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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8 14:20:56| 人氣350|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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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馬泰遊記第三篇

2007馬泰遊記第三篇:那些我想見的人

在確定要去馬來西亞與泰國後,我心理就在想著,不知道這次旅遊,是否有機會可見到四個我想見的人:

其中三個人,依據我最後所得到的消息,是在馬來西亞,而且其中一個應該還是在吉隆坡。這個在吉隆坡的男人,是七年前從南非回馬來西亞的飛行途中所見過(或認識的)的男人。但畢竟,這七年都無聲無息、且互無電子郵件往返,我能理解,再次見面的機會應該不大;就算,我有他七年前的電子郵件,也知道他七年前工作的機構名稱。另外兩個,一個是大學時代的前男友,一個馬來西亞華僑;另一個是「我兩之間有著極強化學吸引力,但在我把直屬學妹介紹給他後,關係就不了了之的」男異性戀馬來西亞華僑(男異性戀馬來西亞華僑,這真是一個好拗口的介紹詞呀。)在還沒有購買馬來西亞國內線機票時,我心裡就在想,如果能找到這兩個人,而且他們那時也會在馬來西亞,就算他們不在吉隆坡或檳城,我也會飛到他們所在的地方,與他們短暫相會。畢竟,都將會到馬來西亞了,再怎樣說,如果能在馬來西亞見面,總會比在那未來不可知與不可預期的狀況下找機會見面,容易與方便些。最後一個想見的人,則是將近五年前,我在曼谷某家去去男孩店(go-go boy bar )曾點過的一個男性性工作者;不過,我心裡清楚,如果他沒有繼續在那家店工作,在號稱有一千六百萬人口的曼谷當中,再見到他的機會是微乎其微。

當我發電子郵件給那三個在馬來西亞的人後,這三封電子郵件卻全都被系統退回來;系統冷冷地在畫面上顯示:「查無此電子郵件,請再次確認你是否在輸入郵件信箱時有出錯。」看著那被退回的電子郵件,我悵悵然地感傷與怨悔了一下:「如果,我曾斷斷續續地與他們通著電子郵件的話,現在就不會有這種找不到人的狀況與感傷了。」看樣子,我這次去馬泰應該是見不著我想見的人了。

到了曼谷之後的當晚,去了一家曾沒去過的三溫暖後,則連續泡了兩家去去男孩店。由於泰國現在對於性產業的管制頗嚴厲,現今在曼谷男孩區的去去男孩店每晚大都只有兩場秀,而且,一點半左右就關店打烊了。所以,如果我要找人的話,跑的點得多。但是,當晚空手而返。第三晚時,我又去了另兩家去去男孩店,仍然還是沒有見到他。雖然知道,在曼谷其他區域,還是有去去男孩店,但對那些區不熟悉,另外泡去去男孩店都得在晚上(為什麼沒有白天營業的去去男孩店呀?),還有那些區與我住的旅館實在是不近,最後我心裡其實也估算著:「我就算去了那些店,也不一定可找到他。那,那,算了吧!」

在曼谷的第四晚,亦是我得離開曼谷前的最後一晚,我走在男孩區,靜靜看著那些拼命招呼客人進去店裡「看秀、消費、點男孩」的各工作人員(當然,拼命微笑且有禮貌地婉拒這些吆喝與招呼,也是不得避免的事。)

在一家便利商店門口,我正準備進去買飲料之際,一個男孩怯怯生生地問我,要不要買他,一個晚上五百銖就可以了。對我而言,他是一個清秀、可愛、且會讓我有疼惜感的男孩。但是,他看起來太年輕了;我很懷疑他沒有滿十八歲,雖然他一再強調,他二十五歲了。我還是笑笑地拒絕了他。然而,不知道為什麼,當我走進便利商店買飲料時,我心裡竟然想著:「買一罐飲料給他吧!」無論他是故意裝地怯怯生生,博取他人同情,以能有工作與收入;或者,他真地只是剛開始這樣的工作,所以顯地怯怯生生。我不在意。只是,有緣見面,就結個善緣吧!

