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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4 01:21:33| 人氣15,147|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男人味]夾娃娃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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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娃娃手冊 文/到尾

『夾娃娃』?並不是小孩子玩的那種玻璃櫃操縱怪手夾玩具,而是真的『不是鬧著玩』的事,夾的可是『真正的娃娃』,有生命,會哭會笑,搞不好就是你/妳的孩子。男女之間上床歸上床,好玩歸好玩,可是如果----我是說如果----不幸『搞出了人命』,而你/妳們也並沒有任何準備和意願要讓你們愛的結晶來到這世上,那麼,殘酷的事實就來了:勢必是要『夾娃娃』了。如果確定真的是墮定了,那麼,我們就要教你,要如何夾才會痛快俐落,把傷亡減到最少。

* 刀下留情

在看下去之前,我們先聲音,我們絕不鼓勵各位墮胎,而是真到了發生了無可奈何的時候,如何補救的治標之道。墮胎,也叫『人工流產』。首先,大家爭論很久的問題是……墮胎到底有沒有罪?也就是說,如果你墮了胎,等不等於犯法呢?

根據西元1999年所公佈之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允許墮胎的理由一共六條。分別是:
1).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2).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3).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4).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其他五項都沒問題,但最困擾大家的是第六項,『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衛道人士看到這項條款快要瘋掉,因為這代表了性自主或性濫交,以及----不尊重生命的可能性。

但是,即使這個條款允許墮胎,你也別高興太早,隨便把女生肚子搞大。因為未成年女性(也就是二十歲以下)的墮胎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則,她的墮胎便不符合優先保健法的要求,將構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的墮胎罪。如果結婚了,就要徵得配偶的同意。

另外,墮胎只要不符合優生保健法所訂上述的人工流產施行要件,就構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條至二百九十條的墮胎罪;墮胎婦女本身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而幫忙下刀的大夫處罰還會更重。如果女方不願意墮胎,那麼,任何人都不可以強迫女方墮胎,即使是胎兒的生父,也不行。倘若有人以強迫的手段,逼使拿掉小孩,那麼妳將構成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的罪刑,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下手要快

真的深思熟慮決定要墮了嗎?那麼,動作就要快。一定要在懷孕的二十四周以內搞定。因為假若超過這個期限,嬰兒都幾乎長大成形了,才決定要『下手』,你就犯了大罪,這絕對不是開玩笑的事。另外,懷孕十二週以上,規定要住院才能夠墮,否則,小媽媽的身體會因墮胎而變得很糟,你捨得嗎?。當然,一定要找有執照的合法醫師,不然,後果自負……

那麼,墮胎手術的地點和費用如何呢?任何一家婦產科專科醫師的醫院或診所都可以考慮,不過一定要再看清楚一下是否有衛生署頒發的優生保健醫師証書或指定標誌。費用方面,一般診所的行情大約收費台幣五千至七千元,這包含了麻醉及營養點滴。而超音波檢查等費用則另計,再加上後續追蹤的門診費一到二次。至於現在最紅的墮胎藥----RU-486的價錢,則大概在台幣五千元左右。如果,你們的情形是『不正常懷孕』(如畸型胎、受精卵萎縮等)才要墮胎,這樣才會有健保給付。而其他的墮胎……只能按照上面的價錢,自掏腰包了。

不過,現在的情形又有變了。健保壓縮之下,婦產科醫生為求生存,墮胎變成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在激烈競爭下,墮胎價已殺至五千元,連孕期六、七個月成型的胎兒(請注意,這是非法),也有醫生願意接下。在台北縣,原則上孕期十四週以下者,墮胎費為五千元,而台北市則要七、八千元,而孕期在四個月以上者,因為胎兒已成型,無法「夾娃娃」,費用將跟著胎兒週數增加。四個月以上的「墮胎」,也就是引產,女方打了催生針後,嬰兒如果還不「出來」,就以大夾子伸進子宮內,把胎兒頭骨、鎖骨夾破,再一塊塊夾出來。
原則六個月以上胎兒,都能「引產」下來,面對這種已人模人樣的小生命,多數婦產科醫生都不願接案,就算接了,價格也會提高到二萬元上下。對於四個月以上胎兒墮胎,他們都會介紹到萬華區一帶的婦產科診所,以免夾破胎兒頭骨時,會有很罪惡的殺生感覺。


*給我墮下

那麼,墮胎有哪些墮法呢?

