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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5 09:45:00| 人氣1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忘了付錢? 80老翁涉偷手機 判罰2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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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來源:TVBS新聞 93.02..25 >>

活到80多歲還偷手機吃上官司!被指控的是一名警察的老父親,他堅稱付了3300元買新手機,過兩天到店裡要發票,卻被控偷竊、扭送警局。業者說,當時老先生是帶舊手機來,趁亂換走新手機,根本沒付錢,可能是年紀大健忘,老先生也因此被判處拘役30天,易科罰金2萬7千元。

活到80多歲這把年紀,柳老先生說他從來沒做過壞事,誰知道一隻手機,毀了他一生清譽。被告柳老先生:「真是的,我又沒怎麼樣,我好氣喔。」

老先生說,去年四月他剛出院,搭公車到通訊行買手機,還記得不用搭門號,價錢是3300元。過兩天他到店裡要發票,結果被扭送警局,說他偷竊。

兒子是保一總隊警察,他和老伴一個月靠榮民救養金15000過日,綽綽有餘。被告柳老先生:「你記得你有付錢嗎,當然有,沒有付錢,店裡面有三、四個小姐,我怎麼能走得出來。」

這是老先生的說詞,但店家說根本沒有交易明細,是老先生年紀大了,有健忘症。通訊行店長廖金玉:「當時伯伯說原來舊的手機有問題,拿來門市詢問我們這方面的功能,因為當時客人多,伯伯就在檯面上摸走一隻MOTOROLA手機。」

81歲吃了生平第一個官司,問他是不是真的忘了付錢,老先生說,他真的記不清楚了。健忘這個理由,法官認為說不過去,竊盜罪判處老先生拘役30天,易科罰金2萬7千元,代價不小。


台長: 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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