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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3 08:28:11| 人氣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酒後溺死貝比 媽咪判勞務10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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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

台中縣鄭姓婦人去年7月間產下一子,與丈夫吵架後,喝下不少米酒,再為未滿月的兒子洗澡,在酒醉下,涉嫌溺死兒子,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台中地檢署認為鄭婦犯後有悔意,予以緩起訴處分,但罰她做100小時義務勞務。

警方指出,鄭婦(42歲)平日有酗酒習慣,去年7月產下一子,仍常酗酒,8月14日下午2時在住處浴室幫兒子洗澡,因酒醉致兒子不慎跌入水盆。她見狀把兒子抱起放在床上後,未及時處置,逕至房間睡覺,至下午4時50分,她一覺醒來,發覺兒子全身冰冷,早已氣絕。

案發後,她向警方報案,員警測試其酒精濃度,驗出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4毫克,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她移送法辦。檢察官李芳瑜率法醫解剖男嬰相驗,發現男嬰肺部有大量積水,研判是窒息溺斃。鄭婦供稱,她平時有酗酒習慣,當天喝下不少酒後為兒子洗澡,因已經醉了,也不知兒子如何會溺死?

檢察官以鄭婦遭喪子之痛,已知所悔悟,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為二年,鄭婦也當庭立悔過書。

台長: 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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