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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1 06:01:37| 人氣1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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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當全班面罵學生廢物 乞丐 可以告嗎-

標題:

老師當全班面罵學生廢物 乞丐 可以告嗎?

發問: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 async src="//pagead2.googlesyndication.com/pagead/js/adsbygoogle.js"> 我現在的國中老師很喜歡當上課時間當全班的面 罵學生廢物不要臉不知羞恥 還曾私下跟學生說 某某某 是 破麻 這樣可以告嗎? 還曾用高跟鞋踹學生 喜歡把本子猛摔在學生身上 還摔到淤清 這樣能告嗎? 可以告什麼? 投訴教育局有用嗎? 更新: 可是學校禁止任何可以錄音的東西 還常無故翻學生書包?! 更新 2: 我有打電話到教育局過 只是好像都沒什麼用 剛好家裡又是單親 還曾用不幫忙申請補助來威脅 最後又有點變本加厲 甚至心情點滴沒抄好就用扣押畢業證書來威脅 我真的有點不知所措了 ... 更新 3: 還曾叫學生在課堂上做拱橋 跪在講台上寫罰醒單 叫學生和學生抱抱 ... 就是讓學生丟臉的行為 還沒收錄音的東西 家長來拿也不會還給你 還會直接巴學生的後腦杓 聯合大部分同學排擠某位學生之類的... 更新 4: 冷炎 我並沒有要亂告 只是他的教學方式是不是過了頭了 罵學生髒話 宣稱自己是縱貫線的大姊頭也不是第一次了 我本身有上他的課也被他拿本子摔過 被他罵不要臉不知羞恥就因為我遲到? 而且那次還是副班長記錯 他只會幫助成績較為好的同學 永遠只聽單方面的說法 被他這樣羞辱卻不能討回公道 想為自己反駁卻無能為力 難道學生真的得如此卑微嗎?

最佳解答:

這樣可以告嗎? ANS: 可以 提告興訟是人民的權力 不過有點成罪上的問題 1. [罵學生廢物不要臉不知羞恥] 這有針對人嗎? 這屬於公然侮辱罪的範疇 要有[人]這個要件 必須針對人 例如手指著人罵 或 指名道姓的罵 如果老師是罵[你們都是廢物] 這樣就不成罪了 不過無論哪種情形 自認名譽受侮辱的人都可以依照民法第195條要求侵權求償與精神慰撫金 2. [還曾私下跟學生說 某某某 是 破麻] 這也是公然侮辱的範疇 是有針對人了 不過恐怕不屬於公然 私下是哪一種場合呢? 有多少人在場呢? 因為您並沒有詳述僅將定義給您參考 同樣的某某某也可以依照民法向老師提出侵權賠償告訴與精神慰撫金 公然狀況1. 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 該場所隨時可能出現不特定人 就是公然 例如: 大樓的管理室 雖然當時可能只有三人在場 但是該場所隨時可能出現其他住戶 那就是公然的場所 公然狀況2. 多數人得共見共聞 該場所雖然不可能出現不特定人 不過內部特定人眾多 亦可以認定為公然場所 例如: 緊閉門窗 隔音良好的教室 雖然不可能有其他人突然進入 但是內部有學生50人 那還是公然的場所 還曾用高跟鞋踹學生 喜歡把本子猛摔在學生身上 還摔到淤清 這樣能告嗎? 可以告什麼? ANS: 可以 告刑法第277條的傷害罪 一樣可以要求民事的醫療賠償 精神撫慰等賠償 投訴教育局有用嗎? ANS: 1.本身的經驗 投訴教育局效果有限 其他老師 主任 甚至校長都可能幫該老師說話 教育局督學 官員也可能出現其他意見 相互牴觸就沒完沒了了 2.上述說的各罪都是告訴乃論罪 告訴權期限6個月 投訴教育局拖來托去 拖過告訴權期限 想告也告不了了 3. 建議先提出告訴 教育局處理到令被害人滿意 再行撤告就是了 不滿意起碼還有個法院可以討公道 可是學校禁止任何可以錄音的東西 還常無故翻學生書包?! ANS: 不一定需要錄音 有證人也行 PS 上述都是告訴乃論罪 只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才可以提告 他人不能提出告訴 2011-11-23 03:29:19 補充: 喜歡把本子猛摔在學生身上 還摔到淤清 ANS: 即使沒受傷 若是在公然情況 可能成立強暴公然侮辱罪(刑法309-2) 還曾叫學生在課堂上做拱橋 跪在講台上寫罰醒單 叫學生和學生抱抱 ... ANS: 若是在公然情況 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 某立委說 老師都是一些王八蛋 突然之間 認同度高了不少

