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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3 21:23:00| 人氣32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追星的青春時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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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台北的某日,跟人家約談公事,在忠孝東路的加州陽光前。

晚上九點多,她到了之後說,如果不趕時間,可否繞到玫瑰唱片行買明天錄影用的CD,我當然好,要沒有這順便一逛,這趟大概也沒啥機會走進唱片行。

不知道總是在趕些什麼,我走路快,逛書店唱片行也都快,畢竟喜歡的人就是那幾個,都這把年紀了,很難再有什麼口味大轉變。

陳珊妮的「拜金小姐」、aiko的新專輯、陳昇的「魔鬼A春天」、王菲的「愛將」以及一張森山直太朗的專輯送給魔力媽的,記得過年在他家,他媽整晚都在等森山出來唱SAKURA。

陳珊妮的「拜金小姐」昨晚拿出來聽,第一首是很電子的曲子,有點小失望,轉頭拿起李安的《十年一覺電影夢》到隔壁房間看,已經聽不到後來的音樂,可能整片都是如此吧。

今天特地拿了陳昇的「魔鬼A春天」到公司來,直到現在才有時間放到電腦裡頭播放。音樂真是會讓人所有記憶都湧上心頭。

聽說去年的12月31日是陳昇跨年演唱會十週年。十年前,我跟幾個好朋友到國際會議中心聽陳昇第一次舉辦的跨年演唱會,記得是開喜烏龍茶贊助的,那時候我們喝綠色的無糖開喜,聽陳昇。

因為票很早就買,所以座位不錯,記得是第六排。可能是第一次辦跨年,要炒人氣,主辦單位還是製作公司的人拿了一大把花來,問我們有沒有人願意代表歌迷上台獻花,因為問的就是我們這群人,我被公推而上。匆匆上台很糗地獻了花,還自以為聰明地跟陳昇說了一句「你電視上看起來比較胖」諸如此類的不幽默的幽默話,陳昇轉述出來,全場很配合地笑了笑。

之後因為工作,遇過一兩次,可能因為陳昇太跳,喜歡歸喜歡,可是總覺得哪裡不太順,無法相談甚歡還是一拍即合。不過,也可能是我自己期望太高,總以為對自己喜歡的人,應該是頗瞭解的,怎麼會話搭不太起來(其實明顯是tempo不對)有點小失望,不過我還是依舊喜歡他,跟他的歌。

記得專科時,常跟打工的餐廳的朋友到處玩,某天去了當時台中還算時髦的PUB,是那時候還算有名的黃品源開的店,店名叫GIVE ME FIVE。裡頭有樂團駐唱,我們幼稚地各自挑選了自己”暗戀”的樂手,開始了某個年代某個圈子某種女生皆流行過的點歌兼調情遊戲。

點歌是一種智慧。別有企圖的女生除了歌名之外,總是會再寫些感覺”頗有感覺”的話(我不知道這種算不算是某種釣凱子)。整家PUB上百人,有人氣的樂團,點歌單往往數十張,點的歌能被唱,算是及格點。上頭寫的句子,能贏得主唱會心一笑加十分,唸出來與大家分享再加十分,在台上與台下的你對話加十分,眾人向你行注目禮或者SPOT LIGHT打到你身上都各自再加十分,哈哈!

總之,這是一種極為花痴的遊戲,我也很訝異,時隔十幾年我竟然有勇氣把它寫出來,面對自己愚蠢的過去。

越寫記憶越鮮明,十幾年前的過去開始甦醒過來,我們當初之所以開始那段瘋狂的追星歷程,還是因為當初莫名其妙地踏入該店,在欣賞表演的過程當中,看到樂團在演唱過程當中,似乎發生了點狀況,團員之間有了點衝突,於是玩鬧性質地點了一首庾澄慶的「快樂song」,還寫了一句什麼。主唱看了之後會心一笑,把紙條遞給剛剛不爽的團員看,然後整團快樂地唱起「快樂song」的那段回憶吧。第一次覺得歌曲可以像是仙女棒一樣,點一下就可以將所有的不快氣氛化無烏有,當下的那首歌可以說是我聽過唱得最棒的一次「快樂song」。

每次的演唱時間約一個鐘頭,那一天演唱結束之後,主唱到我們這邊向我們致意,我也忘記到底是哈拉了些什麼事情了。我只知道對當時才十七歲的台中小女生來說,這簡直是令人興奮到幾乎昏炫的不可思議happening!

到後來跑多一點場子之後,我才漸漸明白,其實這也是一種公關與行銷。把主唱比喻為酒店的坐檯小姐也許太不敬,不過你可以大概知道,世界上所謂需要”人氣”的職業,都是多少得做一些這種犧牲的,經營fans……

在那將近一年的時間裡,我的生活重心完全被PUB以及民歌西餐廳給佔滿。雖然沒有立誓,但我知道自己跟朋友在沒有任何一個人覺得需要說出口的情況下,已經默默地朝著同一個方向努力,我們要成為這個主唱的No.1歌迷,如果要組歌友會,那我們也一定要是編號1,2,3的會員!(至於誰是1號,這再說吧~)

台長: 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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