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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3 17:09:19| 人氣83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獅寶媽媽做什麼-快去申辦換發晶片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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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即將要調漲四百塊錢。

不過外交部對外緊急宣布,護照漲價的時間,要往後延了。不管是新發或換發的晶片護照,將延到明年的3月一號、才要調漲。

為了增加護照的防偽功能,外交部從民國97年12月29日開始發行晶片護照,由於晶片護照的製作成本較高,所以外交部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將現行護照由1200元,調整為1600元,今天決定從明年3月一號開始材調漲。另外為了考量到照相業者的生計,這次也同時取消了現場拍照的政策。


各位朋友啊~~要省錢要把握時間哦~~


申辦需準備之文件
1. 請填繳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由旅行社代辦護照者,可由旅行社代為填寫。

2. 請繳交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2吋光面白色背景照片乙式2張(照片規格請參閱下方"申辦晶片護照相片規格"),照片一張黏貼,另一張浮貼於申請書。
3. 請繳交尚有效期之舊護照 (首次辦理護照者則不需要)。
4. 年滿14歲及領有身分證者,應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退還),並正、反面影本分別黏貼於申請書正面(正面影本上換補發日期須影印清楚)。14歲以下未請領身分證者,繳驗戶口名簿正本,並附繳影本乙份或最近3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
5. 未成年人(未滿20歲,已結婚者除外)申請護照,應先經父或母或監護 人在申請書背面簽名表示同意,除黏貼簽名人身分證影本外,並應繳驗身分證正本。倘父母離婚,父或母請提供具有監護權之證明文件正本及身分證正本。
6. 申請換發新照須沿用舊護照外文姓名 ;外文姓名非中文姓名譯音或為特殊姓名者,須繳交舊護照或足資證明之文件。更改外文姓名者,應將原有外文姓名列為外文別名,其已有外文別名者,得以加簽辦理。
7. 凡男子(年滿16歲之當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及國軍人員於送件前,請持相關兵役證件(已服完兵役、正服役中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正本)先送國防部或內政部派駐本局或各分支機構櫃台,在護照申請書上加蓋兵役戳記(尚未服兵役者免持證件,直接向上述櫃台申請加蓋戳記),再赴相關護照收件櫃台遞件。

晶片護照相片之規格
外交部新式護照用照片規格與94年內政部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照片規格相同,申請人應繳交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半身、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2吋 相片(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至3.6公分)乙式二張。相片中人像不得配戴有 色眼鏡,眼、鼻、、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 相片不修改且不得使用合成相片,足資辨識人貌。相片詳細規格說明如下:

一、6個月之內拍攝。

二、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不含邊框),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使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至3.6公分頭部或是頭髮的任何部分皆不能碰觸到相片邊框。

三、相片為中性的色彩,無墨跡或摺痕。

四、眼睛正視相機鏡頭拍攝,兩眼必須張開且清晰可見,表情自然不誇張且嘴 巴合閉,並自然地顯現出皮膚的色調,有合適的亮度及對比。

五、頭髮不得遮蓋到眼睛任一部分,並呈現清楚的臉型輪廓,不能側向一邊或 傾斜,且臉型兩側、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需清楚呈現,相片不 修改。小耳症患者頭髮可遮蓋耳朵輪廓,但臉型兩側仍須顯明不遮蓋。

六、相片背景需為白色,光源需均勻且不能有陰影或閃光反射在臉部,不能有 紅眼。

七、以高解析度沖(列)印在高品質的光面相紙上,相片需清晰、鮮明,其影 像不得模糊或呈現任何鋸齒狀。原始影像列印前不得對影像重新取樣 (resampling) 或變更影像原始尺寸。

八、如相片是以數位相機拍攝,相機必須具備至少三佰萬像素(pixels)功能且 設定為「最高品質、高彩度」,並以高品質光面相紙沖(列)印。不得做 數位影像的潤飾或補強。

九、如果配戴眼鏡:
  (一) 眼睛需清楚呈現,不能有閃光反射在眼鏡上,且不能配戴有色眼鏡 (視障者除外)。
  (二) 鏡框不得遮蓋眼睛任一部分(請勿配戴粗框眼鏡拍照)。

十、 因宗教因素需戴頭巾者,相片人貌之五官從下巴底部至額頭頂端及臉部兩 側輪廓,必須清楚呈現。

十一、 幼兒相片必須單獨顯現申請人的影像(不能有椅背、玩具、奶嘴、他人 或協助照相的手之影像)。

十二、 照相機及燈光
  (一) 相機鏡頭需調至對齊被拍攝者的眼睛高度
  (二) 鏡頭距離臉部約1.2公尺(至少需1公尺以上)
  (三) 沒有任何光學或光線上被扭曲
  (四) 不得使用數位變焦
  (五) 正確地調整白平衡
  (六) 需以均勻一致的白色背景拍攝
  (七) 利用多個擴散光源讓被拍攝者兩邊的光線對稱並互補、照亮背景 並移除陰影
  (八) 攝影棚內不得受戶外光源的影響
  (九) 對焦需清晰

◆ 為確保國人旅行通關之便利,倘所繳照片不符前述規定或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掃描器處理後影像品質未達標準,應請護照申請人重新繳交高列印品質的照片。



晶片護照已成國際主流,因此從2005年6月就依國際民航局規範著手進行晶片護照計畫,且自2001年美國發生911事件後,國際國土安全意識高漲,促使各國積極致力於強化旅行文件的安全與防偽功能,在國際民航組織的推動下,包括美、英、德、澳、紐、日、新等59個國家已發行晶片護照,預計未來一、兩年內,其他主要國家也會陸續實施。

台長: 綠光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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