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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6 09:10:51| 人氣3,81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中華民國導遊領隊職業工會全國總工會51成立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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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導遊領隊職業工會全國總工會在今天五一勞動節在台中市聯合專業培訓中心禮堂典禮上由高新富佈宣成立,典禮出席之上及指導有交通部范植谷常務次長及觀光及金玉珍專員、民意代表及其特別助理、旅行業菁英代表有中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顧問高永棻、副理事長陳文財、黃耀德,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副理事長林長杰等。   高新富表示發展觀光條例第32條第1項規定「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應經考試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考試及訓練合格。前項人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執業證,並受旅行業僱用或受政府機關團體之臨時招請,始得執行業務。」,中央主管機關亦按此規定導遊、領隊人員不得自行執業,則導遊、領隊人員無自行執業者之健保投保身分甚為明確。然,民國102年元旦,健保局針對導遊、領隊係以經過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資格且自行執業者認定在健保投保身分準據,從而公告通知全國導遊、領隊職業工會,即日起導遊領隊改以勞保最高薪資標準之第一類被保險人身分,健保費100%起徵,原補助保險費40%不再補助。案經本席察覺認定有違法令,積極向健保局協商無效後,緊急發起全國導遊、領隊職業工會理事長以群體團結力量向健保局據理力爭,該案於是年4月終於獲得健保局據前揭法而維持領隊導遊職業工會會員得以原來第二類被保險人身分,繼續受政府補助保險費之照顧。   因為健保身分認定事件問題喚起導遊、領隊職業工會領導人有「自己權益自己維護,自己利益自己爭取」的危機意識,而倡議組織導遊領隊聯合會的緣起;這幾年籌備委員會的積極努力,又逢台灣觀光業的蓬勃發展與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觀光政策下,掀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視導遊、領隊的權益問題,而積極推動導遊、領隊工會籌組全國聯合會的輔導,以使導遊、領隊的勞方團體組織,得以符合政府之勞方協商對等代表機構與資方對等代表機構訂立團體協約,作雙贏的勞資協商。   高新富說籌備委員會五位委員之一台南市觀光領隊人員職業工會李威賢理事長,積勞成疾在103年春節大年夜與世長辭,遞補程名弘委員在籌備委員會與大家一起繼續努力,深信本會成立後將自我期許努力建立「觀光先鋒大使、優質快樂旅遊」的執業標準,建立旅遊業與導遊、領隊間和諧合作無間關係,以達到旅遊三贏最高目的境界-「旅遊業者、消費者、導遊領隊」都有最高滿意度的局面。   總工會成立之此刻,高新富要特別感謝交通部陳部長對籌備會的鼓勵有加,且實現承諾委請范常務次長今天親自到會鼓勵、觀光局長官的愛戴、立法委員對於導遊領隊全國總工會成立的支持期許,也特別要感謝旅遊業的菁英領袖蒞會支持鼓舞。   中華民國導遊領隊職業工會全國總工會高新富表示正式成立後的首要會務工作,在輔導縣市工會會務健全發展、導遊領隊的工作權益維護、導遊領隊權益維護、導遊領隊利益爭取,以改善導遊領隊之生活。  高新富特邀請籌備委員代表全體會員代表向與會長官、立法委員、顧問、旅遊業菁英領袖,至上我們最誠摯感恩。請長官、立法委員、顧問、旅遊業菁英領袖爾後繼續給予導遊領隊觀光先鋒大使支持鼓勵。    高新富表示工會創會維艱,厲行節約舉辦成立大會,尚待大家繼續鞭策、鼓勵、支持,讓我們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步上健全的會務發展,攜手旅遊業與導遊領隊,執行實現台灣觀光的優質快樂旅遊願景。 

台長: 浩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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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台灣旅遊(台澎金馬) | 個人分類: 導遊領隊全國總工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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