1,RU-486
成功率:首先討論的是最近幾年才引進台灣的『RU-486』。它單獨使用時,流產成功率有88.6%,如果能夠配合前列腺素,成功率將高達95.3%,是目前最方便的墮胎方式。
最佳使用期限:需在懷孕9週內使用,如果超過了這個期限,可能導致不完全墮胎、流產失敗、大出血……甚至母子的死亡。
副出用:RU-486副作用雖然少,但仍有一些可能的症狀像:出血、嘔吐、疲倦等,長期服用還可能會體重減輕、無月經、熱潮紅、性慾減退、毛髮變細等等。
務必切記的是,RU-486絕不能自行服用,必須在醫師的評估下使用,因為你絕對不可能知道她會不會『子宮外孕』(就連她自已也不知道)?也無從知道她腎上腺功能和心臟功能如何?過敏與否?……沒有夠好的『本錢』就使用RU-486,嚴重者會一屍兩命。
2,手術
吃藥之外,就是手術了。如果是在懷孕三個月之內,最好使用無痛式或吸引式手術,別用『刮』的,以免形成『子宮內粘黏』而導致經血逆流。另外,『月經規則術』也少用為妙----在無任何麻醉下,直接用塑膠管以特製針筒伸入子宮腔內,過程非常痛苦。而打催經針,通常是無效的,甚至還有『安胎』的作用,胎兒會更容易生出來。

在手術前記得一定要做超音波評估,確定:一,胚胎確實是在子宮內,二,有沒有超過三個月----這是進行手術最安全的時期。如果懷孕三個月以上,那就要醫生看狀況動用刮除方式手術。
作手術前會麻醉,所以之前必須空腹8~12小時,也不可以喝水。穿著寬鬆衣服和裙子。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男人,無論如何一定要陪女方去醫院,絕不可畏縮怕事。要知道對一個女人來說,一個生命在自已身體裏夭折的感覺是非常非常不好的,她此刻不僅心理和生理上,都很需要人照顧的。
在手術的需時方面,技術純熟的醫師約只需二分鐘,加上點滴時間和休息,三十分鐘就可以走人!手術醒後一小時內可喝少量水分,不再噁心時再進食。手術後八小時內視同『酒醉』,禁止開車或操作精密機器,所以這時男方一定要為她服務。手術後翌日或隔一天要回診,檢查子宮收縮情況,需不需要子宮收縮藥?術後開立的抗生素也要記得服用。

有人會問,服藥和手術,我怎麼知道要用哪一種呢?其實,你要以疼痛的感覺來決定,手術比較不痛,因為會麻醉,頂多術後的一二天肚子悶悶的;吃藥的話反而肚子可能比較痛、或有噁心、嘔吐的情況,出血時間也較久,失敗的機會也高大概5%。但手術併發感染或是使子宮內膜受傷的可能性則比較高。如果以安全性來說,只要是正確的診斷,加上好好的追蹤,配合醫師治療,兩者都很安全。
*夾娃娃之後
墮胎之後,只要別太勞累就好,不要搬重物,等到不出血的時候再作『愛作的事』。如果凍未條而又上了床,除了還是有懷孕的可能,還可能感染。其他方面正常作息即可,如果躺著不動,體內的髒東西無法排出,反而積在體內導致子宮發炎。此時記得回院拿荷爾蒙藥服用,可以控制子宮內膜的生長情形,或可以試試中藥的生化湯,使子宮易於收縮及穢物的排出。
手術後的任何異狀,包括:『發燒』、『分泌物增加』、『腹痛』、『大量或持續出血』都要立刻回診,不要小看這些徵侯,都可能是嚴重後遺症的身體警告。墮胎最常見的後遺症是:手術之後,月經出血變得很少,月經該來之時會腹痛腹脹,或『好朋友』完全不來了,很可能就是『阿休曼症候群』。此時就該找婦產科醫生檢查看看有無子宮內粘連,如果有,趕快動個簡單的小手術就沒事了,若是一直拖著,子宮內膜異位及不孕症搞不好還在後面等著呢!
當然,最最重要的是,有過這樣慘痛的經驗,若你真心為她著想,就要盡到保護的責任。絕對不要再發生第二次了。每一次的墮胎,無論是手術還是服藥,對她的身體和心理,都是一場大災難。一個弱女子能禁得起多少次的折磨呢?

台長: 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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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2015-04-24 11: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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