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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9 16:07:59| 人氣25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國際佛教僧尼總會公告字第20120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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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佛教僧尼總會公告字第2012027號

國際佛教僧尼總會公告
                                                  字第2012027
 
公 告世界各地寺廟、協會、學會、基金會、聞法中心、 聞法點等國際佛教僧尼總會一切團體七眾弟子們:
      國際佛教僧 尼總會辦公室今天接到由台灣張金水先生轉發的 “511活動通知(記者會),國際佛教僧尼總會不知道這件事! 但是必須說, 無論是國際佛教僧尼總會在台或世界各地的聞法上師或仁波且 團體內成員還是團體外人員都有自主權開記者招待會, 但必須是符合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的形式。請注意, 凡是不實在、不道德的言行 定義,無論針對任何人或機構,國際佛教僧尼總會是不贊同的。
          我 們見到在活動邀請函提到,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在台灣“遍” 還是 “騙”,總會認為這是不應該的, 雖然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在網上散佈謠言說:“ 轉世的義雲高集團的欺騙手法”,他們不顧事實、 喪失了一個佛弟子的道德, 污衊毀謗第三世多杰羌佛集團, 而我們國際佛教僧尼總會在世界各地的機構和成員是在學佛修行, 對個人來說是育養道德的行者 ,是佛教弟子。 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毀謗我們第三世多杰羌佛團體, 但是我們不能給他們帶上非定義性“騙”的帽子。請注意,這樣非定 義性語言不能代表國際佛教僧尼總會的道德行為。騙與不騙, 誰在騙,那是要通過法庭調查事實判決後的結論。
          請 大家不要誤會了,認為義雲高大師在深圳或香港被告, 這是沒有的事,那是深圳公安迫害。義雲高大師自始至終, 無論在中國居住、還是在香 港居住、或在美國定居, 這一生從沒有被任何人或單位在法庭控告過,一次也沒有! 但義雲高大師的學生被控告過,如黃曉穗之流。
          特 此公告
 
國際佛教僧尼總會   謹啟
201258
-- International Buddhism Sangha Association國際佛教僧尼總會3134 22nd St.San Francisco, CA 94110USATel: (415)920-9816Fax: (415)920-9836email: info@ibsa.org       ibsaoffice@gmail.comWebsite: www.ibsahq.org

台長: 格勒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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