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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16 11:28:00| 人氣1,18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檢察官辦法官 針孔錄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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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93.01.16 >>

前法官陳建勛涉嫌依權勢對女法官助理性交案,據了解,法院及檢察署為釐清真相,曾合作在陳的辦公室裝設針孔攝影機,結果拍到一些關鍵性的「畫面」,這也是陳最後認罪接受緩起訴的主因。

據參與調查這起案件的司法人員透露,被害人向她的法院院長哭訴遭侵害後,院長相當氣憤,立即與地檢署檢察長聯繫研究如何偵辦,決定先行分他案讓檢方取得偵查權。

檢方鑑於加害人是法官,熟知刑案偵辦的司法程序,加害人與被害人又都未婚,全案可能被導引為男女感情糾紛,導致案子辦不下去,因此大膽採取在法官辦公室加裝針孔攝影機蒐證的偵查手段。

在雙方當事人都不知情情況下,院檢在法官辦公室天花板上裝設針孔攝影機,從九十一年四月底開始拍攝到六月中旬,錄下女助理與法官的一舉一動,結果拍攝到一些「親密異常」的畫面。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前花蓮地方法院法官陳建勛在某法院任職期間,利用權勢逼迫曾與他交往的女法官助理在辦公室發生性關係,並以公務電腦和法院女同事互傳色情圖片;在監察院「整頓法院辦公室紀律」的要求下,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記陳兩小過。

刑事責任部分,檢察官去年認定陳建勛觸犯利用權勢姦淫及猥褻罪,因符合緩起訴要件,而予緩起訴一年。據了解,緩起訴條件之一,就是陳必須辭去法官職務;而陳自從案發地法院調任花蓮地院後,去年底辭職赴美進修。

據調查,陳建勛在某地方法院任職時,從九十年五、六月起至前年六月十三日止,連續在法官辦公室、廁所及小房間內,利用同辦公室另一位法官開庭、出差或下班等不在場的時候,強行擁抱、親吻女法官助理的頸部,以手撫摸對方的胸部、臀部及下體多次。

檢察官偵查時,這名女法官助理向檢察官哭訴說,當時她都嚴詞拒絕陳建勛的侵害,但仍遭侮辱;且因為擔心工作上受刁難,甚至工作不保,只好忍氣吞聲,一再受辱。

檢察官查出,九十年七月,陳建勛利用下班時間約下午五時四十分許,利用女法官助理送公務資料到法官辦公室靠近其座位的機會,強行抱住對方並親吻,一名李姓書記官剛好送卷宗進來撞見,女法官助理覺得很難堪。未料,李姓書記官離開後,陳建勛佯裝安慰該女法官助理,將她拉至法官室內的小房間內,逼迫與他發生性關係。

不過,司法院人審會調查結果與檢察官認定有出入,司法院綜合陳建勛和該女法官助理曾是男女朋友,依檢方的卷證及監察院的調查,只能認定陳的行為不當,但還不到確認犯罪的地步,因此決定記二小過處分。

司法院官員指出,陳建勛如係利用權勢姦淫,當然不能以兩小過了事,但事證並不完全明確,連監察院也未提出彈劾,而是要求司法院「整頓辦公室紀律」。

人審會日前同時決議將去年八月出入有女陪侍KTV的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施敏雄記兩小過,與施同行的四名民事執行處書記官、執達員,則記兩小過確定。

台長: 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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