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2-02-13 12:46:57| 人氣3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買禮券抽中小豪宅 先繳20萬稅金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京站時尚廣場在前年底開幕時推出「買禮券抽小豪宅免費10年住宿權」活動,原定賣出近1億元禮券時才抽獎,但開幕至今逾2年仍未達目標,為了不讓民眾苦等,決定提早於今天下午公開抽獎。百貨業者表示,以最低租金估算價值至少200萬元,但中獎者須付清20萬元稅金才可入住。此外,每月逾2000元管理費也須自行付擔。

京站時尚廣場於2010年12月開幕起即推出買千元禮券抽豪宅活動,原本規劃賣出9萬9999份千元禮券,即總金額近1億元時才公開抽獎,但開幕至今已超過2年多的時間,僅賣出約8萬份,堪稱百貨史上最長的抽獎活動,因而決定提早截止,於今日下午1時30分公開抽出一位幸運兒,中獎機率為8萬分之一。

京站時尚廣場公關李旻勳表示,這間小豪宅位於台北火車站附近的京站大樓12樓,實際坪數約20坪,地處五鐵匯集之交通樞紐,可遠眺陽明山景,加上附有床組和沙發等裝潢,總價值超過千萬元。她指出,小豪宅閒置2年多,目前屋況良好,加上附有基本家具,中獎者只要拎著皮箱即可入住。

李旻勳指出,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機會中獎者須繳交10%手續費,若中獎者為外國人則需繳交20%,而該小豪宅目前附近的租金行情每月約2.5萬至3萬元,因中獎者可免費入住價值千萬元小豪宅10年,若以最低租金估算價值至少200萬元,所以中獎者必須付20萬元稅金。她強調,中獎者須付清稅金才可完成交屋手續,而每月逾2000元的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開銷也須自行支付。

公平會:符合法規

【記者張博亭/台北報導】針對京站推出「買禮券抽小豪宅住宿權」活動,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表示,參考公平法訂定的「贈品贈獎促銷額度案件原則」,贈獎獎品並沒有超過勞委會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的120倍,且抽獎需繳交10%手續費,也是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因此並未違法。另外,類似的抽獎贈獎活動並非廣告,因此沒有違反廣告不實的問題。

按照「贈品贈獎促銷額度案件原則」規定,事業辦理贈獎,其最大獎項金額,不得超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的120倍,以本案為例,租10年推算租金為200萬,換算每月租金僅1萬多元,並未超過法定贈獎金額標準。

此外,該原則也針對事業辦理贈獎,其全年贈獎總額訂出上限,包括:1.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在新臺幣10億元以上者,為新臺幣2億元。2.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超過新臺幣25,000萬元,未滿新臺幣10億元者,為銷售金額的五分之一。3.上一會計年度之銷售金額在新臺幣25,000萬元以下者,為新臺幣5000萬元。


http://www.036562257.com/house_application.php?type=index

台長: 阿平
人氣(34)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