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認識了丟男三年,從沒有見過他像今天這麼沮喪。
傍晚時分,丟男氣沖沖地衝進來報案室,央求警察幫他找回那條項鲚。那時候我剛好罕有地被派出去執勤,結果陷入了竭斯底里的他,足足和我的同事糾纏了大半句鐘,直至我執勤完回到警署,才勉強可以平復他激動的情緒,幫他完成報失的手續。下了班的我領他到警署附近一間小酒吧。他一口氣喝了兩杯Black Label,然後才總算平靜下來。
「那個吊飾,是父母親留下來唯一的遺物。」我還是第一次聽他談到家裡的事:「那是母親二十歲生日那天父親買給她的。我十七歲那年,父親和母親相繼因病去世,我自此便只得一個人生活。半年後家裡失火,我回到家時已經燒得甚麼也不剩,火場裡只拾回這個微微燻黑了的吊飾。於是我便用三條幼鋼項鍊將它牢牢地綁著,自此掛在頸上跟它形影不離。想不到,最後還是保不住它......」
我呷了一口啤酒,望著滿佈黑色冷氣喉管的天花板無言。大概,沒有人會把一個在街上偶爾拾到,又破又舊又沒記認又不值錢的小熊維尼吊飾特地拿去警署報失吧。作為他的好朋友,我也想不到有甚麼可以幫得上的忙。
「請問......」這個時候,一個穿一身的白,長得頗標緻的女孩不知從哪裡走過來。
「大概這不是搭訕的好時機吧!」我心想,暗自為白白錯過一個好機會而有點失望。誰知道這個白衣女孩搭訕的對象原來根本不是我。更令人吃驚的是,她講出了一句令丟男百分之百無法抗拒的開場白:「請問,先生你最近這幾天,是不是丟了一個小熊維尼的吊飾?」
那白衣女孩從懷裡緩緩拿出那條毫不起眼的項鍊,然後我看著差不多像已枯死掉的丟男在一瞬間復活過來。
「妳......小姐妳......怎會知道這項鍊是我的?」興奮的丟男接過小熊維尼後結巴巴地問道。
「你的名字是XXX吧!」白衣女孩俏皮地說。名不見經傳的丟男的名字其實算是頗罕有的,但白衣女孩的答案完全正確無誤。
「妳......我認識妳的嗎?」
「我,可以坐下來嗎?」女孩再次問非所答,丟男完完全全給技術性擊倒。我讓開了位子,讓她坐到我和丟男中間。
「你真人比身份證上的照片好看,」白衣女孩笑道:「我曾經,十多次在街上拾到你的銀包然後送回警署。」
接下來丟男和白衣女孩開始喋喋不休地聊起來。原來白衣女孩跟丟男是同一年出生的,原來她自小已經常常在街上拾到別人丟失的東西,原來她每次也會將拾到的貴重物件送回鄰區的警署,原來丟男多年前意外地丟了的小學紀念冊、卡西歐電子錶和葉脈書籤都被她拾到並且好好保存至今,原來......原來在這裡在這個晚上,已經沒有我留下來的空間。我識趣地笑著跟他倆說聲先走了,然後獨個兒離開酒吧。
回家的路上,秋微寒,但絲毫不覺冷。我在想:
原來,無論你是怎樣的怪,總有機會找到一個跟你匹配的怪人。
後記:
四年後,丟男跟白衣女孩結婚,還邀請了我做他的伴郎。不知怎地丟男的惡習竟然傳染了給我,害我在他們婚禮開始前的一刻,才發覺早上交給我保管的結婚戒指竟然丟失了。最後還是由穿著白色雪紡婚紗的新娘子,給我遞上一只她昨天晚上在路上無意中拾到,不值錢的藍月光石戒指頂替。看著丟男把戒指套上白衣女孩的無名指上那一刻,我知道,他和她將會永遠在一起的。
Pix: “Perfect Match” by Simon Perlaki (www.gigwise.com/othersites/perlaki/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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