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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3 23:37:41| 人氣93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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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關係,支持蔡丁貴、洪崇晏

            *我很敬佩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集人蔡丁貴,他的犧牲奉獻~在立院宣揚台灣獨立、公投、集會遊行法以及釋放阿扁、「一邊一國」已有1988日五年多,要有多少精神和金錢(申請集會遊行,保證金一天3萬元所以1988日就要59640000元)政府賺了不少錢呀!由於國民黨一意孤行台灣早就獨立了「還在作春秋大夢~統一中國」;台灣只有獨立才有前途啊!
            *我是支持台大學生洪崇晏發起411事件,有因就有果~主因就是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決策行為錯誤引起的事件,還有不當的言論所造成的,所以他當然要負起責任的;不是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熊海靈、北市市長,說的那麼輕鬆。
            *效率真快啊!台大學生洪崇晏16日就會函送地檢署偵辦,反觀林益世索賄案、賴素如雙子星弊案,都沒有那麼快~還會推托拉,而且沒有嚴懲早就要判刑坐牢了。

1. 「為廷,沒事吧?」 陳:方仰寧十足偽善

新頭殼作者: NewTalk 新頭殼–2014年4月12日 上午6:11..
林朝億/台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總指揮陳為廷今(12)日凌晨在臉書po文聲援「路過」中正一分局的行動;他還透露曾被方仰寧逮捕過,但在外界要
召開記者會批評前,方偷偷下令放人,還問他說,「為廷,沒事吧?」十足的偽善。

以下是陳為廷臉書全文:
我一點也不覺得晚上這場行動是「模糊了佔領行動的訴求」。
一碼歸一碼,該究責的就該被究責。
方仰寧不但毀諾、選擇強制驅離,而且還公然違憲,永久禁止公投盟的集會申請。甚至說「即使違憲也要做!」。這已經超越任何
一個對民主價值有所堅持的人的底線。在大法官甫宣告對「臨時性集會」採「許可制」的《集會遊行法》違憲的此刻,更顯得極端諷刺。
光這一點,就足以認定方仰寧根本不適任。更別提他那些著惡名昭彰的過去。
部分媒體快速地報導方仰寧的「鐵血、辛勞」,甚至有網友開粉絲頁相挺。這些我不否認。但懇請各位,也「平衡報導」一下
方仰寧過去這幾年對弱勢、對社運參與者的各種違法鎮壓。
我自己最近一次在街頭與他面對面「相遇」,是過年前與華隆自救會!的工人到總統府前車道靜坐。當天方仰寧先是訓斥工人,
面對抗議學生則是怒斥「你不是工人,你不要說話!」,接著不由分說、尚未依法舉完牌,就把我架走。拖回警局以後,我問警察自己
是犯了哪條罪?員警面面相覷,因為沒舉完牌就硬把人拖走,根本不符任何犯罪要件。
其中一個警察說:「沒辦法,上面指示的。」
我問:「是方仰寧嗎?也太幼稚了吧。」警察苦笑不語。
就這樣被押在警局幾個小時。後來是等到工人及聲援者準備到警局來要求放人,方仰寧才趕著在記者會開始前來到派出所,授意讓
我離開。離開前,還換個臉色笑著跟我說:「為廷,沒事吧?」。十足偽善。
類似這種例子,在過去幾年的社運場合不勝枚舉,比這更扯的所在多有。
有人說,該究責的是王卓鈞和江宜樺,不該針對小小員警。我無法接受。的確,高層是該幹、他們絕對要負政治責任。但被稱作
「天下第一局」、掌管各種博愛特區集會遊行的局長,絕對不是沒有責任。
過去幾年,我們已經吃過夠多悶虧,但因為運動能見度本來就不高,因此也沒有餘力去對警方究責。這次若不是方仰寧明顯跨過
底線,群眾也不會如此憤怒。
至於那些在罵洪崇晏壞事的人,你們給我閉嘴。八六是我見過數一數二具有勇氣、細膩、與行動力的行動者。對於今天他承擔起
這個場子,而我卻無法在他身旁,我深深感到愧疚。
代誌沒解決,原諒沒可能。這個政府再不悔改,就等著被群眾淹沒。

1-1. 議員:准駁集會 方仰寧比大法官還大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4月12日 上午6:10..