走出門口,他還在,順手把買的飲料給了他,並也給了他20銖。看樣子,他一時沒有會意過來,並沒從我手頭上接過那飲料與微薄的20銖。我笑笑地對他說:「收下吧!沒辦法買你,只好給你個不起眼,但還應該可以塞牙縫的東西!」一面說著,我一面回頭看著隔壁男孩區各去去男孩店門口熱情積極、扯開喉嚨、手腳並用地努力招呼過往人群的工作人員。看著這樣的場面竟會讓我有著小小的感動?真是莫名。

「這真地是給我的?」那男孩訝異地問著。

「是呀!」

「那為什麼,為什麼,不買我?」他低聲地問著。

「先喝飲料吧!」我迴避了這問題。

為什麼不買他,那時?

我的思緒回到五年前,那個我曾經點過、名字就叫boy 的去去男孩身上。不過,那時候的理由明顯易見,我剛到澳洲才一年,那沈重的經濟壓力是當時的不小負擔。雖然,可以利用搭泰航轉機的過程在曼谷停留;然而除了點他與給他一點小費外,我實無法負擔買他的錢。

那,如果,現在,是他在我面前,這樣低聲地要我買他。我會買他嗎?

我問著自己。其實,還是得看價錢,在價錢合理的狀況下,我不排斥。但,價錢超過一個我自認的合理範圍,我就只好拒絕。畢竟,五年過去後,我還是在澳洲待著;錢,雖說夠用,但也終究只是夠用。

我與那男孩靜靜地在便利商店門口,喝著飲料。

那,為什麼不買這個現在在我面前安靜喝著飲料的男孩呢?五百銖,其實我負擔得起;而且,這男孩不是我所不喜歡的型;再加上,看起來,他也不油氣。

但是,不是我所不喜歡的型卻終究不是我所喜歡的型呀。

結論。句點。

喝著飲料的他,看樣子在想著事情;之後,他抬起了頭,又低下了頭,並低聲地問著我:「帶我回你的房間,幹我!你不必付我錢。好不好?」

老實說,我有點驚訝他會這樣表示。雖然來曼谷的經驗不多,但我知道,或者至少我還願意相信,這邊的人,說一是一。

我靜靜地看著他,感動之下親了一下他的臉頰,並告訴他:「謝謝!但別這樣,我知道你需要錢,不然你不會找我賣。你是個會令人憐愛的人,所以,你今晚應該可以找到願意花錢買你的人。但是,謝謝你這樣告訴我。」

「你不喜歡我?甚至,當我說,你不需要付錢給我?」他繼續低聲地問著。

「不,我不是不喜歡你。但是,這樣做,老實說,我會過意不去。」

他不語。

「那你待會要做什麼呢?」他問我。

「也許去DJ逛一下後,就回旅館打包收東西了。」

「那我跟你一起去DJ?門票我自己出。」他頭抬起來,這樣問著我。

現在回頭看當時的我,我不懂,那時是基於怎樣的理由,我竟能這麼鐵石心腸地繼續說「別這樣。沒必要。」而且,進DJ的錢,就算幫他出,其實對我而言,也不是多大的事呀?我那時怎會這麼鐵石心腸?

他不語一會後,繼續說道:「好吧!沒關係。在回旅館前,再過來跟我打聲招呼?我應該都會在這一帶。」

「謝謝!好!我回旅館前,我會繞過來,至少跟你打聲招呼。」

老實說,到了DJ時,我心是悵悵的;畢竟,曾有這樣的一個男孩這樣對我說話。

進了DJ,取了飲料,我往樓上走去。雖然是星期二晚上,但為什麼DJ還是這樣地人山人海?我驚嘆著。

在一連串不好意思,對不起,借過後,那個我曾經點過、名字就叫boy 的去去男孩,竟然在一個沒有料想到的狀況下,出現在我眼前。

真是不可思議的奇蹟。真是不可思議的奇蹟。我心裡溫柔地驚嘆著。

我定定看著他,輕聲說出:「Boy ?好久不見了!」

「你是?你怎會知道我的名字?」他一臉不解,但是又有點驚訝地問著。

很好。至少,沒有認錯人;至少,真地是他。

由於,快五年沒見,而且我當時只有點他,沒有買他;所以他對我沒有印象,這很正常。

於是,簡短地陳述我所記得的五年前有關他的資訊,並說:「我還記得,你生日是在七月。」

從他臉上反應,我猜,他是有被撼動到。

他回道:「是的。我七月生的。謝謝。謝謝你還記得。」

這時,我才注意到,他應該是被人買了,他旁邊有個西方人。

好吧!先來先到。竟然他已經被買了。好吧!

