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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5 05:22:00| 人氣1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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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時候就是這麼一回事,吃過太多的食物不想再嘗,重複過太多次的作為也會刻意避免。

如果,幾乎花了整整四年再與不同的男人重複地走近、搞曖昧,最後,也總會感覺厭煩而懂得預防。至少我是如此。

不過,有趣的是,所有的曖昧,幾乎一碰到我,就會因為在下是肢體接觸的絕緣體,而變得異常地詭譎難捉摸。所以從這個層面上來說,我根本還是個青少年,只會偶爾調調情,無傷大雅地當個「朋友」。但如果可以試著不論及此,我倒是對自己的觀察力與感受力信賴度不低,不見得是看穿心意這種事(這太困難了),而是,我到底對此人的觀察與感覺如何,多半會決定日後會不會曖昧。如果極好,我會盡可能阻止任何跟他搞曖昧的場合與可能性,並變本加厲地,用力躲避與此人接觸的所有機會;如果感覺普通,就再觀察;如果根本沒感覺,這類人反而最常成為我曖昧的對象-- 因為,對我來說,不可能。

由此可看出,我根本沒打算要跟人談戀愛,沒那種心,也根本還無法想像去承諾些什麼。某方面來說我的確是非常怕的,若非是真的動了心的人 / 絲毫不動心的人,我多半是不會去給對方機會的,但若是面對前者,即便我給了機會,多半還是會自己親手將其扼殺。似乎很重要的是,我不能墜入什麼,即便是所謂的愛河,這意思其實很簡單,我害怕將自己交給對方,雖然已經明白,若真愛上了,那不是我可以選擇的。

所以-- 以前到底談的那四段戀愛是在幹嘛呢?有不少是在嘗試,畢竟沒談過戀愛又怎麼會談,但有過一次是很認真地與對方經營感情,可惜一個月就吹了。不過這並沒有在我心中造成什麼陰影,因為去年夏天就克服跨越了,何況,要讓我愛上真是不容易,怎麼說總是可喜可賀,此生目前為止遇過兩次令我心動的人,多難得啊。

不過這兩人,一個是交往一個月消散,另一個則是我自己變態地將其推開,完全不碰不理裝死到底。

所以說,我的所有曖昧都是跟我沒有任何肢體接觸的案例,也不足為奇了。

是的,我知道,我不正常(笑)。



圖:今年一月的布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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