〔記者謝佳君/台北報導〕公投護台灣聯盟原已申請路權至四月十九日,卻遭北市中正一分局以公投盟三次違法紀錄為由,片面宣布
失去效力,引發群眾包圍中正一分局;市議員高嘉瑜昨天痛批,警方違背不會強制驅離的承諾,取消公投盟合法路權,動用國家暴力、
違法濫權。
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解釋,是根據公投盟四月間三次違法紀錄而廢除集會許可,但採柔性勸離,未強制驅離。他表示,四月
三日公投盟欲至林森南路與濟南路妨礙立委與官員進出;四月六日到中興寓所衝撞,被警方舉牌三次;四月七日再到行政院衝撞,根據
其違法紀錄廢除集會許可
方:公投盟四月三次違法 依法廢除集會許可
公投盟昨也對警方四月九日撤銷其中山南路、濟南路集會的路權,向北市警局提出申覆,市警局表示,會依據現實狀況,若申訴合理
,警局會駁回分局的不予許可。方仰寧則重申,若公投盟未來合法表達意見,會尊重並同意其集會遊行申請。
高嘉瑜昨在議會質詢指出,民進黨議員的信箱被陳情民眾灌爆,不解為何公投盟合法申請路權,分局卻片面收回。
方仰寧解釋,前晚現場音量影響台大醫院兒童病房安寧,也接到許多檢舉,因此昨早柔性勸離現場民眾,並非強制驅離;他並強調,
未廢止公投盟的路權,而是廢止集會許可。
高嘉瑜:依大法官釋憲 不需事前許可
高嘉瑜駁斥說,依據大法官釋憲,人民集會遊行若有緊急需要,不需事前許可,方仰寧憑什麼凌駕法律與大法官之上,自己決定集會
許可?方仰寧則表示,依據集會遊行法,集會遊行的准駁係市轄區警察分局長的職權。

1-2. 蔡丁貴 立院旁紮營1988天

中時電子報作者: 舒子榕╱人物側寫–2014年4月12日 上午6:00..
中國時報

太陽花學運10日退出議場,但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集人蔡丁貴等人持續鎮守在立法院大門廣場,昨早遭警方驅離,心有不甘的蔡丁貴
一度衝向中山南路慢車道,差點遭遊覽車輾過。台灣民眾對蔡丁貴這個名字可能感到陌生,但蔡丁貴為了台獨理念,已在立法院旁鎮守了
1988個晝夜。
蔡丁貴今年65歲,出身高雄縣梓官鄉蚵仔寮,以台獨建國為終身職志。只要經過中山南路、濟南路交口的立法院周圍,一定能看到
鮮明的綠色旗幟,寫著公投護台灣聯盟;在路旁架設起的遮雨棚,點綴著「釋放阿扁」、「一邊一國」等標語。這裡就是蔡丁貴推廣理念
的小基地。
蔡丁貴在這個申請了長期路權的小基地,宣揚修改公投法、廢除集會遊行法等理念,希望小基地能成為公民運動廣場。因此,每當有
其他公民團體發起抗爭,蔡丁貴就會出借路權;這次太陽花學運,蔡丁貴也沒有缺席。
算一算蔡丁貴多年來的抗爭,累積達到1988個日子,幾乎是台灣史上最長的示威活動。只是熟悉蔡丁貴的人也坦言,蔡丁貴堅持理想
,有時幾近固執。
蔡丁貴是現任台大土木系教授,在1982年取得美國康乃爾大學博士。他當時因致力於黨外運動,遭政府列為黑名單,無法回國的他只好
留在美國執教,取得美國國籍,1990年才返台任教。
扁執政時期,蔡丁貴入閣擔任研考會副主委、環保署副署長,並放棄美國國籍;之後再進入台灣教授協會、公投護台灣聯盟,投身社會
運動,致力於公投、集會遊行法、台灣獨立等議題。
多數群眾昨天近午夜再度往立法院前聚集。公投盟在立院前表示,蔡丁貴人在醫院,反映頭很痛,恐是腦震盪。公投盟代表強調,非
暴力抗爭是公投盟一直堅持的理念,蔡丁貴與方仰寧的談話雖是私下,仍讓蔡丁貴感覺被騙了,蔡丁貴的心情非常沉重,才會衝出馬路
以死明志。

