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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1 14:27:43| 人氣1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臺改革喪葬禮儀風俗倡男女享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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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當局內政部門已成立“喪葬禮儀改進小組”,針對目前喪禮中孝女“哭路頭”、兒子“捧鬥”等習俗,過於“大男人主義”,希望透過對殯葬業者的評鑒制度、教育禮儀師改革儀式,將男女平權觀念注入喪葬禮儀。

 

據聯合報報道,台灣傳統“送行者”有很多繁文縟節,喪葬禮儀改進小組發現,不少鄉下的喪禮,還存在出殯日孝女“哭路頭”的風俗,有的地方則像電影《父後七日》,必須請了孝女“白瓊”于路旁大聲哭泣,象徵出嫁女兒要哭回去。

 

喪葬小組認為,現行送終"送行"喪葬禮師會請家中長子"捧鬥"(捧神主牌),這也是以男性為主的觀念,若家中無長子,還得委由遠房親戚捧鬥,不能由女兒進行,這就是重男輕女;基於男女平權,此文化有改進必要。

 

另外,喪家印訃聞,若死者為男性,往往出現"未亡人",喪葬禮儀改進小組認為,"未亡人"給人的印象,好像是"不該活的人",目前已有喪家訃聞印上"護喪妻",未來可以此替代。

 

喪葬小組也發現,過去未嫁女性終老後,不能入祠放進祖先牌位內,只能寄放在“姑娘廟”,但這也是男女不平權,非常不公平,有必要改變觀念。

 

“民政司長”黃麗馨兼任“喪葬禮儀改進小組”集人,她說,喪葬小組的建議沒有強制力,將透過教育倡導及禮儀師引導,做一些改變。官員說,未來會請地方民政單位開會,透過評鑒喪葬禮師或業者檢討改進,並以“範例”提供地方參考。

 

南華大學生死學系助理教授楊國柱說,傳統喪葬有一定倫理,“不能以現在時空和環境,就說以前的就不對”。楊國柱指出,有些喪葬禮儀是早年傳下來,如“哭路頭”,主要是因早年女兒都嫁出去,加上交通不便,長輩過世時無法隨侍在側,“哭路頭”代表孝思和感念;現今連在海外也多能趕回來見最後一面,“哭路頭”漸漸改掉。

台長: 左手,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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