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立法委員推動多元成家方案,大致上的內容是把家庭這個概念擴張,有別於現行法律民法上,家庭為親屬所組成。親屬的組成,係依據血緣,血緣關係,建立在婚姻的基礎上。而我國現行婚姻制度,仍限於一男一女的組成。並未承認其他組成方式,如男與男,或女與女等同性婚姻。事實上,我國社會有男男相戀或女女相戀的情形,而這些人無法享有結婚的權利。即使相守到老,關係有多親密,在法律關係定位上,仍然是陌生人。
或許有些人會說只要彼此愛著對方、感情深厚就好了,何必在乎結婚證書或是彼此的法律關係。在情感上,的確。但,現實是殘酷的。你可否想像以下情形,你深愛的人面臨到重大事件時,你只能當旁觀者,因為你們法律上沒任何關係,即使你愛的人事前希望你能表示意見。
基於此,多元成家法案因應時代趨勢,在許多關心同志權益、跨性別關懷團體、以及一些立委的立委的努力下,逐漸法制化。在法制化的過程當中,媒體報導一些人對於多元成家反對的聲浪,他們的論點為基於信仰,維護傳統家庭制度、反對同志婚姻,也反對多元成家法案。
信仰並不能成為法律制度的圭臬,看看有些政教合一的國家吧,他們的法律,建築在信仰上,結果呢?他們的國家有比較美好嗎? 微罪重懲、女權低落、將同志視為犯罪行為等等,相信除了我之外,也有許多人覺得不可思議吧。
再者,維護傳統家庭制度,傳統的界線怎麼劃,是用那些反對多元成家法案的人所信仰的宗教或思想來劃的嗎?別說是,這太荒謬了! 再者,傳統真的是好的嗎?一味的維護傳統,是否阻礙了社會的進步。你可以維護你的傳統,但是你沒有資格將破壞傳統家庭制度的大帽子,扣在支持多元成家方案的立委、團體、人的身上。說支持多元成家法案會破壞家庭傳統價值。請看看那位道貌岸然的立委吧,結了婚還婚外情。傳統婚姻制度,是誰破壞的,不必多說。
最後,我想說蒙著眼睛,嗚著耳朵,並不代表事實不存在。既然同志情感,自古以來皆有,何不,敞開心胸,支持他們,相信他們也會給你一個溫暖的微笑,而不是看到有你的節目就關掉電視或轉台、厭惡你的歧視與扣帽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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