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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1 15:33:28| 人氣9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玩水罰攤3萬水費? 學生批「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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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水罰攤3萬水費? 學生批「坑人」
更新日期:2008/04/11 12:26 賀乙舜

台北縣中和國中7名學生,日前因天氣太熱在校內玩水,校方不但說要記過處分,還要他們分擔學校近3萬元水費,學生指控簡直是坑人!校方表示,這只是要讓學生警惕,不會真的懲處,但也坦承師長以罰錢恐嚇學生作法失當,有待檢討改進。


在學校玩水就要被記過,每個人還得掏出4千元分擔水費,有這麼嚴重嗎?台北縣中和國中,7名三年級學生,聽到懲處嚇得差點哭出來,2天前他們因為天氣熱,玩水互潑,被學務主任訓斥,要他們負責學校1個月近3萬元水費。

中和國中教務主任龍斯群:「當時那個數字(近3萬),是學務主任自己憑空想像,他只不過是要讓學生知道,這麼浪費水是浪費很多資源的。」

中和國中學務主任李煒:「其實他們一來時的態度,因為全身都潑濕了,都還在嬉鬧這樣。」

就因為學生們不當一回事的態度,讓學務主任脫口說出罰錢記過,但主要是警惕學生,不是真的要懲處;7名學生寫下自白書都承認做錯事,不該浪費水資源,校方也認為用嚇唬方式管教學生並不妥當,否則學生想不開,可不是道歉輔導就能解決。

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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