其他解答:

罵人的需視情況而定,若情結重大,只要有人證,那是可以告的,但切記絕對不能拿這個亂告,除非你是想讓自已的教育品質越來越差。 私底下說的,雖然非常惡劣,但這個非常難告 = = 但是用高跟鞋踹人、將東西丟向學生,使學生淤青等之事,我會讚成一定要告到底,因為這已經超出合理的管教範圍。 只要去醫院驗傷,可以請醫院開驗傷單,然後拿驗傷單告那個老師傷害罪。 2011-11-23 00:06:15 補充: 要亂告老師罵人的,請先想清楚,這個情況是不是真的重大,而不是因為幾句話就動輒亂告。 至於教人亂告的,也請自己小心生小孩沒屁眼。 為何以前會有幫學生挺身擋刀而死或住院的師長,現在幾乎都是等學生受害,有了確實證據之後,師長才動作,而且幾乎都是先考慮自保,好好想想是為什麼? 我才在社會工作不到十年,我讀書時就有那麼好的師長,但為何才短短幾年而已,如今的現在幾乎不多見?自己好好想想。 隨便亂告,根本是就是逼老師上課讀課本,下課落跑不管事。因為講個話都要那麼麻煩,那乾脆講課文就好了,更別提是其它管教小孩的事了。|||||HI~我是小潔。很高興為你解答 ^0^~ 你那老師才不知羞恥吧!? 1. 罵人"破麻"就可以告了! 曾經有人罵隔壁鄰居"豬頭"就被罰了新台幣5萬 元..... 2. 用高跟鞋踹同學,還用本子猛摔在學生身上+瘀青,已經是嚴重傷害,可以告"傷害罪" 3. 常常翻學生的書包,可以告 "侵犯隱私權" 4.投訴教育局有用嗎?A:有的! 2011-11-22 18:47:54 補充: ps. 在大家面前亂罵=公然侮辱罪 2011-11-23 16:04:02 補充: 這麼過分!!!最簡單的方法:到校長室找校長理論,talk一下,或許對你有幫助。|||||標準的公然侮辱罪當然可以提告 喜歡把本子猛摔在學生身上 還摔到淤清 這樣能告嗎? 這可以告他傷害罪|||||如果不能錄音就用拍照囉!~ 最好跟家人告知這些事情,並向學校反映 如果真的沒有再去投訴教育局 但通常較育局還是會把公文再丟給學校= = 只要你存夠證據就可以向該老師提起法律訴訟 有受傷就是去醫院驗上開證明單 可以告傷害罪或毀謗之類的 如果想知道更清楚的法律訴訟程序可以詢問法院律師|||||愛翻書包?就翻ㄚ!身上因該還其他地方可塞手機吧?例如:褲腰?覺得如何?|||||這老師太過分了!瘀青就去驗傷阿,現在快選舉了,隨便找個立委或議員幫你阿!不要直接通知校方,通常校方會維護老師! 現在師資真的越來越差,有點文憑就能當老師嗎?當老師就能汙辱學生嗎?真過份!投訴她|||||可以先跟教官或是任何一個主任反映(例輔導主任阿訓導主任) 讓他們去跟老師溝通 否則直接跟老師嗆反而有反效果唷 先知會學校裡的其他老師看看|||||用手機錄下來, 打電話給TVBS 就可以了!426FEB3F4E37FB47

台長: zogfly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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