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模版[訴訟]中成股份:天津分公司訴訟事項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000151 證券簡稱:中成股份 公告編號:2017-2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訴訟事項進展公告
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簡稱“中成天津分公
司”)因不服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天津一中院”)(2016)
津01民初321號《民事判決書》(以下簡稱“重審一審判決”),向天津
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天津高院”)依法提起上訴。近日,中
成天津分公司也收到瞭法院送達的天津市津辰鋼材市場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津辰公司”)的《民事上訴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則》有關規定,現將上述案件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15年初,中成天津分公司因與天津市津辰鋼材市場有限公司、
上海潭建鋼鐵實業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向天津一中院提起訴訟。
2015年11月16日,天津一中院做出(2015)一中民四初字第0010號
民事判決書。中成天津分公司、津辰公司均不服一審判決,依法向天
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6年6月30日,天津市高級人民法
院做出的(2016)津民終24號民事裁定書,撤銷上述天津一中院民
事判決,發回天津一中院重審。2017年4月12日,天津一中院做出
【(2016)津01民初321號】民事判決書。
以上內容詳見公司在指定媒體於2015年1月24日發佈的《天津
分公司訴訟事項公告》(公告編號:2015-02)、2015年11月20日
發佈的《天津分公司訴訟事項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5-51)、
2017年4月22日發佈的《天津分公司訴訟事項進展公告》(公告編
電動床號:2017-22)。
二、中成天津分公司提起上訴情況
(一) 上訴當事人
上訴人: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被上訴人:天津市津辰鋼材市場有限公司
台灣電動床工廠(二)上訴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一審判決第二、四和六項;
2、請求依法改判津辰公司在30日內拆除津辰公司在天津市北辰
電動床區北倉道北新建、擴建的樓號為A1、A3、C、D、E、F、J、H建築物
和構築物,津辰公司逾期拆除的,中成天津分公司有權自行處置,處
置費用由津辰公司承擔;
3、請求依法改判津辰公司在30日內將位於天津市北辰區北倉道
北租賃物內全部非歸屬於中成天津分公司的物品清理幹凈後向中成
公司返還149,041.8平方米的土地和現狀保留未被拆除的原有建築
物;
4、請求依法改判津辰公司在30日內向中成天津分公司移交位於
天津市北辰區北倉道北中成公司土地使用權范圍內道路、通信、供電、
供水、燃氣、地下設施等各類設施、設備;
5、請求依法改判津辰公司向中成天津分公司支付2013年8月1
日至2014年9月28日期間的租金人民幣7,019,109.80元;
6、請求依法改判津辰公司向中成天津分公司支付拖欠租金的利
息(自2013年7月7日起至津辰公司實際付清租金之日止,以欠付
租金為基數,按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50%計,
其中截至2016年8月31日的利息共計人民幣1,444,181.55元);
7、請求依法改判津辰公司向中成天津分公司支付實際占用天津
市北辰區北倉道北的土地和建築物期間的占有使用費(自2016年6
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按照6,320,000元/年計算;從2018
年6月1日起按照6,480,000元/年計算至津辰公司向中成天津分公
司實際返還天津市北辰區北倉道北的土地和建築物之日止);
8、請求依法改判津辰公司向中成天津分公司支付其拆除中成公
司位於天津市北辰區北倉道北的房屋以及設施的補償費人民幣
17,950,000元;
9、請求依法改判確認中成天津分公司有權沒收津辰公司交付的
押金人民幣3,000,000元作為違約金;
10、一、二審訴訟費用由津辰公司承擔。
上述金額合計人民幣29,413,291.40 元。
三、津辰公司提起上訴情況
(一)上訴當事人
上訴人:天津市津辰鋼材市場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二)上訴請求
1、請求撤銷一審判決中第三項判決內容,改判上訴人支付被上
訴人2014年9月28日至2016年5月31日的土地使用權占用費及房
屋占用費3,333,333.4元(按照每年土地使用權占用費及房屋占用費
200萬元,每月土地使用權占用費及房屋占用費166,666.67元支付);
2、依法撤銷一審判決中第四項判決內容;
3、依法撤銷一審判決中第五項判決內容,改判確認被上訴人所
有的涉案租賃場所中的土地使用權范圍內上訴人修建的道路屬於被
上訴人所有,其他設施歸上訴人所有;
4、本案上訴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內)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額訴
訟、仲裁事項。
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內)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
仲裁事項。
五、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上述訴訟現處於重審二審階段,鑒於尚未開庭審理,目前暫時無
法判斷對公司利潤的影響。該訴訟事項若有新的進展,公司將持續履
行信息披露義務。
六、備查文件
1、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民事上訴狀》
2、天津市津辰鋼材市場有限公司《民事上訴狀》
中成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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