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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06 11:44:07| 人氣31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第三章 國家考試常勝軍/迎戰考試四階段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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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戰考試四階段論

  命運捉弄,第一次高等檢定考試,曾榮振的專業科目全部過關,唯獨史地,讓他連考四年,飽受折騰。雖是如此,在高等檢定階段,曾榮振第二年起已經開始準備司法官的考試,一切按照計畫進行。從進台大補習班上課,教授課堂上的勉勵,乃至於同班有人考上律師的鼓舞,都讓他堅定其志,逐步踏實!
  能考上司法官,嚴格說來,曾榮振自己的努力奮發,占功泰半。他雖然選修過補習班的法律學分,但真要參加司法官考試,實力差距仍遠,他尚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課程從未讀過、也未聽過課。但這些不利條件阻礙不了前進的意志,曾榮振更加全心全力衝刺。他有一套歷經特考、普考、高考,屢試不爽的讀書策略,「我是抱持『一鼓作氣』、『事半功倍』的念頭。」
  司法官考試,有六門更艱深的專業科目,領域廣、範圍大、內涵深、枝節雜,尤其法律條文應用於實務時,如果不能融會貫通,作答時極可能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永遠過不了關。曾榮振也理解以前的應考方法必須有所變通、調整。他日夜苦思,謀求對策,終於有了新構想,以「精」、「博」兩字做為應考司法官的祕訣,「這種方法或許能立竿見影,或許毫不中用,但我只想大膽嘗試罷了!」
  曾榮振至今不忘當年應付司法官考試的方法,他具體地分成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泛讀」:包含教科書和參考書,將考試科目全部覽讀一遍,便於在腦海中留下印象,所有書上的全部內容,鉅細靡遺一律過目,並把重要的敘述畫紅線或做記號。泛讀須分期、分科,視各科份量多寡訂出計畫表,亦可兩、三科同時進行,例如民法和刑法、行政法和刑事訴訟法,諸如此類加以排定;但最好能將不同性質的科目並列,以免混亂。
  第二階段「細讀」:仔細閱讀所做記號或畫紅線的部分,如有疑義,必須不厭其煩找出答案,並綜合書本及條文上的相關問題,一一做成筆記。做筆記要掌握兩大要點,一是大綱,二是摘要。這個階段如果能扣緊每個環節,就能成功在望。
  第三階段「精讀」:重新過目所做的筆記,並與條文相互對照精讀。凡大綱或重點,每看一段落必須閉目默念,雖不一定全部背誦,但每看完一段後即應閉目覆想。這個階段必須分期,每期只讀一科,避免思緒的混淆。
  第四階段「最後複習」:考前的兩至三週,每天保持愉快心情,力求精神集中,祛除一切雜念,分科複習筆記或重點,準備最後的衝刺。這時要用精讀的方法,只看筆記或摘要,不可涉獵長篇大論的書本或條文,那將會使得頭腦失去了清靜,導致不利於試場上的思考。
  曾榮振當年很嚴格控管這四個階段,分期訂出進度並限時完成。最讓他自豪的,民國五十二年至五十四年,這兩年多是他的「泛讀、細讀」階段,除了普通科目國文、憲法、國父遺教外,其餘六科專業科目,他費很多心血,發揮就讀農校抄寫繕記的功力,全部做成非常完整的筆記,合起來竟有厚厚三十二本之多。民國五十四年,他逐步展開「精讀」的步驟,閱讀筆記、對照條文,加深印象,直至考前一個月結束。這年,獲得高等檢定考試及格的他,立刻決定報考同年的高等司法官考試,正式披掛上陣。
  司法官考試,比高等檢定更難,許多人即使能跨過報考資格的門檻,但是臨門的一腳,卻頻頻抱憾飲恨而退。曾榮振的「準備四階段」論,雖能應付專業科目,但在難度甚高的國文一科,其實並不適用,必須另找方法。依考試院當年高考成績計算的規定:「高等司法官考試,國文一科成績不滿六十分者,縱總成績及格,仍認為不及格。」這個設限門檻,難倒許多人,雖然曾榮振語文閱讀能力不錯,但用在國文考試方面,這項能力和司法官考試的國文,又似乎「涇渭分明,格格不入」。
  曾榮振認為,以他高農的程度,「國文能力畢竟不如大學畢業生!」內心的恐慌可想而知。但他沒被自己的疑慮擊潰,與生俱來的堅定、剛強性格,驅使他繼續往前走,既然報考司法官的意志已定,就不容有絲毫的改變和退縮,無論如何,也要克服難關。他腦海浮現的,盡是歷年司法官考試國文論文題的命題方向如何?參考書哪裡找?
  由於全靠自己的摸索應付司法官的考試,上無老師指點迷津,旁無同學切磋砥礪,國文考試的難題和疑問始終無解。窮則變、變則通,他迫於情勢,只好「土法煉鋼」,到台北的書攤尋求自救之道。
  某個週日下午,他搭火車到了台北,先到牯嶺街舊書攤找書,並無所穫,再轉至重慶南路書店,連逛數家才看到一些較管用的書,讓他覺得受用的是時任中央警官學校校長趙龍文講述,共有七輯的《論語今釋》,餘如《中庸今釋》、《大學今釋》也都讓他有所斬獲;此外,他也陸續買到《論語話解》、《孟子分類纂注》,這些書讓他覺得有了「拚國文的本錢」!
  應付司法官考試的國文科並不簡單,論文題七十分、公文題三十分,這兩者都需要非常扎實的國文基礎,不明就裡光靠背誦是沒用的,囫圇吞棗的閱讀,一碰到艱澀考題,立刻窘態畢現。因此,曾榮振每天清晨五時起床,竭盡所能反覆閱讀這些孔孟大義,瞭解它、消化它…。
  不出所料,民國五十四年高考司法官的國文論文題,即出自「論語」,題為「孔門四教以文為首,四科以文為末,試申其義。」
  什麼是「四教」?什麼是「四科」?八股命題,許多人當場傻眼,根本看不懂;若未徹底消化古書,更連最基本的破題都談不上。滿六十分,難上青天!
  「國文試題發下來,整個試場五十位考生面面相覷,就是不曉得如何下筆。經驗告訴我,這是大家看不懂題目的反應。」半小時後,幾乎有半數考生乾脆棄甲投械紛紛離場,放棄應考。「我雖然無法破題,但仍熬到最後一刻,絞盡腦汁,不懂裝懂,硬是寫了一千多字!」曾榮振收到成績單,國文只拿四十五分,多半靠公文題拿分。曾榮振參加司法官考試,首度敗陣。
  這年國文科的論文題,係考試委員成錫軒出題。考畢翌日,輿論一片嘩然,普遍認為這種命題方式,除了「考倒」大部分考生外,實在毫無意義,也毫無實用性可言,因為法官的裁判書類是給一般百姓閱讀的,「八股文」根本就用不著。當時《中央日報》社論立即大加抨擊命題不當,立法委員也群起質詢指責,為了平息「眾怒」,時任考試院副院長的典試委員長程天放召開典試委員會,決議這道題「從寬計分」,以資補救,平息反彈。自此之後,司法官的國文論文命題,再也沒出現過類似的「刁難考題」了。
  即使考試院「放水計分」,但絕大多數的考生對這道論文題根本束手無策,普遍無法破題,成績一片慘綠。放榜結果,民國五十四年的司法官考試只錄取二十四名,錄取率約百分之一.三。

台長: 薌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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