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名狀於「水滸」一書,本為宋公明自薦的證明。究竟何物可明
心志,落草為寇?說穿便是提著外人首級上山來見。梟首之舉正如於
白紙潑上無數墨跡,人的一生再也清白不了。是以,電影投名狀雖以
此為名,實與其有所落差,絕非兄弟結義間所立下之生死狀。
看投名狀,感受最深倒不是陳導一再強調的兄弟情,反倒隨著劇
情,不停思索著所謂的原則問題。
兄弟仨從軍是為了不再受人欺侮,因此以結義之情為最高準則。
俟獲得勝利後,又盼望能為窮人百姓謀福利,此時,尚與結義誓言並
無衝突,仨人倒也滿腹正氣。待龐青雲為兩江百姓求得三年免去賦稅
,而趙二虎的存在極有可能阻礙此舉時,衝突於焉發生。
其實,雖以兄弟情為最高原則,但三人的立場自始自終都不相同
,隨時間、立場的變遷亦有所修正、更動。因此我們不妨回頭想想:
當此類衝突發生之際,你我倒底能否仍以道德自詡,以正義為名?倘
若不能,這算是什麼道德!這算是什麼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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