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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1 00:36:00| 人氣56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從《環境影響評估法》的社區精神談反湖山水庫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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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環境影響評估法》的社區精神談反湖山水庫運動

文 / 潘是輝 / 雲林縣斗六市梅林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環境影響評估法》在一九九四年正式公佈施行,象徵台灣的環境保護事業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在《環境影響評估法》中規定要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開發行為,對四周環境都會產生相當重大之影響。因此條文中規定了相當多與地方社區關聯的條款,希望開發單位在實施開發行為時,能與社區產生較多的互動,以減少開發行為實施時,對附近社區產生過大的干擾,導致居民反彈,影響工程之進行。這正是《環境影響評估法》中的社區精神。

《環境影響評估法》中包括社區精神的條文主要有第四條第二款「環境影響評估:指開發行為或政府政策對環境包括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事前以科學、客觀、綜合之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提出環境管理計畫,並公開說明及審查。」……其他如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之公開說明會、第十一條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特別是對當地居民意見之處理情形)、第十二條聽證會之舉辦及《施行細則》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等……等,不勝枚舉。

然而仔細檢查湖山水庫的環評過程,卻未落實這樣的社區精神。是以導致社區居民反彈,終至引發「反湖山水庫運動」。

在進行湖山水庫環境影響評估過程時,對社區意見收集的方式主要有:一、公開說明會,包括:(1)環境影響說明書公開說明會。(2)環境影響評估聽證會。二、意願調查,包括:(1)當地民眾意願調查。(2)水庫淹沒區內拆遷戶意願調查。(3)清水溪水權人意願調查。茲詳細分述其進行過程及結果如下。

首先是公開說明會部分:
(1)環境影響說明書公開說明會
舉辦地點:雲林縣斗六市梅林國小大禮堂;時間: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一日(星期二)上午九點,這個時段社區居民根本就是農忙時間,是以參加之社區居民:梅林里僅三人、湖山里二十九人、棋盤村十七人……。如此之說明會所能收集之民意代表性根本就有限。

而且當時出席居民反映之意見主要有:為什麼要在此地興建水庫?對下游居民影響相當嚴重!生活如何著落(居民安遷之問題)?從優補償(公告地價加四成)、聯外道路(工程車輛應避開村莊)、地質惡劣!……等,可知即使僅有少數居民出席,但大部分表示意見的居民對湖山水庫計畫,充滿疑懼並表達抵制之立場!

(2)環境影響評估聽證會
舉辦地點:雲林縣斗六市梅林國小視聽教室,時間又是選在農忙的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三日(星期二)下午一時三十分(正是午休時間!)。行文單位僅有:斗六市民代表會、斗六市湖山里辦公室……,並無影響鉅大的梅林社區,是以參加之社區居民梅林里僅三人、湖山里有十四人、棋盤村有十二人。

而當時居民主要反應之意見就有:合理賠償!開會時間應周詳通知!等不滿意見產生!是以在會議結論時亦有明述「有關開會通知之方式,本部將洽請相關單位研究改進,使地方有關百姓均有所知悉。」惟在《雲林縣湖山、湖南水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定稿本)》第123頁中,卻總結公開說明會與聽證會的居民意見為「與會民眾多數持正面意見,惟亦要求徵收補償時應公平合理」,根本就是嚴重扭曲民意!

其次是意願調查部分:
(1)當地民眾意願調查(p.122、p.249)
方式:透過梅林(斗六市)、棋山、新光(古坑鄉)、桶頭、瑞竹(竹山鎮)等五所國小高年級學生,將問卷攜回由家長填寫後回收統計。如此僅就國小高年級學生攜回填寫問卷之方式,很難得到社區之意見。結果是發出373份,回收314份,回收率達84.18﹪。但辦理之時間不明,以及問卷內容並未公佈,難免使人懷疑此次問卷調查之真實性!

統計此次問卷之數據,水庫下游居民的意見是:贊成50.67﹪有條件贊成2.69﹪沒有意見43.05﹪反對3.59﹪、攔河堰居民的意見是:贊成25.3﹪有條件贊成6.02﹪沒有意見46.99﹪反對21.69﹪。不表示意見者相當多,意謂水庫之資訊並未公開,令人難以表達贊成或反對之意見。

(2)水庫淹沒區內拆遷戶意願調查(p.207)
時間:一九九五年二至五月,方式:逐戶訪談。結果:淹沒區設籍戶二戶七人,合法房屋六處,一處為林務局廢棄梅林農管所,二處為同一戶人所有,故實際僅進行四份問卷調查。就這四份問卷調查,僅有二戶是基於政府政策有條件贊成,一戶極力反對,一戶沒意見。

(3)清水溪水權人意願調查(p.253)
時間:一九九六年十二月,方式:透過雲林農田水利會。結果:發出五十份,回收五十份,贊成者僅12﹪,反對者88﹪。就意願調查比例而言,反對聲音相當巨大,然而水資源當局卻忽視這些意見,一意孤行!

總結這些調查湖山水庫影響範圍區內之社區意見,絕非如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結論中所云:「本計畫獲得雲林、南投地區各級民意代表及當地民眾認同,宜掌握契機、加速推動。」事實反而相反!

所以在二○○二年三月十七日(星期日)晚上七點於梅林社區活動中心舉辦「湖山水庫工程計畫座談會」時,梅林社區憤怒的意見終於爆發!當天會議由經濟部水利處中區水資局副局長葉純松主持,參加會議的有雲林縣政府主任秘書陳武雄、斗六市長張和平、斗六市代表周秀月、梅林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潘是輝、湖山里里長吳江壽等。現場還有梅林、湖山當地的里民近百名。

會議由水資局先進行計畫簡報。聽完簡報後,民眾質疑水資局簡報製作草率,資料完全沒有考慮當地居民反應,一再舊調重彈,看不出協調的誠意!完全是在矇騙民眾!現場民眾群聲譁然!

社區民眾則提議既然社區民眾對水庫安全懷有疑懼,縣政府與斗六市公所應積極爭取重做環境影響評估;並且提出水資源利用還有在濁水溪河床興建河槽水庫、在北港溪沿岸興建人工湖補助日益減縮的地下水、在麥寮興建海岸水庫等,較為安全的方式。並質疑「座談會」的效力何在?結論對工程單位是否有拘束力?等問題,與會政府官員啞口無言,難以回應!

如果進行環評之開發單位,僅是基於符合環評的形式要求,而不想去探討為何要在重大開發案中,需要獲得社區之認同,那類似的社區運動將會一再的在台灣各地發生,而且將耗費更多的社會成本!
2003/11/23完搞

轉貼自:雲林論壇--社區生活水資源

時間:92年11月14日下午6:40~晚上10:00
主題:社區‧生活‧水資源
地點:雲林縣議會2樓中型會議室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承辦單位:雲林縣社區希望聯盟協進會
與會貴賓:陳錦煌/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理事長
主持人:陳永進/朝陽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引言人:潘是輝/雲林科技大學講師
與談人:莊雅仲/雲林科技大學文資系教授
張正揚/美濃愛鄉協進會
李永展/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計畫研究所教授
林崇熙/雲林科技大學文資系主任暨所長
鐘永豐/嘉義縣文化局局長
尹伶瑛/雲林縣議員

台長: 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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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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