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準備「落跑」;還是「反攻大陸」?
這個問題,是針對著馬英九先生就任一年多來的表現,綜合後提出的問題:1、「馬先生口口聲聲說他愛臺灣」,完全是在騙選票,當選後哪一條政見兌現?
2、他知道「開羅宣言」是假的;因此他知道他們在臺灣是違法、非法的。
3、他趕緊說:「中日和約已經把臺灣、澎湖群島,歸還中華民國。」
結果錯得更離譜。(詳閱《臺灣歷史》全集內中日和約)被臺灣知識份子圍剿,
連應聲蟲的臺視新聞部,於五月二日午間新聞時報導前述新聞,並打出字幕,
立刻遭到本人的抗議,因此馬英九知道,愚民政策、詐術在臺灣已經行不通,
因此他積極的傾中賣臺,準備一條退路、、、。
4、他自知無法救經濟、無能力救失業、拚外交又灰頭土臉、、、因此只有學唐
景崧一樣,準備腳底抹油。
5、目前臺灣門戶洞開,軍隊士氣低落,民不聊生,正是他傾中賣臺最佳良機,
因此他除了積極賣臺外,他的先遣部隊已經登陸,預作準備,臺灣危矣!
6、因此本人強烈要求全國各社團聯合起來,發表「共同宣言」強調:凡是馬英
九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的所有條約、協定、協議、、、等等,未經全體臺
灣人民同意(公投),皆視為無效。
7、本人徵求勇敢的臺灣人,成立「保衛臺灣義勇軍」,以防匪諜滲透,裡應外合,
歡迎現職軍人、警察加入。
給各位臺灣同胞的公開信:
今天(2009/3/29)寫這一封信給大家,內心裡百感交集,從我22歲開始投入臺灣獨立建國運動迄今,業已45載矣,在服役軍中、在社會裡、、、都無法找到同志,但很慶幸的是我並未被檢舉出賣,這是不幸中的大幸;一直到我被關進政治監獄,我才知道:吾道不孤阿!
在最大的「詐騙集團中國國民黨」的「歹毒的愚民政策」下,臺灣同胞已經變成了「過度恐懼後的無知」:例如:「我不談政治」,他們甚至於將它無限擴張;中國式的愚民教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在臺灣發揮到了極限,使我臺灣同胞認賊做父祖,完全不知,因此也就不排斥「異族」中國國民黨的統治,這是非常惡劣歹毒的行徑,比強盜土匪更為惡毒,它不僅戕害了你我這一代之外,勢必將影響到我們的子子孫孫的認知,這樣一來,臺灣要想獨立建國,勢必將更為困難。
為此,我花十多年的時間,收集有關臺灣歷史的著作、證據、、、等等,把它們編輯成為《臺灣歷史全集》,這本書將拆穿中國國民黨無數無恥的謊言,並附上證據加以證明和說明;例如:證明中國國民黨謊稱:「開羅宣言已經將臺灣、澎湖歸還中國。」我就將蔣介石「偽造的開羅宣言」附上,讓讀者能一目了然,立即拆穿中國國民黨無恥的謊言。
今天(2009/5/2農曆4/8)我將本書在祭祀釋迦牟尼佛時,同時供上,祭祀完成時,我燒化一本呈報給祂,請求祂將本書變化為千千萬萬本,分送給各個宗教的神聖仙佛,讓所有的各宗教神聖仙佛都知道:「臺灣人實在是太可憐了」。
但願大家洗淨舊式「愚民教育」下的「錯誤觀念」和「錯誤認知」:
1、臺灣人民的祖先是來自南島民族;絕非來自中國。
2、臺灣人民的祖先在西元1758年清朝乾隆23年開始,被強迫改變為中國漢族姓名;西元1766年,在臺灣設立『理番同知』,專門負責逼迫臺灣同胞漢化。
3、臺灣從西元1661年12月13日開始,中國人鄭成功(事實上他本名叫:鄭森)才開始進入臺灣,使臺灣成為中國殖民地,至馬關條約後,於1895年6月2日李經方在基隆外海點交給日本止,從此臺灣就未再度成為中國的殖民地、、、。
4、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同盟國與日本在美國舊金山簽訂:「舊金山和平條約」,並未將臺灣給中國;就和韓國、菲律賓、古巴、、、相同,臺灣可以獨立自主。
