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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8 15:29:57| 人氣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願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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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3章「但是,那依照真理做事的,卻接近光,為要使光顯明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照著上帝的指意做的。」( 約翰福音 3章 21節 )

        今天經文可稱為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上帝那麼愛世人,甚至賜下祂的獨子,要使所有信祂的人不至於滅亡,反而得到永遠的生命。」這就是上帝為了拯救世人所做的,付出最貴重的獨生愛子。

        2011 年 7 月 23 日有一則新聞,讓社會大眾深為驚動。標題是「國內首宗 ! 終身職法官不幹,跑去當終身職牧師」。新聞指出,高等法院 53 歲法官陳國文辦妥提早退休,8 月 1日後轉任牧師,高等法院特別為他辦歡送會,庭長、法官同事讚賞他很有勇氣,也異口同聲說:「這是去跳很大的火坑 !」但是陳國文說:「無法抵擋神的召喚。」他說:將來希望到台灣各角落傳教,也會關切環保議題。」新聞說,他提早退休是「裸退」,比 70歲 屆退,至少少領 2000 萬元以上。在熱切追求名利的社會,這則新聞格外令人感動。

        並不是人人都需要去當牧師,才能傳福音;事實上,傳福音也很需要帶職事奉者,各行各業的基督信徒,都是傳福音團隊的重要精兵。重點在於,我們願意為福音付出多少 ? 我們一生奔波世途、汲汲營營,我們的終極盤算是什麼 ? 我們又願意為天國的事業,付出多少時間與金錢 ?

        感謝上帝,為了我這個罪人,願意捨棄獨生愛子,道成肉身,被釘在十字架上,成全救恩。求祢讓我盡我的恩賜,為主所用。奉主的名求,阿們。

 

 

 

 

 

 

 

 

 

 

 

 

 

 

 

 

 

 

 

 

 

台長: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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