1-3 聲援公投盟 黑島青批警違憲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4月12日 上午6:10..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我們很遺憾,台灣是個法制國家,還不是法治國家。」反黑箱服貿行動發起團體之一的黑色島國青年陣線
昨天發出新聞稿,質疑台北市警察局收回「公投護台灣聯盟」的路權,已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集會自由。
黑島青指出,集會遊行法中並無「日後申請之集會皆不予許可」這種未審先判的相關條文,市警局顯然違憲又違法,相關人員應當受到
最嚴厲的懲處,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更應該被革職,以示懲戒。
此外,方仰寧曾在昨日凌晨公開承諾不會強制驅離立院廣場的群眾,不過仍於清晨強制驅離民眾。黑島青認為,中正一分局毀棄承諾,
使人民失去對警察的信任,加劇人民與政府之間的矛盾關係,這樣的政治責任與歷史責任,必須由馬英九總統、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
王卓鈞、方仰寧等人承擔。

1-4 轟方毀諾失信於民 帆.廷挺洪崇晏

民視民視 – 2014年4月12日 下午8:01..

由台大學生洪崇晏發起,包圍中正一分局的行動,逼得分局長方仰寧請辭,雖然太陽花學運兩位總指揮林飛帆和陳為廷,都在臉書上
PO文表達力挺,但是宅神朱學恆卻說,包圍警局訴求沒有正當性,根本是個失敗的行動。
包圍中正一分局的群眾中,這張臉孔很熟悉,他是這次太陽花學運的發言人,吳崢,以行動表達力挺,兩位學運總指揮林飛帆和
陳為廷,人雖然沒到,也在臉書上PO文肯定。
林飛帆說,禁止路權申請違憲,方仰寧撕毀承諾驅離蔡丁貴,失信於民,還說洪崇晏並非實際發起人,卻主動扛起指揮之責,
令人敬佩。
陳為廷也說,過去他跟方仰寧打交道的經驗,方仰寧根本就是偽善,還要那些罵洪崇晏壞事的人閉嘴,說他是個具有勇氣和行動力
的行動者,對於自己無法在他身旁,深感愧疚。不過,力挺太陽花學運的宅神朱學恆說,這回,他挺不下去。
宅神朱學恆:「我覺得方仰寧應該受到懲處,因為他過去幾次群眾運動,確實處理的不好,包含了白狼上街抗議,然後你卻沒有依法
取締驅離舉牌,說他們是路過,那包含了郝龍斌跟方仰寧,處理的都不好,但他處理的不好,他應該受到什麼樣懲處,跟是不是要去
包圍警察局,這是兩件事情,我不認為這次的活動有正當性,也沒有它的急迫性,那如果我們用學運來做比較的話,學運是30秒通過服貿
之後,你不做任何的行動攔阻它就要過了,但現在的問題是,你不去晚上包圍警察局,會發生什麼事情嗎,台灣的言論自由會從此失去嗎
,我覺得昨天的活動看起來它不但失敗,而且讓人們對活動本身,造成了非常非常負面的一個觀感。」
從佔領立法院到路過警察局,學生們一次又一次的衝撞和挑戰體制,太陽花學雖然落幕,但後續仍然餘波蕩漾。(民視新聞 綜合報導)

1-5. 「路過」說界定不一 北市府執法惹議

民視民視 – 2014年4月12日 下午8:01..

聲援公投盟的學生群眾,以路過名義包圍中正一分局,其實在太陽花學運期間,學生就曾多次以路過名義,在沒有申請路權情況下
,到國民黨立委服務處抗議,都遭到警方舉牌警告,民進黨市議員就痛批,學運期間,白狼張安樂率群眾到立法院踢館,台北市政府就是
以路過來定義,為何對象換成學生,執法標準就不一樣。
千名學生包圍中正一分局,自稱只是路過,沒有申請路權,卻從傍晚持續到深夜,警方如臨大敵,定調是非法集會,並祭出鎮暴警
企圖強制驅離。
同樣打著路過名義,太陽花學運雖然落幕,但學生發起割藍委行動,在全台各地,號召學生包圍國民黨立委服務處,但上街遊行依法
得提出申請,如今學生沒申請,就前仆後繼,拿路過之名當擋箭牌,全是因為他。
學運期間,白狼張安樂未經申請,就率眾到立法院外踢館,當時台北市政府卻聲稱,白狼只是路過沒有違法之虞,而這一回學生包圍
警局,卻被認定是嚴重違法,執法標準究竟在哪裡。
北市府啞巴吃黃蓮,拿石頭砸自己的腳,沒完沒了的街頭示威,要不是台北市政府當初一句路過,恐怕也不會被無限上綱。

