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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4 19:06:08| 人氣6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工配合登革熱防疫,雇主應給公假且工資照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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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登革熱季節即將到來,因應登革熱流行疫情防疫需要,市府勞工局提醒勞工朋友需要配合政府單位進行登革熱的防疫工作時,企業主就因該給予勞工公假,如不配合不只對於職場上會有相對影響外,也將會處罰雇主新台幣二萬到三十萬元的罰鍰。

  勞工局副局長余保憲表示,依照傳染病防治法防治法規定,登革熱為第二類傳染病,民眾有配合主管機關進行防疫的責任與義務,如在勞工上班時需民眾配合,企業主應給予勞工公假,且工資照發、不得扣全勤獎金,,以免違法受罰。

  余保憲表示,如衛生主管機關確認登革熱案例時,周遭半徑五十公尺範圍內將採取噴藥防疫措施,同時衛生所並在住戶處張貼告示單以茲配合辦理。勞工朋友可依此告示單或另行至當地衛生所開具證明文件以憑辦理請假事宜。

    余保憲呼籲民眾、事業單位可善加利用諮詢管道,以了解自身的權益、避免不諳法令而觸法,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工局將不定期至轄區抽查察取締,如查有明確違反勞動基準法事項,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違者可處罰事業單位或雇主新台幣二萬元至三十萬元罰避免受罰。

台長: 黃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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