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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0 19:05:25| 人氣7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當王子公主不再幸福美滿....(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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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王離婚了,這個消息的發布再次粉碎了童話的美好.大家開始口耳相傳:"為什麼王子和公主不再幸福美滿了?"

結了婚會永遠快樂嗎?為什麼王子和公主一定會幸福快樂到永遠呢?生死殘疾都能加保的時代,可有誰看過哪家保險公司保婚姻這一樁?

連保險公司都不做的生意,或許值得我們再好好想想婚姻的內涵.

看完"蒙那麗莎的微笑"這部以50年代為背景的電影,影片講的是選擇生活的自由.看完人生的光明面,隨手拈來一份瑞典八卦報紙,想要了解一下丹麥王妃和王子的離異內情.

這是個視離婚為家常便飯的時代,也是個酗酒的國度,而愛情過了賞味期一拍兩散已是世間常事;但是當我看到文雅麗王妃因17世紀的老舊王法而不得將兒子帶離丹麥,甚至訴請離婚後出入丹麥也需獲得女王的首肯,真是讓人又驚又氣.風光的婚姻落幕後,婚姻的真實面貌再次受到考驗.再與那50年代的電影相較下,更顯得與時代嚴重脫節.

部分接受報紙採訪的丹麥民眾則認為:"家醜不課外揚","忍一時風平浪靜","皇宮這麼大,豈不能分住兩頭?","有必要搞得這麼難堪嗎?何不仿效女王夫婦!"

這段插曲讓人不免想起「尋找失落的一角」一書,人的前1/3個年頭彷彿在不斷尋找失落的一角.但是尋找的終點是什麼?婚姻嗎?

又如失落一角的續集內容:"當一個完整的圓面臨轉形期時怎麼辦?"究竟在這波離婚潮之下該如何看待一段親密關係呢?

這時不妨參考看看瑞典的另一種變通方式,他們想出了一種「同居人關係」,但可別以為隨隨便便住在一起就叫同居了;Sambo(同居)也是需要登記,加以合法化的,而且子女的戶籍登記,兩造分離時的扶養責任、監護責任與婚生完全相同.那這和結婚有什麼差異呢?只能說是取婚姻的實質,而少了各種粉紅色的儀式吧.常聽瑞典人互相問候:"你sambo在家嗎?" "我問問我sambo!" 這一切顯得極為自然,彷彿完全不干道德任何關係.也不要錯認他們是十幾、二十出頭的年輕人,不少是70年代之後4、50歲的中年人,而且子女成群,恩愛有加,一輩子相扶持的也不在少數.

那為何不乾脆結婚算了?他們說:"因為分手容易,才更懂的珍惜相處的時光和尊重對方啊!"令人深思的話.

20琅鐺時,向來被認為古板而傳統的母親對我說:"找個對你好的伴侶,過得快樂就好了,結不結婚在其次."母親的開明讓我頗為訝異.難道不是?為什麼不結婚就沒保障?一張薄紙又真是能承諾永恆與忠實嗎?或許留得住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



*由於中華民國的婚姻法已於1996年將之前父權為準的部分重新修正,子女監護權的部分也變得較合乎人性,故將這一篇重新修改一下.啊們!~~"
BY.孜孜不倦,婚後才開始想了解婚姻法的維京女

台長: 日光.北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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