「非常高興能再見到你。真地非常高興能再見到你。好好玩。這你顧客?不打擾了。」

「是的。這我顧客。」他接著說道。

我跟那西方人握了手,打了聲招呼,並說道:「這男孩是個不錯的人。你會有個不錯的夜晚。」轉身,我對Boy 說道:「很高興能再見到你。晚安。」接著,我繼續上樓。

沒多久,當我在最頂處,往下望,正在思考是否要回旅館之際,他慢慢地走了上來,靠到我身旁:「謝謝你記得我。」

而後,我們短暫地聊了一下。他告訴我,他離開那家去去男孩店之後,回家鄉一陣子,曾以美髮師為職業;但所賺的錢終究沒有在曼谷多,所以又回到這邊。現在,在一家按摩中心工作。我靜靜聽著,他繼續說著他的一些生活的事情,這些這些,那些那些。

他告訴我,他答應了那個從澳洲來的顧客,會陪他到早上。所以,今晚他真地沒空了;但是,明天早上九點之後,他可到旅館找我。

九點之後?我嘆了口氣,搖了頭,並老實告訴他:「我下午一點鐘的飛機,所以九點鐘應該已經在往機場的高速公路上面了。」

「一點鐘的飛機?那沒錯,你九點鐘之前一定得離開。不然你就會很辛苦地塞在高速公路上,並到機場時只是為了要跟飛機說再見。」他開玩笑地說道。

「是呀!真是可惜。不然,我會很樂意與你見面。但是,我會反過來擔心你身體會太累。」

「這還好。習慣了。」

「身體要好好照顧喔!而且,你應該很常熬夜吧!身體真地要注意。」

「還好。習慣了。」

這段對話持續的過程中,他身體一直緊緊地靠著我。我心理清楚,如果他沒有被買下來的話,在這樣的狀況下遇見他,我一定會,好吧,在三千泰銖以下的價錢內,把他帶回旅館。

聊了一會之後,我告訴他,我得回去了。

「但現在才一點多呀?」

「我老了。沒能像你這樣的年輕人有精神體力。」

他大笑,並問道:「你知道我幾歲嗎?」

「當然。但是,對我而言,你是永遠的十八歲。」

他不死心地繼續笑笑問道:「你真地知道我幾歲?我不年輕喔。」

「是的。我真地知道你幾歲。某種程度而言,我知道,你不年輕。因此,我知道你能保持這樣美麗的身材與皮膚真地是不容易,一定花了很多功夫與努力。但是,無論怎樣,對我而言,你是永遠的十八歲。好吧!如果,你不喜歡被人說年輕;那就二十八歲吧!」我笑笑回答。

「告訴我,你真地知道我幾歲?」

我輕輕地在他耳朵旁,告知了他要我回答的答案。

他不語了一會,說道:「你竟然還真地記得我幾歲。」

「是的。我美麗的Boy 。」

「你在知道我幾歲的狀況下,還記得我、以及我的生日?」

「當然!」

「謝謝。」

「不客氣。對了。方便給我你的手機號碼嗎?這樣我下次到曼谷時,我就可以直接找你了。」

「我沒有手機。」

「好吧!我得再說一次,能夠再見到你,我很高興。」

「謝謝。」

「不客氣。」

後記:
一、離開了DJ。在回旅館前,我回到了男孩區,心裡想,至少跟那個萍水相逢的男孩打聲招呼或道聲晚安,之後我就要回旅館收東西、睡覺了。還好,他不在。不然,依我當時的狀況,我一定會把他就這樣帶回旅館。還好,他不在。

二、另外,別問我,那個名叫Boy 的男孩幾歲。我最多只能說,他真地不年輕。

台長: 蘭花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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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ie
看著,心裡頭一個疑問一直往上浮升:

性產業工作到底是不是一種對性別的歧視?

以前的那個年代,大部分被認識到的性產業工作者都是女人,所以,就被簡化成對女性的歧視;但是,當男性性產業工作者開始浮出檯面的時候,那樣的基調似乎就很難繼續成立...

而且,如果,性產業工作是一種必要,那麼,承認那樣的必要而且納入管理或規範是否會遠比取締或者假裝沒看見來得安全?

去污名化又會帶來什麼樣的衝擊?

哇,好幾個問題接連而來呢!真是另一個有趣的研究領域...
2007-09-29 01:37:52
自言自語的蘭花楹
嗯!嗯!嗯!