2. 陳為廷:「路過」非鑽漏洞 怒批顛倒是非看了規攬趴火

NOWnewsNOWnews – 2014年4月13日 上午10:13..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318反服貿太陽花學運領袖之一陳為廷13日清晨臉書再度開砲,批藍軍立委指「路過」中正一實質是集合嗆聲,鑽集遊法漏洞,
「路過」成為遊走法律邊緣的灰色地帶,陳為廷po文怒指,「這完全是顛倒是非,看了規覽趴火」。
自從318學運後,網友每每號召群眾集合抗議都用「路過」這個詞,但11日晚間公投盟號召的「路過」活動爆發的爭議,藍軍立委
指出,「路過」是遊走法律邊緣的灰色地帶,鑽了集遊法的漏洞規避刑責,提議研擬修法,而先前大法官釋憲集遊法申請制確實違憲,
但礙於報備制集會遊行法還在立法中,得到2015年元旦才能廢止申請制。
對此,陳為廷13日清晨在臉書po出回應,「這部法的最大的問題,在它採許可制」並認為,「既是『自由』,卻還必須警察『許可』
,本身就很荒謬。」直批認為藍軍立委是「明著幹,要走威權回頭路」,怒指「建議優先納入『割藍委』名單」,「這完全是顛倒是非
,看了規覽趴火」。
陳為廷寫道,「所以事情很清楚,群眾喊『路過』,不是要『鑽漏洞』,是對這個威權法制的嘲諷,「整個《集遊法》根本就該
砍掉重練」,另外,還寫道「即便依法申請,政治力還可能介入刁難,且申請集會遊行必須6天前申請,但張慶忠30秒通過,等6天服貿
可能都要三讀通過了,哪可能慢慢依法申請?」

3. 「民眾為他圍中正一」 蔡丁貴:感謝洪崇晏

東森新聞東森新聞 – 2014年4月13日 上午8:43..

民眾包圍中正一分局,主要的訴求是因為中正一分局發出公告,強調所有「公投盟」的路權申請未來都不會通過,外加上緊咬方
仰寧答應不驅離,後來卻又清空「立院廣場」言而無信,蔡丁貴本人即便還沒出院,也透過臉書12號晚間發表聲明,表示感謝洪崇晏
的努力,替公投盟爭取路權,預計13號晚間會現身說明。
因為不滿被驅離,自己衝上快車道受傷,公投盟發起人蔡丁貴教授閉關養傷,透過臉書發表聲明,表示感動非常,一來感謝網路
鄉民更誇洪崇晏是非暴力抗爭的領袖者,整件事情導火點其實都在這篇公告上,原來中正一分局網站發出公告,指稱因為公投盟多次
違規,未來申請路權活動通通都不會準,被認為是違反憲法,限制人民的集會自由,驅離也是導火線,民眾緊咬方仰寧原本一度說不
驅離,但後來卻把立法院內廣場的公投盟柔性勸離,更在11號下午,方仰寧質詢更直接點燃民眾怒火。
願意負責也出面道歉,但是還有民眾不接受,中正一轉戰立法院前繼續抗議,喝醉酒民眾:「好不好,不要走,我要在這裡,我
要坐在這裡,我20幾天今天25天,我一直在這裡。」一夜過後,有民眾因為酒醉鬧事,還有民眾醒來,發現旁邊的人都走光光了,警察
:「我也是好意啦,你把他搖一下。」發出聲明感謝,網友幫路權緩頰,自由台灣陣線也發出聲明聲援洪崇昆,更轟方仰寧該下台,
蔡丁貴本人則預定晚間,要出面說明整件事未完待續。

