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泰台北新大陸社區第十六屆管理委員會
電梯安全應變小組第一次會議會議記錄
壹、 會議時間:99年3月2日﹝星期二﹞晚上20:00
貳、 會議地點:社區活動中心會議室
參、 主 席:葉倫鈺主任委員
肆、 出席委員:應到21員,實到11員(詳如簽到表)
伍、 記 錄:范家豪
陸、 議題討論:
項次 | 發言人 | 綜合歸納住戶發言 | 備考 |
1 | 里長 D3-15F蔡榮永先生 D1-4F許美霞女士 D3-18F彭和珍先生 D2-13F李正先生 D3-19F劉慧琴女士 D1-3F石淑珍女士 D2-15F曹守文先生 D3-6F許西湖先生 D3-11F徐瑞隆先生 D3-7F楊靜芳女士 D2-17何麗萍女士 D2-20葉錦蒼先生 | 1.應以急件方式處理D棟事故電梯,立即更新該部電梯。 2.D棟電梯為事故現場,委員會應第一時間立即更新更換,不能與其他棟相其並論。 3.公基金共2200萬元,建議提撥1200萬元支付社區之8棟電梯更換,每棟電梯委員會負責150萬元,其餘由住戶支付,並以依坪數提高管理費,作為爾後基金支用。 4.依保全業法第九條規定:保全業因執行保全業務,應負賠償之責任,應向財政部核准之保險公司投保責任保險;其投保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基於此條規定,保全人員是否有疏失,社區是否向保全公司提出責任保險理賠。 5.D棟事故電梯由管委會負責,另一台由D甲棟住戶全體支付。 6.電梯一定要更換,以D甲棟事故電梯優先,社區其他電梯,以每年輪流更換方式進行更換。 7.先更換電梯為主,並以D甲棟事故電梯優先,後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追任相關事宜。 8.先請廠商維修事故電梯,恢復正常使用。 9.應立即尋找廠商,到會議現場簡報。 10.管委會應將此議題提升至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 11.管委會應請求廠商讓事故電梯恢復正常,並立即發包尋找廠商,再後續更換電梯。 | |
決議:1.D甲棟事故電梯,廠商已維修恢復正常使用。 2.安全應變小組表決通過,建議由小公經費提撥150萬元更換更新D甲棟電梯,次由管委會訂定 「電梯更新基金管理辦法」及召開提交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議決之。 |
柒、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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