先問一下,是那位善心人士努力地讓本版瀏覽人數超過1030呀?經過漫長的等待之後,終於超過一千人了!嗚嗚嗚!而且,還一個不小心到了1031耶!

性產業工作到底是不是一種對性別的歧視?

親愛的,請原諒我,如果我這一篇回覆用詞,對妳而言,有些激烈的話,請多擔待。

雖然妳是用一個疑問句來問這樣的問題,但某種程度而言,這樣的疑問句其實影射的意思是「性產業工作其實是個不入流、不正當、不應該的產業」。所以,才會衍伸出這樣的問題:「性產業工作到底是不是一種對性別的歧視」。

我個人的想法是:性產業本身不是一種對性別有或會造成歧視的產業;而是「部分社會對於性產業的不友善態度」才是造成某些人會認為「性產業是種對性別的歧視」的想法。並認為從事性產業的人可能是一些不幸、偏差、行為不檢等等等等等的人才會從事的工作。

另外,我不確定在美國的狀況怎樣。

但是,至少在澳洲,性產業是個「合法」的產業,而且性工作者有自己的工會,而各州政府則各有不同管理性產業與保護性工作者的方式。因此,性產業工作者可以名正言順地在各大報紙上刊登(有圖或沒有圖的)廣告,甚至在廣告分類上已細緻到有「男對男、男對女、女對女、女對男」的性產業服務類別;而服務內容上也有「按摩、性按摩、口交服務、全套性行為服務、特殊性喜好服務」等等等。如果性產業需要在社區中設立公司(一時想不出該用怎樣的中文詞彙來描述性產業的工作地點,我不想用妓院、娼館這些詞彙)的話,她(他)們也是得要向各行政區的地政與商業機構登記並公告。如果,該公司沒有登記就開始營業的話,那就等於是無照營業;而各行政區或州政府則會以無照營業取締這些公司;但至少我在雪梨的這五年,還沒聽說過,有哪個行政單位有抄過合法登記的性產業公司。當然,如果妳(你)是個人從事性產業,也是需要登記;如果沒有登記,卻被查獲,也是以無照營業作為取締依據。

在兩年前某份雪梨的男同志週報上,則曾有一年針對男對男性工作者的產業狀況做了52期的專欄報導。

所以,在這樣的狀況下,妳在這篇回應當中所提的所有問題,嗯,嗯,基本上,都已經不算是問題了喔!甚至,在澳洲這邊,妳這些問題,都會被認為是沒有必要討論,甚至是充滿刻板印象,的研究問題。

當然,性產業是個有趣(然而相當嚴肅)的研究領域。然而,我所在意的是,當有學者者對此領域有興趣時,她(或他)是以怎樣的角度去看待這樣的研究領域?

在台灣,關於性產業的論述簡單講可以分做兩大類:

一大類認為性產業是種不入流的工作,就是因為性產業的存在所以社會風俗敗懷、倫常綱理蕩然無存,因此某些學者就以取締、嚴禁、高壓的態度處理性產業相關議題。

另一派,則認為,性產業只是種種產業中的一種,因此政府實應該給予性產業工作者合法的權利與保障,並也積極回應與批判前種學者對於性產業的高壓取締取向。

在我現在所上,有一個從美國來的華裔女性,就是針對性產業的相關議題做她的博士論文。而她的論文取向,就是將性產業視為一種產業,再去細緻看待性產業工作者在工作過程中會遇到怎樣的問題,而社會工作又應該如何回應這些問題等等。

所以,所以,我知道妳現在很忙,但是,有空的話,我是否可以邀請妳思考一下,在這樣的想像或立場下,妳會問出上述這些問題?而這樣的想像或立場,可能反應出怎樣的價值或意識型態呢?

祝週末愉快!

蘭花楹
2007-09-29 16:34:41
andie
這樣說吧,我只是開始思考台灣政府對待性產業的態度...請原諒我依舊將視野對焦於台灣,只是依稀透過這裡的同學知道販賣性行為對Iowa來說依然犯法...

親愛的,再一次重新閱讀我之前提出來的問題,或許你會發現你的問題,已經在我的問題中就已經呈現答案...

問出:

>性產業工作到底是不是一種對性別的歧視?

點出:

>被簡化成對女性的歧視...