5、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華民國與日本在臺北簽訂和平條約,同樣並未取得臺灣的所有權、主權和、、、。
6、那為什麼中華民國還留在臺灣?為什麼、、、。本書內皆有說明並附加證據。
以上皆有相關證據:包括馬關條約、「舊金山和平條約」、中華民國與日本在臺北簽訂和平條約、、、等等影印本為證;本書的最大特色是:「完全否定中國人在臺灣的愚民教育,拆穿中國人胡說八道的謊言」。
我用十多年的時間,一邊收集一邊寫作,已經出版有:《夢判蔣介石》、《臺灣歷史第一集》、《臺灣歷史第二集》、《臺灣歷史第三集》、《臺灣歷史第四集》,目前臺灣歷史已經全部完成,因此,我將它們全部集中起來,詳細解說後,並附加證據,編輯成為:《臺灣歷史全集》。
這本《臺灣歷史全集》是:
1、紅色合成皮燙金,精裝本加絲帶【是最佳的禮物,將千秋萬世永存】。
2、規格:15×21公分。
3、內文:約1648頁(含:給世界各國元首的一封公開信(中、英文);序文、掃描、相片、條約、、、等證據影印本)。
4、內文紙張:50P道林紙,故本書相當厚,約有6公分厚。
5、出版日期:已經確定為2009年5月1日(農曆4月8日釋迦牟尼佛佛誕日),已經與松林彩色印刷廠簽約確定;已於5月3日上午九時,假臺大校友會館,舉辦新書發表會。
6、預訂助印價:每本新台幣壹千元整(含國內掛號郵資,國外郵資另計;蒙助印百本以上,九折優待。並立即先送《臺灣歷史第四集》,訂百送百,送完為止。)
7、一般售價(訂價):每本貳千元整。
8、郵政劃撥帳號:19607478,戶名:廖清秀。
感謝各位朋友多年來的支持和鼓勵,真正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並且提供資料、資訊、大作等等,非常感激,這本臺灣歷史全集的完成,可以說是各位朋友和我,群策群力共同完成的著作;現在是到了最後一步,如何推銷給所有的臺灣同胞,可惜我沒有錢,否則每人送一本,讓他們能夠早日知道臺灣歷史的真相,不再認賊作父,不再被中國人欺騙、侮辱,讓所有的臺灣同胞覺醒,這才是本書最後也是最重要的目的,所以希望各位朋友告訴你們的朋友,讓他們知道有關這本《臺灣歷史》全集的出世,是要喚醒所有的臺灣同胞們,認清臺灣真正的歷史真相,不要再被詐騙集團騙了,醒來吧!所有的臺灣同胞們。最後祝福你
健康快樂 心想事成 弟 廖清秀 敬上2009/1/8
洽購《臺灣歷史》全集的書局:
英文台灣日報社:台北市信義路二段88號7樓(台銀樓上) 電話:2351-7666轉310 廖繼銘先生
前衛出版社:台北市農安街153號4樓之3 電話:2586-5708
台灣的店: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76巷6號 電話:2362-5799
益大書局:(光華商場) 電話:2391-1267
南天書局: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83巷14弄14號 電話:2362-0190
嘉義大漢書局:嘉義市文化路216號 電話:(05)2231270
台南金寶書局:台南市新義南路23號 電話:(06)2912186
宏欣文具禮品:台北縣中和市廣福路44號 電話:2248-3263
給世界各國元首的一封公開信
美國總統暨世界各國元首閣下勳鑒:
首先向各國總統、元首、領導人請安,願貴國都能國泰民安、國運昌隆。
本信的主要訴求有三項:
1.請求美國總統履行並執行:一九五一年九月四日至八日,在美國舊金山市召開會議,並於九月八日簽署的「舊金山和平條約」(以下簡稱:本和約),本和約業已在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共有四十八國批准(詳本書內附本和約),本和約內第六條甲項明文規定:各盟國所有占領軍,應於本條約生效後盡早撤離日本,(當然包含『日本臺灣』在內)無論如何,其撤離不得遲於本條約生效後九十日之期。
