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剛考完IELTS回來。
前一天晚上一直想著,
啊,要考試了,要早早睡覺才好。
偏生睡不著。結果一直到早上六點只睡了一個小時吧,
就坐早班的巴士往臺北應考去了。
早上的太陽好大,天很晴。
這真的是很怪異的晴朗,
七點時太陽就完全露臉了,
讓巴士上想偷睡的人痛苦萬分。
想想在台北的四五年,好似未見如此毫無遮掩,
一覽無遺狂洩而下的陽光。
早上考試的地方在師大附近的「政大公企中心」,考聽、讀、寫三項。
或許是因為近年英國的碩士越來越好拿,
很多的考生是相當年輕的女孩子。
男生一方面可能限於兵役未了,另一方面則可能對英國的科目較無興趣,
臺灣男生大多興趣的是理工科吧,我想,所以年輕的男孩較少。
剛想著,就發現自己可能已經是人家眼裡的怪叔叔了,
唉,這現實真磨人。
早上的科目中,「讀」聽說是臺灣學生最擅長的一項,
所以我也寫來輕鬆。
(開玩笑,原文書不是唸假的)
但是聽、寫就有些問題了。
聽的部分,因為是連續三十分鐘錄音帶不停播放,
所以往往我在填寫答案的同時,就漏聽好些句子,
所以每個段落都只能掌握前半段的意思。
至於寫的問題,除了自己不熟悉英文寫作之外,
另一個讓人沮喪的是它的題目。
兩題寫作中,其中一題竟然是
「論持續增加的年輕婦女犯罪,其可能之原因及解決之道」
屁啦,誰知道年輕婦女犯罪的原因啊。
而且這種牽涉到社會整體結構的問題,
怎可能在短短的四十分鐘、250字就講完?
害我光想原因就花了十分鐘,
結果還是只能扯些「家庭」、「教育」之類的狗屎答案。
下午的speaking測驗則是一對一的與英籍人士對談十五分鐘,
其中包括一個小型的講演,約兩分鐘。
我不是那種看到外國人就想逃的人,所以還算輕鬆的進行。
剛開始,我的考官Nathan就問我的英文名字。
我說我沒有英文名字,但我網路上的ID是waits,歌手Tom Waits的名字。
沒想到他也知道、聽過Tom Waits的音樂,
於是就小聊了一下。只是他似乎沒有很喜歡Waits的聲音,遺憾。
他覺得Tom Waits的生活一定很艱苦,
才會唱出那樣的聲音。
我則說,其實他是故意的;
他喜歡那樣的聲音,所以大量抽煙、喝酒。
生活倒未必真如此辛苦。
跟英國人一起聊美國歌手,這倒是頭一次的經驗。
下次我如果再去考,就穿Radiohead的T恤好了,這樣更有得談的了。
接著談了論文、喜歡的電影等等,
整體氣氛尚佳,只是中間幾個聽不懂的句子只好請他重述幾次;
我無法組織很漂亮的長句子,但是用單字跟短句似乎也可以充分溝通。
不知這樣會拿幾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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