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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07 00:57:17| 人氣4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傳學鬥抗議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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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00年1月6日

針對立法院於一月四日透過不恰當程序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刪除家族股權限制規定並放寬外人投資上限,媒體改革團體「傳播學生鬥陣」表達嚴重關切,強調此舉將使得國內有線電視為少數財團壟斷的情況惡化,不但危害有線電視提供地方性傳播功能的最初設計,也將使得水準已經普遍不佳的有線電視節目加速沈淪。「傳學鬥」並要求新聞局與立法院採取必要手段,以阻止此一以不正當程序完成的不正當修法,挽救有線電視生態。

由大專院校傳播係所學生組成,自一九九四年起即致力國內媒體改革的學生組織「傳學鬥」認為,本次立法院趁亂偷渡「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案所引起的爭議,除地方中央權限之爭外,引起較少注意,但是對有線電視發展危害更鉅的問題,是有關股權規定的修改。

「傳學鬥」指出,原法第十九條規定系統經營者之股權必須分散(全文如附註),是維持有線電視系統不至於被財團壟斷的最基本規定,然而立法院卻在與東森事業集團關係匪淺的立委蔡豪主導下,廢除這項規定。蔡豪本人曾經擔任新台北有線電視系統董事長,目前更是東森集團旗下台開公司董事。蔡立委由於利益關係,理應迴避本法修訂過程,然蔡立委並未迴避修法,本法之修訂過程處處可見政商關係的惡質表現。

「傳學鬥」強調,台灣有線電視在財團壟斷經營下,不但因為財團角力問題而發生多次斷訊事件;系統由大財團收購兼併的結果,全國系統幾已達成整合,非但不能以有線電視原本具有之區域特性補充地方傳播之不足,凡事講求利潤、收視率的結果,更使電視節目充滿羶色腥內容,危害社會文化根基,眾所皆知。第十九條廢除之後,財團對有線電視系統的壟斷問題將更加嚴重與公開化,上述諸種問題也會更形惡化。

針對此一情勢發展,「傳學鬥」要求主導立法的相關立委對於充滿瑕疵、未經公開討論程序的立法過程表示道歉,對自己的修法原由提出公開說明,並主動尋求補救。主管機關新聞局也應勇於儘速提出覆議案,以免失職,並防範國內有線電視走向無可挽救的財團壟斷深淵。




附註:
第十九條 系統經營者之組織,應為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系統經營者之股權應予分散。同一股東持有之股份不得超過系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股東與其相關企業或其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二親等旁系血親合計持有之股份,不得超過系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

外國人直接及間接持有系統經營者之股份,合計應低於該系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外國人直接持有者,以法人為限,且合計應低於該系統經營者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



台長: 五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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