何以美國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公布「第一號命令」,讓中國蔣介石委員長的軍隊到臺灣、澎湖群島,代表盟軍接受日本軍隊的投降和繳械後,迄今已逾六十年,中國蔣介石軍隊,竟然不依和約規定撤離臺灣?因此造成了臺灣的畸形發展,而成為世界上獨一無二、絕無僅有的「畸形國家」,毫無「國際人格」可言;更造成臺灣人民遭受到中國蔣介石軍隊的屠殺與掠奪,造成臺灣人民非常鉅大的傷亡損害,因此敬請所有簽署國及負有正義感的國家政府領導人,立即敦促美國政府,將蔣介石委員長的軍隊,立即撤出臺灣和澎湖群島,以免這些中國人還在臺灣作亂,更嚴重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竟「指鹿為馬」向世界公然謊稱: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臺灣人是中國人移居的荒謬言論。(中國人說謊,臉不紅、氣不喘,無恥至極)。
『解鈴還須繫鈴人』,當年(一九四五年十月十六日)美國用美國軍艦二二六號,將中國蔣介石首批軍隊及官吏,載運至臺灣基隆港登陸;因此,美國亦須要用美國軍艦,載送這些殘留的中國軍隊離開臺灣。
2.在美國執行前項時,也請以一八九八年四月二十二日,美西戰爭之後,於十二月十日簽署一八九九年四月十一日生效的「巴黎和平條約」為範本,讓臺灣與當時的古巴相同,(皆是「懸空割讓」),讓臺灣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臺灣將保證會是一個「自由民主的新國家」。
3.若美國尚有疑慮,則我們願以「臺灣民主共和國」平民臨時政府的名義,和美國簽訂友好條約,以保障兩國的邦誼永固。
若美國再度拒絕時,本人將公布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總統羅斯福與中國蔣介石密謀: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共同瓜分日本殖民地臺灣的證據。
證據、理由、說明:
(1)臺灣以前沒有自己的「歷史書本」,所以任由中國人「胡說八道」,今經本人在既有的資料內,拆穿了中國人的謊言、造假,您若有興趣,就請詳閱《臺灣歷史》全集,本書從一六二四年荷蘭人占領臺灣,迄今約四百年,證明臺灣人的祖先絕對不是中國人,臺灣絕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2)為什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杜魯門總統會將「臺灣與澎湖群島」,讓中國蔣介石委員長來接受日本軍隊的投降繳械?事實上是在戰爭中,西元一九四三年六月二十四日,中國蔣介石秘密派其夫人蔣宋美齡訪問白宮(以辭行名義),勾結美國羅斯福總統,中美兩國密謀瓜分臺灣,羅斯福同意。蔣宋美齡於次日(二十五日)打電報報喜(證據:見蔣介石日記一九四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及《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秦孝儀著);這也等於是美國羅斯福總統,出賣臺灣之外,更出賣了美國美軍的利益給中國,這才會在美軍太平洋第二島弧防衛線內(美國北太平洋)破了一個洞,正是夾在:北從日本、琉球群島、「臺灣、澎湖群島」、至菲律賓群島,這一系列島弧防線中間的「臺灣、澎湖群島」。
(3)要提醒各國領導人的有下列重要歷史資料及證據:
A、大西洋憲章:一九四一年八月十四日,承諾戰後各國釋出殖民地,讓它們自組政府、獨立。 (由美國總統羅斯福和英國首相邱吉爾簽署、宣布)。
