兵『不滿』.....士兵可以『不滿』.....,我看啊,這樣地不滿的兵,自己的『看法』如此強,有一天槍口轉回來,幾個士兵不敢打死敵人只敢打傷長官,也不是不可能的,這是什麼兵?帶這種『兵』,比敵人還可怕。)

第六段的尾端:

長官莫可奈何:新兵則有下不了手,受長官厲斥而哭泣的。
(該長官(們)夠體諒夠客氣的,如果,長官下令而兵不動,在真正的前線戰場是可以視同『抗命』,不是嗎?長官下令新兵下不了手,哭,變成長官自己來開槍,這是什麼部隊,要這些兵幹嘛?)

後面又提到:

有三名男子先後企圖跳下船,大聲以華語溝通卻遭射殺。
(長官處理地很對,如果對方執意要『上岸』,先打男的成年人;而且一定要快,該長官並無失職。如果速度不夠快,不夠果決,那三個人上來先搶那些哭的兵的槍,打死幾個好哭的兵,那大家有得戰的.....)(後來就會換那些哭的兵的家長來金門領屍體哭)

(繼續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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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1 17:04:01
給大家:請大家一起來思考
(接上面)
如果大家好像是像看場戲,覺得自己『只是不幸抽到金馬獎』,混兩年數饅頭就要回家了,那敝人十分懷疑:如果有像八二三炮戰發生,會不會大家怕見血,你也射歪,我也射歪,反正都希望別人『開殺戒』,自己躲在眾多兵中『混』,打的子彈都是挖地瓜或是打飛機,自己以『躲起來,以藏好自己為主』,結果:我們這些不把自己當職業軍人的『金馬獎』,雖然人數眾多,但是被敵人『以寡擊眾』,全在『沙灘上死光光』,那真是.....

樓上大家很多人發言,不都是以『我當兵時不是職業軍人,我只是『不小心衰抽到金馬獎的人』來發言的嗎?

P.S 我沒有論到要掃死孕婦小孩喔,我只是提到大
家的一種很誤謬的一種『不沾鍋』心態。大家
有沒有這種心態?這種心態是不是不負責任?
你們自己去想。
2009-03-21 17:04:45
版主回應
您一開頭說到:「我們台灣人淺薄地可憐;不負責任地可憐;天真地可憐......」看了您的高見,頗有同感,因為您的高見證明了您就是自己筆下最「不淺薄」、最「負責任」、最「不天真」的那位。但是很抱歉,我還有點基本良知與人性,我寧願選擇淺薄、不負責與天真。

士兵當然要有意志,長官的命令是合法的才能執行,否則長官發動政變或下令去搶劫強姦,士兵也必須服從嗎?況且三七事件裡那些「長官」,又有誰扛下了這道殺人埋屍滅跡的命令,顯然也沒有。本案中義務役軍人的表現不符合您所認為的軍人標準,但是職業軍人(軍官)的表現難道您就滿意嗎?

假如今天有個職業軍人站出來,大大方方的告訴我們,當年那樣的處置就是他決定的,那麼討論義務役軍人的表現還有點正當性。
2009-07-27 09:05:40
g8 ma
士兵遵守長官的命令開槍打死人後,萬一出了皮漏扛責任的一定是開槍的士兵!

國民黨的鳥軍都是這樣的!

沒見過幾個敢擔責任的!
2009-04-24 16:02:21
安全士官
剛在google 地圖看了小金門的空照圖看到當年大山頂活動的地方,也看到事發地點的海灘.唉! 22年了. 突然想到轉來這看.哇! 半年來貼文暴增.辛苦了!
2009-04-25 00:00:57
158
大大,您是報社記者嗎?本事真大,資料收集真多,退伍後一直未在網路上找到此事報導.補充一下,當時烈嶼全島全面戒備,晚上全面武裝睡覺.郝伯村還到烈嶼去.另外,事發之後,該連官兵有去挖出屍體重埋了.
2009-04-30 06:53:49
5年級
您文章寫得不錯,已廣傳親朋好友,尤其是四五年級同學會引起共鳴.可以提一提六零年代匪諜裝鬼事件嗎?
2009-04-30 06:58:37
版主回應
日後有機會再寫。
2009-07-27 09:06:51
回給: 給大家:請大家一起來思考幾個問題
誰比較可怕? 請不要模糊焦點.
管先生前文也提過, 在"狀況未明時",擔任防守的第一線安全人員, 若有無法控制全場的疑慮時,就算是有誤傷,也不能太苛責. 令人無法接受的是, 當發現全都是手無寸鐵的難民, 裡面包括老人小孩時, 為了不想擔"作戰失敗"的責任, 而對沒有立即安全威脅的老弱婦孺加以射殺. 如果這樣都不能讉責, 那南京大屠殺也可以被正當化嗎? 你把軍人守土殺敵的責任和昧著良心射殺婦孺的不榮譽, 完全混在一起了.
2009-07-25 14:00:51
難忘的等機位小預官
原來如此 真是因緣 因為天空滿是交接的星星 搭機回台渡假的小預官我 天天到台北金門聯絡處報到等機位 一等就是19天
2009-08-29 02:59:34
Jason
管大 補充一下 民進週刊不是民進黨辦的刊物 而是吳祥輝主辦的刊物 至於民進黨當時發行的刊物 叫做民進報
2009-08-31 23:46:04
版主回應
感謝賜正,沒錯,應該是吳祥輝辦的,並非民進黨辦的。
2009-09-01 08:48:50
JFC
亂入一下
Oliver Stone有開拍一部Pinkville將於2011年上映
就是改編自美萊村屠殺
那位為救村民不惜下令機組員槍口朝向美軍同袍的直昇機駕駛員Hugh Thompson已於2006年去世
當年在場下令的William Calley在2008年首度於公眾場合表達他的悔恨及歉意

至於37事件的真相種種
以華人特有的文化
大概永遠無法水落石出
2009-10-06 12: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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