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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2 10:03:43| 人氣4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被害者的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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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新聞報導有一名中國女子以極為凶殘的手段殺害交往7年的臺灣籍男友。這位中國女子,不,應該是說取得臺灣身分證的中國人(據報導它取得身分證後就旋即和台灣老公離婚,離婚後滯留臺灣並在臺工作)。在馬政府英明的領導下,開放中國女子只要嫁來臺灣六年,就可以取得臺灣身分證(未來馬政腐,將推動只要4年)。

  馬政府恣意一而再再而三開放中國人來臺灣,並不稀奇,無論像前述開放他們在很短地時間就能取得身分證,抑或是中國留學生來臺就學取得補助、讓中國人可以藉由旅行的方式自由地在遊走臺灣各地,馬政府還覺得這是德政,可以解決大學招生不足,中國客來台旅遊可以帶動觀光,但卻沒看到他們的低落的人民素質(在風景區亂刻字、吞雲吐霧、車廂內大聲喧嘩、旅遊景點都被中國人塞爆等,造成臺灣人或其他國家的觀光客,都不再想去那些有很多中國人遊覽的臺灣景點)及資源排擠(沒繳稅還能拿臺灣人納稅錢作為就學補助,還有讓他們納入健保的規劃)以及國家安全的漏洞(中國人可能來臺灣當間諜)。

  討論馬政府的英明領導,並沒有意義,因為在只要有米酒的政績還有9%的民意支持度,它就夠了,其他人民說什麼,它視之如敝屣,它不會看也不會聽,感官知覺只是裝飾用的。重要的是,從社會案件,看到人性的黑暗與省思。這位中國女子,在殺人後,企圖合理化它的行為,說它被逼迫墮胎、獲邀投資卻得不到分紅、被暴力對待等等,所以才產生殺機。然而,被害者都已經身亡,是不是這位中國女子想說什麼就可以說什麼,因為死無對證,包括捏造一些被害者根本沒有做過的事情來模糊以兇殘手段殺人的事實。有記者到中國採訪這位中國人的家人,他的家人都說是因為被逼才殺人,說得好像被逼迫的情形下,就可以做任何事,絲毫不必承擔之後的結果。

  另一方面,看見被害者的家屬,悲憤地流下傷心的淚水並說,希望這個蛇蠍中國女子被判處死刑。然而,在臺灣被判處死刑,需要考量很多的因素,其中最令社會詬病的是-加害者只要有悔意,幾乎都不會被判處死刑的情形。甚至批評這些加害者只要信仰某些宗教就好了,因為那些宗教說信仰他們的宗教,死後就可以上天堂。

  加害者掩蔽是非,以規避刑事處罰,說出一些話,混淆是非。另一方面,被害者也被它殺害了,死無對證。那麼,法院的判決全然成為加害者的一面之辭,這樣後續的判決,是否能還給被害者一個公道?否定地,被害者永遠都無法得到該有的公道以及被害者家屬永無止盡地痛苦。

 誰能看見已經冤死的被害者的眼淚呢?

備註
2015年1月中國籍女子被判處無期徒刑。 

台長: 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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