B、聯合國宣言:一九四二年一月一日,追認大西洋憲章:中華民國、美、蘇、英、法等二十六國簽署、宣布。
【前述憲章、宣言成為聯合國憲章第七十六條b條文。而美國總統羅斯福竟於一九四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暗中與中國密謀共同瓜分臺灣,完全違背大西洋憲章和聯合國宣言的精神,美國總統羅斯福確實該死】。
C、雅爾達協議:一九四五年二月十一日,『從敵國分離的領土,由聯合國託管』後,獨立。羅斯福、邱吉爾、史達林都有簽字;聯合國追認,並做為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七條b條文。
D、羅斯福總統「暗算、出賣臺灣」(等於是出賣自己的靈魂和人格及美國國格),立受報應。於在一九四五年四月十二日,天主譴責,腦溢血死亡。
E、一九四九年十月,美國國務院發表「對華白皮書」:聲言放棄臺灣,由臺灣自生自滅。
F、一九五0年六月二十七日,美國杜魯門總統發表:「臺灣中立化宣言」。
G、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不服,提出「美國侵略中國臺灣案」,並派出以伍修權為首,喬冠華為顧問,龔普生、安東、陳翹、浦山、周硯、孫彪和王乃靜等九人代表團,攜帶所謂「大量的證據」,在聯合國說明後,經聯合國安理會討論,安理會於一九五0年十一月三十日,「正式否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提出,要求美軍,自臺灣與朝鮮撤軍的提議。(此部分可參考中國伍修權發表於一九九0年六月二十八日《人民日報》之自述「四十年前的聯合國之行」)自此可明顯確定「臺灣地位未定」,並證實臺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外,更證實蔣介石在臺軍隊,係由美軍所扶植與控制。
H、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同盟國與日本在美國舊金山開會,並簽訂和平條約(以下簡稱:舊金山和約),該約內日本割出臺灣後,並未指定臺灣割讓給任何國家,國際法上稱為:「懸空割讓」,此情形與一八九九年美國和西班牙戰爭後,在法國巴黎訂立的「美西巴黎和平條約」內的「古巴」情形相同;因此臺灣應可依照前述A、B、C三條,獨立建國。
I、一九五一年九月十七日,在「中日和約」簽訂前,美國駐華大使藍欽(karl L Ranking)與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葉公超,在臺北外交部會談中日和約的紀錄:藍欽告訴葉公超說:
「國務院並請余明告閣下,在研擬任何方案時,貴方須注意避免使用技術上之詞句以暗示臺灣已因該條約之簽訂,而在法律上成為中國領土之一部分。『此點因與聯合國之利益有關』,不僅適用於在多邊和約生效前締結之雙邊和約,抑且適用於以後之各項協定」。(資料來源:國史館;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由此即可了解:【臺灣地位確實未定,且絕不屬於中國。】連『暗示』的語句都不行,何況其他。
J、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中華民國與日本間和平條約(以下簡稱:中日和約)還是和「舊金山和約」相同,因此臺灣早就可以獨立建國了。
但是因為有前述(2)中美密謀戰後共同瓜分臺灣協議,所以美國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拖延迄今未決。
K、一九七0年六月,美國國務院通知參議院:「臺灣與澎湖群島,沒有受到任何國際條約規定處置,這個地區的主權是一個不確定的問題,將來必須依靠國際性的解決方案」。
