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這玩意到底是怎麼開始流行起來的呢?以我淺薄的知識好像是不可考了。只記得至少從大學時代開始,課後娛樂活動就有了這一項。家聚啦,假期太長啦,找藉口出去玩啦,蹺課沒地方去啦,*去唱KTV*都成了一定有人會提出的備選方案。
而且出線機率還很高呢。由此可以反證大學生休閒生活之無聊(至少是我那個時候我們那一堆大學生)。每每是一堆人吃完了飯,在殘羹剩肴或餐廳門口前攢眉苦思下一站該往哪裡去。往郊外夜遊要有交通工具還要有體力,看電影又貴又沒有人際互動,再吃一頓嗎?這一頓還沒有消化呢。
於是便只剩下KTV了。比較便宜,可以混掉比較久的時間,也可以玩得比較熱鬧。
可是那些一點也不喜歡唱歌的人該怎麼辦呢。對了,我就是這種人。
有人說過在KTV裡死也不肯唱歌的人實在是*龜毛*到極點。對啊,大家都是同學或同事或朋友,唱唱歌高興一下有什麼關係,何必惜嗓如金,壞了大家的興致。而一群人裡總有那做人周到,不希望有人向隅,極其*體貼*別人的人,看見有人始終不唱歌便會殷殷探問,總之非得逼得每個人都開過金口才算心滿意足。
不喜歡唱歌,尤其不喜歡唱歌給別人聽,在如今的社會可是嚴重背離*台灣國民生活社交與禮儀*的。
一旦聲明你不想唱KTV便會讓很多人把你從好友名單中剔除。就算大家友誼穩固交情好,總是不參加這種眾樂樂的場合,或者即使去了也不唱歌而讓人覺得你落落寡歡,總不會為自己的人際表現加分吧。
去過幾次錢櫃好樂迪,也研究出來錢櫃的冰奶茶好喝,好樂迪便宜又大碗,可是我還是死也一首歌都不肯唱,搞得同去的人幾乎要翻臉。
是我的錯,一開始堅持到底說不去就好了嘛。可是有義氣的朋友們絕對會死拖活拖到你勉為其難的答應為止。
那麼,就唱唱歌有什麼難呢,又不會死人。
不知道。想必我的基因裡潛藏有*不敢唱歌給人聽*的序列組合,才會犯上這種*龜毛*的症頭吧。
現在我的好友們如雪球小姐都知道我在的有話千萬不要提唱歌。我不介意只當聽眾,不過他們人太好,不許我這樣浪費錢。但是,不唱歌該幹什麼呢,我永遠提不出像樣的對案,每次都說,就找家咖啡館泡著,聊聊是非好了嘛。真是對不起大家。
不會唱歌,真是一種罪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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