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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3 12:42:52| 人氣5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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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認識個一年,再決定要不要在一起,你才知道他適不適合你』

有點來不及了呢......
我已決定跟他交往
雖然很多事都還在觀望中
但他卻深深吸引著我

這三天他到桃園參加公司新進員工教育訓練
昨天晚上他有打電話給我
在一起不久,卻少了點"熱戀"感覺
或許他說的對:「小姐我們又不是小朋友,也不是學生啊」
某種程度我同意他的說法
也覺得自己老了
好像不能像學生時代那樣子談戀愛
那樣子偶爾為愛痴狂
以前我常跟身邊的朋友說:「人不輕狂,枉少年」
總覺得年輕時不要裝成熟、裝穩重
有機會就多去玩點不一樣的
當然前題是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犯法
記得Sylvia跟我說過:『我不會管他要不要交女朋友、怎麼玩,只要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可以了!我不想我的孩子到了四十歲事業有成時,回頭看二十歲發現一片空白!』


我也會這樣子期待自己的愛情
若有幸跟他攜手過一輩子時
回首走過的路
希望有很多很多的回憶

果然是女生
愛情是一輩子的志業
哦~又想到「 20 30 40」裡的想想囉

唷…嗯…這樣子不行啦
Mandy愛情沒辦法養活你、也沒辦法給你一輩子的保障的

台長: YuCh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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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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