真的,我的立場其實已經清楚,就是,性產業是不是就應該讓它只是一種產業,而不要污名化...也由於長時期地被污名化,我也想知道,性產業去污名化對台灣那樣的一個社會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你對我的想像,可能有點需要調整喔!^_^
2007-10-01 11:53:56
自言自語的蘭花楹
親愛的:

但是相當弔詭的事情是,「性產業工作到底是不是一種對性別的歧視?.... 點出,被簡化成對女性的歧視...」這樣的邏輯,其實被很多反對性產業的人用來質疑與批評性產業存在的意義與價值。所以,在沒有其餘較為繁複上下文的狀況下,很難看出妳到底有著怎樣的立場。另外,也由於很多人雖然對性別議題抱持著相當開明與進步的立場,但是在遇到性少數、性產業等議題時,又會,在某種程度上,有著,相對之下,比較保守的立場。所以,那麼,在這樣的狀況下,當然,我就要借題發揮,借力使力,說一下相關我自己本身的立場與想法呀!

不過,我不認為,我對妳的想像,需要有額外的調整!因為,對我而言,每個人都有不同層面或不同面向的想法與態度。那麼,妳每次的發言或週報出刊,其實,都是一次次讓我修正與微調對妳的認知。
2007-10-01 14:53:04
光點
這篇文章讓我認識了「去去男孩店」這個詞,請問是專有名詞嗎?跟一般的性交易場所有何區隔呢?

最近看了一部「洞裡春光」,是主角自願擔任為顧客「手淫」(打手槍)的性工作人員,這部片很有趣喔!有空可看看。
2007-10-04 16:40:45
自言自語的蘭花楹
親愛的光點:

不曉得妳有沒有聽過 `go-go girl bar` 或 `go-go boy bar` 這些名詞?那 `go-go boy bar` 的中文直譯,就是本文中我所指稱的「去去男孩店」。這樣的翻譯名詞當然不是我所獨創的,而是一種普遍被喜歡去泰國的人對於 go-go bar 的一種親暱稱呼。

如果,妳聽過 `go-go bar` ,那妳大概就可以理解「去去男孩店」是個怎樣的場合。

從它的英文名稱,妳就可以知道,基本上,去去男孩店是 bar的一種,而在泰國各地區同志指南手冊或地圖上,它也被歸類為bar 或pub 一類。然而,它的休閒形式與活動卻與認知中的bar 或 pub 不太一樣:

在店家開門後,如果是沒有秀的時間,妳(你)會看到在店裡面的中央表演台上,一堆去去男孩輪番上台巡迴展示。如果客人對某位去去男孩有興趣,則付一筆費用給店家,請這位去去男孩坐在旁邊也許喝飲料(當然,飲料錢也是客人付),聊聊天,或者點點其他之餘的活動。如果,客人真地對這位去去男孩有超過只是喝個飲料、聊聊天的興趣,則客人可以先與去去男孩溝通好辦事情(怎樣的事情,出去逛街、或直接帶回旅館做床上運動)的時間(過夜或不過夜、兩三小時或兩三天)與價碼;接著,客人持需付給店家另一筆費用,以把男孩帶出場。

上述這些事情看起來都是性交易的活動;但,這樣的店裡,終究還是有「秀」的表演(雖然,某種程度而言,這些秀的情慾挑逗成分也相當高),因此有些人進去這些店,則是為了要看秀,而不在於去買這些性交易工作者。這點,以及這些店某種程度上被歸類為pub 或bar ,就與「一般」的性交易場所有了區隔。

就我對台灣性交易場所的理解,某種程度而言,似乎可以將「去去男孩店」比擬為「酒店」;但在台灣的酒店好像是沒有秀的演出。其餘的活動與內容則頗為類似。

妳所提的「洞裡春光」是蔡明亮所編島的「洞」嗎?還是指其他影片?如果回台灣,我在去找找看。謝謝這資訊。
2007-10-07 13:06:26
光.點.
蘭花楹:

謝謝你清楚的解釋,我終於知道什麼是去去男孩店了。
我覺得有這樣功能還算清晰的娛樂場所,其實還不賴,各取所需。


關於「洞裡春光」,是外國片啦。
http://irinapalm.swtwn.com/
2007-10-23 23:06:49
蘭花楹
對呀!對呀!我也是這麼認為,功能算清晰的娛樂場所,其實是有存在的價值與意義呀!至於,這樣的場所會發展成什麼樣子,在一個合理範圍內,其實都可以被接受的。

謝謝關於洞裡春光的相關連結與說明。
2007-10-24 14:32:3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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