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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 22:01:01| 人氣15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441、第三次向馬英九追討第三種欠款:1,662,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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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第三次向馬英九追討第三種欠款:『不樂之剝削捐-香煙健康捐』2011/9/23便是:1,662,000元另加7包共140元等於是:1,662,140元;2011/9/30是:16,621,400元再加140

馬英九先生:你將被『強制管收』

1、『流亡政權』無權在流亡當地「徵稅」、「徵兵」。

2、「你用已經亡國的墓碑-“中華民國”之名義,強制剝削將此“不樂之捐”附加於商品上,每包香煙加徵20元,致使本人蒙受損失,故應追討回來。」

3、此“不樂之捐”是從2009/6/1開始實施,至今〈2011/9/9〉剛好滿兩年三個月又八天,共計831天「乘以」20元計算,總共是16620元,若在一星期之內未歸還,便在後面加個“0”每星期加一次,以每星期五為準。例如:2011/9/16是:166,200元,2011/9/23便是:1,662,000元;餘詳427434

       我知道我向你追討這些欠款,你必定不會還,就像你積欠的健保費已經達到三百七十多億元,就算是:「中華民國臺灣行政高等法院」、「中華民國臺灣行政最高法院」、「中華民國憲法行政法庭」,全部判決你敗訴,『你要償還』;但因陳水扁的無能,導致讓你「坐大」;假如是我的話,可就不一樣喔、、、。

      我知道你向來是耍嘴皮、耍賴、耍花樣是一流的,說一套做一套,滿口仁義道德,所做的卻是男盜女娼的事,確實是「臺灣詐騙集團」的頭頭,任何人對你毫無辦法;但是今天你很不聰明的惹到了我,我一向是:「就事論事」、「是非分明」的人,連「上面」的人神,都知道我這個人,尤其是我向來不說謊又是一再要求「現世報應」〈包括我自己〉,人在做天在看,請問我敢說假話、或做壞事嗎?基此,你將會很快的得到應有的「立即報應」的,包括此次的競選、、、。最後願你懸崖勒馬、回頭是岸

健康                       清秀‧釋迦法雨 草上   201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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