這個論點也曾經在一九七一年七月十三日Department of State Legal Advisor 備忘錄的主題:「臺灣的法律地位」重複被提起。但是美國政府卻一再的拖延迄今仍未解決。
L、臺灣人廖文毅在香港及日本,時常向美國政府及聯合國提出申訴、並「聲明臺灣人的主張」,皆未獲回應;另外廖文毅在日本於一九五五年九月一日臺灣共和國臨時議會成立大會:下午二時開會,地點在東京都目黑區平町三十六番地 (古賀邸),在全臺二十四縣市代表議員及美國、香港、新加坡、雅加達,各支部代表之臨場助勢下,完滿結束成立大會。
此宣示了臺灣人追求臺灣獨立建國之決心,對此大會,歐美各大報都大幅報導,華府報導則警惕:「美國政府對華政策未能善理蔣政權出路,未來危機重重,不堪預測」。
九月十七日,印度尼赫魯首相宣稱:「若臺灣人如此希望,則可依據民族自決原則,解決臺灣問題」。
十一月二十七日,通過「臺灣共和國臨時政府組織條例」。
十二月十八日,在東京YMCA舉行第一次第四回本會議,選出:「臺灣共和國總統廖文毅博士,副總統吳振南博士」。
由以上這些歷史,充分顯示出,美國的自由民主正義,並非是所有美國總統都具備,有些美國總統不僅不民主、沒正義,甚至與希特勒一樣的獨裁貪婪,對臺灣人民而言,他們從來沒有問過臺灣人民,到底要些什麼?他們也從來不關心臺灣人民的死活,例如:在一九四七年「臺灣二二八事件」發生,臺灣人因為沒有武器,所以任由他們中國人屠殺了十三萬多人,可謂屍堆如山,填滿基隆港和高雄港,美國有關心嗎?這個殘暴的中國蔣介石軍隊是你們美國派來臺灣的,只短短的一年四個月,就殺了這麼多的臺灣人民,美國不需要負起「主使殺害臺灣人」的罪責嗎?(出賣臺灣,天怒人怨。)
甚至現在美國有幾位沒有正義和良心的總統,利用職權,逃避「國會監督」,企圖再次出賣臺灣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例如:發表「中國共產黨與美國間的三個公報」的總統,他們完全忽視了美國憲法的存在,更罔顧聯合國憲章第七十六條(b)及第七十七條(b)的存在,獨斷獨行(詳見本書後列);因此,我必須向美國提出嚴正的抗議,並希望全世界的各國領導人,對美國政府予以監督和敦促;現在「臺灣問題」是:美國與中國暗中秘密勾結所製造出來的問題,「美國對臺灣裝做是朋友,中國卻扮成強盜非法侵占臺灣,瓜分蠶食臺灣的利益,臺灣
人民的血汗錢。」
這件事已經拖了六十多年了!你們美國人「出賣臺灣及臺灣人民」自己不覺得羞愧嗎?你們還有什麼臉談自由與民主?更有什麼資格談「人權」?臺灣兩千三百萬人的「人權」在那裡?
對了!最近這一次的「反對臺灣向你們美國軍購的」,正是你們引進臺灣的中國人,不信!你們就問理事主席楊甦棣先生「Mr. Stephen Young)吧。如果現在的歐巴馬總統願意解決六十多年來的「臺灣問題」,不須打戰就能解決!不就可以得到「諾貝爾和平獎」嗎?
若貴國有須要由本人前去貴國說明或演講,本人很樂意前往,惟本人僅通臺灣話和中國語文,故來函請用中文連絡,謝謝您!最後,敬祝世界各國的領導人
政躬康泰 臺灣人(T)Taiwan (M) Man(God)
廖清秀 敬上 二00八年十二月八日
連絡方式:郵件(親自拜讀、親自解答):臺灣臺北縣中和郵局第1-2號信箱。
P.O.BOX 1–2 Jhonghe Taipei County 23599 Taiwan
E-mail: t_history@pchome.com.tw
Telphone: 0935-481-888
部落格:http://mypaper. pchome.com.tw/news/t_history
文章定位:
人氣(629) | 回應(0)| 推薦 (
0)| 收藏 (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