4. 群眾包圍中正一分局 黃國昌:警取消路權才引起爭議

NOWnewsNOWnews – 2014年4月13日 下午4:28..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群眾11日包圍台北市中正警一分局引發爭議,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今(13)日表示,應追究片面取消公投盟路權、違法違憲
的人。
黃國昌今天出席在台大法律學院舉辦的「服貿怎麼簽?台灣怎麼顧」座談會,會前受訪對圍警局事件做出評論。
黃國昌表示,可以理解警察在學運期間的辛勞,累積了不少壓力,但社會在看待圍警局事件時,應探究背後原因。當初警方違反
承諾,片面、概括性取消公投盟的路權,才會引起爭議。
黃國昌認為,警方當時的舉措,到底是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的個人決定,還是上層授意?目前都沒說清楚,社會各界應把幕後者
追出來,並探討背後的法律依據。
學運領袖林飛帆下午到內湖參與學運後物資整理,他受訪時則說,幹部這幾天忙著善後,很累,並不是活動結束後就結束了。
對於11日包圍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事件,台大學生洪崇晏遭圍勦,林飛帆說,他的態度一致,此事不是洪崇晏發起的,但洪主動
擔起責任,應給予多一點肯定。


5. 411"路過"中正一分局 最快周三函送

民視民視 – 2014年4月13日 下午8:01..

台大生洪崇晏,411嗆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因為言論涉及恐嚇,法界人士認為,這席話恐怕觸犯2年以下刑期,另外率領群眾阻擋
員警蒐證,也犯下妨害公務和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罪,警方最快16日就會函送地檢署偵辦,洪崇晏下午向方仰寧道歉,但他也還原當天的
「暗殺」說,強調沒有恐嚇的意思。
台大學生洪崇晏,411當著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的面,嗆聲「可能害自己被暗殺」,不過事情過了兩天,他再度出面,強調這不是
恐嚇,正式向方仰寧道歉,也還原當天說法,不過除了「暗殺」這句話以外,其實洪崇晏還有警告方仰寧要小心,這些話,在法界看來
,恐怕已經涉犯刑法恐嚇罪,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
千人包圍警局,聲稱是路過,但這樣行動,也被警方認定違反《集會遊行法》,和《刑法》妨害秩序,兩罪分別得處2年以下徒刑,
另外,阻止警方驅離、蒐證,同時犯下《刑法》妨害公務罪1年以下刑期和妨害自由罪3年以下刑期,加上群眾辱罵員警,也會吃上最重
6個月刑期的妨害公務罪,這些行為如果都有,加一加,面臨最重10年半徒刑,警方預計,16日就會函送地檢署偵辦。
對於接下來將面臨的刑責問題,洪崇晏說會接受司法調查,也對林飛帆和陳為廷的相挺,說聲感謝。

6. 葉毓蘭:我聽不下去歌頌洪崇晏

中央社中央社 – 2014年4月13日 下午2:04..

(記者顧荃台北13日電)中央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今天在臉書上說,洪崇晏和抗議民眾踐踏、污辱警察,如果還有人繼續說他多麼
了不起,「我聽不下去」。
葉毓蘭今天在臉書粉絲團「為警察加油」上發文指出,當晚在中正一分局,看到洪崇晏和他的夥眾們如何踐踏警察、污辱警察,
讓多少警察和警眷痛心哭泣,「如果還有人在這裡繼續告訴我他是多麼了不起,不瞞各位,我聽不下去。」
目前網路有不少以警察為名的社團,但葉毓蘭也質疑,是真的因為關心警察、為警察解決問題而投入心力,還是只是想要藉題
發揮,激化警察內部對立而立上的假招牌?
葉毓蘭認為,「為警察加油」粉絲團應該要有立場,不歡迎對林飛帆、陳為廷、蔡丁貴或洪崇晏歌功頌德的文章,但是也禁止
警察支持者有違法的言論,例如公布任何人的個資,肉搜某某人等行為。
有網友不滿警方11日抬離占據立法院大門前廣場的公投護台灣聯盟等人,且聲明往後都不會核准公投盟申請路權,因此發起
「路過」警局活動,台大學生洪崇晏及約1500名民眾包圍中正警一分局。
事後社會上正反意見並存,有網友指出,洪崇晏去年曾經走上街頭為警察爭取勞動權,支持警察組工會,並非仇警。

台長: 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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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4 08: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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