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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9-02 05:06:13| 人氣3,4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胚胎幹細胞的爭議/怎樣才算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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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了一連串無數的辯論,國會聽證,科學界與宗教人士,遺傳疾病病患家屬與反墮胎人士...多方角力之後,美國總統布希終於在八月初決定了美國聯邦政府對於利用人類胚胎幹細胞(embryonic stem cell, 簡稱ES cell)的研究計劃所採取的政策與態度。布希政府決定聯邦經費將有限度地資助利用ES cell進行的研究。所謂有限度,就是指利用世界上既有的,已經培育完成的胚胎幹細胞株的研究將可以申請聯邦的經費,聯邦的研究經費也對所有利用成體幹細胞株(adult stem cell)的研究開放,但是聯邦政府不允許去資助生產培育新的胚胎幹細胞株及其研究。

布希總統的這項決定是他在德州渡假時公開宣佈,整個講話過程美國各大電視網立即中斷正常節目,現場實況轉播,顯示大眾的關注與這項決定的重要性。在台灣,似乎很難想像一項’科學政策’竟會受到如此隆重的對待--除了與政治鬥爭掛勾的核四案以外。

幹細胞是泛稱一類具有分化潛力的細胞。多細胞生物的每個細胞都是有受精卵發育而來的,在發育的過程裡每個細胞各自啟動了基因組DNA上不同的發育程式,形成了型態功能殊異的細胞。在這個分化的過程裡,大多數細胞的命運就一步步接受了承諾,最後只能專司某一種特定功能,無法再變成其他的細胞類型。打個比方,就像小孩子在成長受教的過程中型塑自己的人格與特質,等到長大成人之後就不像幼年時那樣有可塑性了。然而,有某些細胞則仍然可以保留一定程度的全能性,當受到特定的細胞內外因子的活化,還是可以繼續發育成多種細胞類別,這樣保有可塑性的細胞就是幹細胞。常見在成體身上的幹細胞包括造血幹細胞,可以分化成不同的血球以補充新陳代謝所需;此外在表皮與黏膜也都有幹細胞,才能支持表皮與黏膜細胞不斷老化死亡與脫落。如果沒有造血幹細胞,捐血不但救不了人,自己也活不了,因為失去的血球無法補充;沒有表皮幹細胞,濟公身上的靈丹妙藥搓兩下後馬上就用光了。不過,造血或表皮的幹細胞並非真正保有全能特性,造血幹細胞只能分化成不同類型的血球,沒辦法變成角質細胞補充頭頂剝落的頭皮屑,也沒能力變成腦神經元,去救助發生老人癡呆症病徵的大腦。發育生物學家相信真正具有完完全全發育潛力的幹細胞,是存在於早期胚胎之中的胚胎幹細胞。

當受精卵開始分裂,一分為二,二變四,四變八,八變十六... 一直分裂下去。最初的胚胎細胞是聚成實心的一團,後來到了囊胚期(blastula)開始變成中空的球體,外圈變成了羊膜等胚外層,裡面有個空腔與一些內細胞塊(inner cell mass),這些細胞塊繼續分裂與開始分化,就變成了胎兒個體。研究人員所稱的胚胎幹細胞,正是這些內細胞塊的細胞。好了,問題來了。這些內細胞塊在胚胎裡,研究人員要怎麼取得?答案是:從治療不孕症的婦產科診所取得。當試管嬰兒已經不再是稀奇的今日,產科醫師為了增加試管嬰兒手術的成功率,一般在使精子與卵進行體外受精後,都會培育好幾個胚胎,冷凍保存起來。如果初次植入失敗,還可以再嘗試;但是如果成功了,這些多餘的冰凍在液態氮中的胚胎要怎麼辦呢?過去,這些’多餘的半成品’只有銷毀一途,不過當科學家發現了胚胎幹細胞的特性之後,就變成絕佳的實驗材料來源了。而所有胚胎幹細胞的爭議也從這裡開始。

支持胚胎幹細胞研究的人認為利用這些多餘的不用的胚胎,是資源的有效利用,可以把要棄置的垃圾變成救人的生機。胚胎幹細胞既然保有潛力發育成各種細胞,有一天說不定我們能利用這些幹細胞培育出胰島細胞,以救助先天性糖尿病患者,或是培育出神經元,修復像帕金森氏症或老人癡呆症等因為腦神經元退化死亡的疾病。反對人士說:幾年前科學家就說什麼基因療法可以徹底改變醫學與增進人類福祉,結果呢?所有的期待與成效都被過分樂觀的預估了,現在不僅還看不出有任何正面有效的結果,還得擔心基因重組改造的載體會不會意外釋出而危害。

支持研究的人認為內細胞團塊還未發育出各種細胞型態,所以當然也沒有腦部的器官的分化,跟真正所謂成型的胎兒,有意識的個體差距尚遠,利用無法獨立存活的一群細胞進行研究,不能擴張解釋說是扼殺生命觸犯倫理禁忌。但是對於反對者而言,儘管在這個階段的胚胎尚未成型,但是有意識的生命個體就是從這團細胞來的,把這些胚胎細胞拿來做實驗的人不管怎麼講,就是殺人兇手,是不見容於我們這個社會的。

支持胚胎幹細胞的人請出了受病痛折磨的名人與病患,墾切希望能支持科學界帶給他們早日痊癒的希望;反對派則找了一個領養兩個試管嬰兒的爸爸,在聽證會上質疑大家哪一個是”多餘的”,可以犧牲了來成就醫學進展?

爭辯來爭辯去,重點就是囊胚期的內細胞塊到底算不算是一個生命體。如果是,當然不能扼殺人命,儘管是以科學與醫學研究之名;如果不算是生命個體,這些人工生殖治療的副產品為何要白白浪費?科學研究再一次與社會倫理價值與哲學概念糾纏。

布希總統是來自南方的保守派,立場一貫反墮胎,反對任何人力介入原本屬於上帝的職務,不過聯邦不贊許這樣的研究,私人機構著眼與醫學應用與潛在商機,仍然會著手進行,反而失去了受政府約束管制的機會。經過再三長考,做出了這樣有限度提供資助的折衷妥協決定。布希避開了囊胚期胚胎是否是生命的爭議,也迎合科學界殷切期盼聯邦政府支持的心理。利用既有的胚胎幹細胞株研究可以合法接受聯邦補助,要再犧牲新的胚胎就不准了,所以如果說是殺生,已經殺了就殺了,以後不會再有了;如果要研究,用現在手上有的材料會全力贊助,可別說政府罔顧病患與阻礙科學。這樣的折衷妥協,兩造都不滿意。反對胚胎幹細胞的倡議者認為行政當局與魔鬼妥協交易,支持者認為這樣僅是聊勝於無的政策大大阻礙人類福祉的增進。

到底說囊胚是不是生命個體呢?最近聽一位老師在聊天時,她有這樣的看法:如果我們已經接受”腦死”的定義,認為無法恢復腦部功能與意識,就表示生命終結了,可見意識的存在與否是主要的判準。這群連腦部都還沒有產生的細胞團塊,如何產生意識呢?沒有意識,我們還能說是個人類的生命個體嗎?

聽起來似乎言之成理,是個務實的操作型定義。只是,有多少人可以接受呢?

台長: 纖毛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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