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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對象"

這幾天與我的麻吉聊天~對於"對象"的選定,我們兩個有不同的想法~麻吉的想法:有機會認識對方就給他3次機會,2次是給自己,1次給他~可以從認識他開始,再決定要不要再繼續~最好是可以不用很喜歡他,只要不討厭他為原則,讓他比較愛你會比較幸福~這樣好像不錯,至少我們不會比較受傷害~但我卻有另一個疑問...

新聞台: 沛小穎的生活日記 | 台長:沛小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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