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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6 09:44:03| 人氣13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聘金少一半 親家變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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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12萬聘金,少給了一半,性愛變性侵,親家變冤家!

23歲的張鐙文和15歲高一少女相戀,少女懷孕後,張要娶她,張家答應付聘金12萬,付了6萬元後,卻拿不出另一半,女方家屬火大,狀告張某性侵,因少女未滿16歲,張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張某父母出庭時,紅了眼眶,頻頻表示,「我兒子真的願意負責任,只是我們需要時間籌錢」。

檢方調查,張鐙文結識少女後,在雙方家中多次發生性關係,97年1月少女懷孕,張表示會娶她,但少女還在讀高中,只得瞞著父母。

但肚子一天一天大起來,紙終究包不住火,知道女兒肚子被搞大,父親怒不可遏,上張家理論;張家兩老強調,他們喜歡這個準媳婦,會叫兒子負責,希望她生下小孩,擇日娶進門。

但張家經濟狀況不太好,少女父親要求12萬元聘金,張父最後只拿出6萬元,少女父親堅持聘金不能「降價」,雙方沒有交集,最後狀告張某性侵女兒。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2人屬兩情相悅,與一般性侵案不同,但因少女心智尚未成熟,刑法規定,與滿14歲、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即涉妨害性自主罪章的「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不論少女是否同意,均須處罰,遂偵結起訴。

台長: Col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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