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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8 01:48:48| 人氣271|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關於寫作-我的回顧與反思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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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提到失戀,那就不得不提一提我的第一段戀情了。跟老來得子的夫妻一樣,事情發生得有點兒晚。中學的我聽母親的話,剃平頭一直到十六歲。錢幣在褲袋匡噹匡噹響,十六歲才獲得了人生第一個錢包。朋友們在補習班上玩手機,而我同樣在十六歲那一年才讓父親給買了一個。從物質豐足的角度上看來,十六歲無疑是個大變化的年份,然而也僅此而已。藉由通訊的便利,我透過電波傳出了人生第一封告白短訊,石沉大海,沒有海龜替我揹回來。之後我上了大學。

  那時候同學之間喜歡問這樣一個問題:喜歡跟愛,到底有什麼差別?他們說愛得少一點是喜歡,喜歡多了,便是愛。喜歡等於欣賞,愛則讓人心頭狂跳。老實說我實在分不出來。要說欣賞,容貌秀麗的我都欣賞。要說愛,容貌秀麗的一眼瞟來就讓我心頭狂跳,外加耳根發紅。說我喜歡她們嗎?那好吧,我欣賞前段班女生的優秀,後段班女生的個性。說我愛她們?搞不清楚之餘我也不想承認。想想,愛的都是美女,多膚淺。

  事實上我卻一直這麼膚淺到先修班的時候,用功念書之餘淨想些純潔進而不小心骯髒的事。有的時候只是吃完晚餐,坐在草場雙槓上看巴西美女跑步,看她長髮飄逸,接著到朋友房八卦另一位女生的事。眾人圍著他。澳門男說他的願望是和各國女生來一砲,該位女生和他外宿了一晚卻什麼也沒發生,這弄得我們唏噓不已。事實上我一直這麼膚淺到大學時期。大一時候的僑生英文班來了幾位外系女生,都長得漂亮,上課時候我們評頭論足一番,就這樣我「愛」上了其中一位。換作是中學時期的我,鐵定是遠遠觀望,外加一分不屑,二分不在意,七分在意得半命,最後什麼都沒做。然而興許是心頭火壓抑得太久了,此時嘩啦嘩啦一瀉千里。

  另外一個判別「真愛」跟「假愛」的偉大標準是:你會不會淨想著她幹些骯髒事?我不會,所以相當肯定是戀愛了。胸膛裝著滿袋子快溢出來的愛意,英文課下課後我厚著臉皮說送她回家。這樣的要求好幾次都被拒絕了,每每黯淡收場。那樣的夜晚幸虧有朋友,總是相約吃飯打發掉,有時窩在學長工讀的地方,有時回房偷偷哭泣,就連自己也莫名所以。終於在忘了第幾回,簡訊發出以後,傳回來的竟是首肯。我忘乎所以地到公車站和她會面。我們說說話,臨別時我目送她的背影上車,看公車消失在一片繁華之中。默默看了幾個夜晚以後,我們就這樣戀愛了。

  然而這樣到底是怎樣呢?我不知道,大概她也不知道。我想,或許壓根沒人知道他們的第一場戀愛到底長什麼模樣。長一雙翅膀?夾一根尾巴?揚起的嘴角是祝福或是玩笑?我們從來不曾相識,但似乎我愛她愛得半死。抱著她就像地平線抱住了整片海洋,我想我不當作家了,當教授,不回國了,留台灣。慢慢地我知道她所喜歡的顏色、愛吃的水果、鍾意的數字,我們在夜晚的公園幽會,在校園湖邊的八角亭和藤蔓纏繞的木棚架底。為了拉長相聚的時刻,我們一塊上車,一塊下車,我定時出現在補習班的樓下,我們牽手漫步。但起跑線上響起槍聲的同時,我似乎就在槍口上方飄過,正巧,子彈就打在胸口。

  愛情的消亡就跟它的萌發一樣,像誰呼一口氣吹脹了它,再呼一口氣吹破了它。事物的過程總有個徵兆,唯有初戀是場無敵的例外。明明前些日子還好好的?因為家庭,因為距離,因為它是愛情。我傳簡訊、打電話、拼命洗澡,卻沒有挽回什麼。所幸又是朋友和學長姐,吃飯聊天打屁,還有偉大的考試。

  總的來說我難過了很久。做一些她喜歡的事,學一些她喜歡的東西。就像紅衣主教教我翹腳一樣,那一段「愛情」也在我身上描出了圖騰。每個人都有過去,而過去大約便是這麼來的。就在那巨大的情感無處擺放,又無處躲藏的當兒,我在書上遇見了米蘭.昆德拉。

台長: 郭史光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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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成
很有感觉的一篇。
2013-01-28 22:58:0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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