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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5 18:03:38| 人氣7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494、『三隻小豬殺死一匹馬』;為炒熱選戰:健保費欠款每星期三、六追討每次加顆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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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4、三隻小豬殺一匹馬為炒熱選戰健保費欠款每三六各討一次

「漏屎馬」馬英九先生:〈本信寄總統府、網友並貼上我的個人新聞台〉

     你的「倒行逆施」違憲、違法亂紀的犯罪行為:「在臺北市長任內,拒繳健保費」,現在已經影響到本人的妻子兒女了,我不是向你「陳情」,而是要向你追討我家人的金錢損失。

       我妻子及四女一男共6人〈由573漲到598元〉因此我要向你追討這個不公不義『每月漲的25元乘6=150元再乘以11個月=1650元』;我知道「不教而殺謂之殘」,因此我將從本月份開始計算:

       2011/1→11月,共計1650元,如果你在十一月二十二日前,將該款還給我〈劃撥帳號:19607478戶名:廖清秀,另加劃撥手續費20元;並將該溢出部份永久排除〉,我將不再追討,如果你尚不歸還該筆『濫用公權力』的『橫徵暴斂』金錢時,我將在2011/11/23開始追討欠款:新台幣〈下同〉16,500元;至2011/11/26則為:165,000元;至2011/11/30為:1,650,000元。以下類推:每次追討都加顆“蛋”,讓你趕快吃了完“蛋”。茲附上上次之信並聲明作廢:

附:487「漏屎馬」馬英九先生:〈本信寄總統府、網友並貼上我的個人新聞台〉

你的「倒行逆施」違憲、違法亂紀的犯罪行為:「在臺北市長任內,拒繳健保費」,現在已經影響到本人的妻子兒女了,我不是向你「陳情」,而是要向你追討我家人的金錢損失,我的要求將是「嚴重的懲罰性罰款」的方式,除了你還在做人時,我會向你追討外,你臉皮厚無所謂,目前的法律拿你沒辦法〈假如是我執政,百分百有你的辦法〉;但是你不要忘記了前朝陳水扁的榜樣,會是如何?清算、鬥爭?就算到了你死了,我也將會追入地獄向你追討,這筆欠債,因為這些錢應該是『你臺北市政府要負擔繳納』的,怎麼卻由我的家人替你負擔這些『欠款』的一小部分?別人怎麼看怎麼處理我不管,但是我將這些原本『不該繳』的部分,算是你個人『濫用公權力』的『橫徵暴斂』,因此你個人必須負起賠償責任:〈另外香煙的不樂之捐亦同〉。

假如你自己自認為這是『錯誤的政策』,臺北市政府不應該繳交此欠款,那麼你現在是總統,立法委員有三分之二,你可以修改法律並令:「全國五都、各縣市政府、鄉鎮市政府將『同樣的欠款』,也都不必繳納」,這樣才能令人心服口服,請問你有否通令下去『免繳』!?

我已經將近七十歲了,勞保退休,每個月僅有三千元;以往我的健保費每月429元,但從20111月開始就增加19元,每月要繳納448元;這多出來的19元,就是我『不該繳』的部分,算是你濫用公權力『橫徵暴斂』而得,是我心不甘情不願,非常無奈才付出的;目前我的健保費,已經由新北市府全額負擔,故我的部份不提。

但是我妻子及四女一男共6人〈由573漲到598〉因此我要向你追討這個不公不義『每月漲的25元乘6=150元再乘以11個月=1650元』;我知道「不教而殺謂之殘」,因此我將從本月份開始計算:

2011/1→11月,共計1650元,如果你在十一月底前,將該款還給我〈劃撥帳號:19607478戶名:廖清秀,另加劃撥手續費20元〉,否則到十二月初時,將加『十倍』變成16500元;到了2012一月時,將再加『百倍』變成1650,000元,以後就再『千倍』、『萬倍』、、、以下以此類推,不要忘記了,我已經盡了「告知之義務」。最後祝你

快樂剝削高興還               清秀‧釋迦法雨 〈原名:廖清秀〉敬上2011/11/9


寄給一親友就有一功德,可減一禍,寄給百親友就功德無量。2011/11/9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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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釋迦法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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