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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7 08:14:43| 人氣8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竊錄妻談話 供教友評斷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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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

國內知名彩色濾光片製造商展茂光電董事長余宗澤,懷疑妻子與韓國牧師有染,雇人對妻子竊錄,並將錄音帶對外播放散佈,台北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將余判處有期徒刑四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

余宗澤向法院表示,他是遵循聖經所言,信徒不應互告,應在教會內尋求解決之道,才約集教會的五、六位牧師聆聽他竊錄的錄音帶,希望能得到眾人協助挽回婚姻,他遵循聖經教誨,不應構成犯罪。

但法官認為,余宗澤明知錄音帶是竊錄妻子的談話,仍對他人散佈播放,就構成犯罪,不能以聖經教誨作為免責的理由。

本案發生在民國八十八年四、五月間,余懷疑妻子與韓國牧師金顯徹有染,透過教會的牧師,找上教友唐自新,前往妻子在敦化南路的住處,接線到同大樓的倉庫,裝設錄音設備,竊錄妻子住處電話的談話內容,到了八十九年二月間,余將錄音帶播放給教會牧師、教友聽,後來妻子知道此事,報請警方偵辦。

余宗澤向法院辯稱,他之所以雇用唐自新去竊錄妻子的電話,只是想了解妻子與金牧師的關係,妻子發現錄音帶後,他才邀集教會友人播放錄音帶的內容,詢問他們該怎麼辦,並沒有惡意。

法官認為,當時余已與妻子分居,雙方協議互不干涉,余竊錄妻子的電話談話,還將錄音帶播放出來,已經構成妨害秘密罪。

余宗澤所雇竊錄妻子電話談話內容的男子唐自新,先前曾經在檢方偵查中作偽證,否認受到余的委託,後來唐又向余宗澤恐嚇勒索五百萬元,日前台北地院依恐嚇取財未遂及偽證罪,將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台長: 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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