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老爺爺來電問我吃飽了沒?我說還沒。他說:我明天六點鐘的火車要下彰化,後天下午六點多的火車回來,大概也十點多了,家裡請你多費心。我說:沒問題,包在我身上。
昨天第一天上班,他從彰化打電話回來說:我現在已經在彰化了,去找一下老里長看看後續情形如何,如果十六樓六的還不願意,你要把存証信函發出去準備告他。我說:好的,不過存証信函要重新打過,因為過了一個月資料已經又改變了。
這是我這兩天來的壓力,無法排除只有面對。今早仍然天寒地凍的,下定決心上了趟奉天宮,正找不到老里長,恰好老賓士載著老里長進入山門。與老里長請益一番,老里長希望與老爺爺見面,只好約了明天早上再議。
結論應該是:被告精神損失與管理費,無法相提並論,如果要模糊焦點,老爺爺倒是可以把他告到死。對我而言,走一步算一步,人家新仇舊恨興訴訟,干我底事?不過也無法排除,無法置身事外。
老彭今天來了,先把馬桶修好,一千三說要先送單請款後給支票。十五樓五地震坍下水泥塊,用補土刷由七比較省事,不過一千八也說要向房東收取,屋主我是從未謀面,忙了半天也著實無奈!
又遇上中午老蔡要請客吃飯,說是西餐廳吃太貴,堅持要到對面鐵板燒吃雞腿,不過小郭說要請吃兩天我們才划算,土木包工老彭說要與大家共進午餐,最後又落得要埋單付賬,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不過算是放長線釣大魚吧!
賴菊昨天中午回去之後,該上班卻沒來,後來打電話語帶哽咽,說是家中發生一些事情,又不肯明說,今天又打電話來請假,只說是被椅子掃到,顯然又是一件家暴糾紛,不願說我也不想再問,總之這群人真是些「麻煩製造者」,下個月底約期滿,就不要再續下去了吧!
早上阿龍來電,說外面下雨,有裝潢施工的工人想下地下停車場卸貨,阿吉守車道不肯讓貨車下去,說前面路旁已經有卸貨區了,而且貨車下去如果不肯出來,阻礙車道,責任誰扛?又是兩個麻煩的製造者,這已經是第二次類似的糾紛了。
這是瑜亮情節,還是魚蚌相爭,或者是黑羊與白羊?曾經想到兩者擇一留下,不過因為大家在此都是過客,沒有惹出更大爭端無法收拾,還是任其兩者相安無事,否則換人就怕一代不如一代,重新訓練也費事,就睜隻眼睛,閉隻眼精,得過且過。我也非好事之徒,懶得理他兩,沒有繼續惡化就這麼一天過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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