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7-05-10 15:40:02| 人氣1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前妻27年前偷吃大哥?男不甘戴綠帽提告 結局讓他傻眼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台中一名謝姓男子與妻子離婚17年,但他最近聽說前妻在27年前,和自己的親大哥偷情,他氣得向地檢署提告。不過,檢方審理後,僅1星期就偵結,並給予不起訴處分,原因是妨害家庭罪嫌得追訴期為10年,因此不管被告究竟有無偷情,都早已超過時效,依法不得再追訴。
據《蘋果日報》報導,謝男於民國78年和前妻結婚,並於89年辦理離婚,但他最近得知女方在2人婚後不久,就和自己的親大哥偷情,於是他不甘戴綠帽,認為前妻始終惦記大哥,因此夫妻才無法白頭偕老,因此便於去年底對2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台達徵信社
報導指出,台中地檢署於去年11月間分案,但承辦檢察官1星期後即宣告偵結不起訴;原來,依照現行法令,妨害家庭罪嫌得追訴時效為10年,且民國93年間,國內曾針對追訴權時效修法,舊法的追訴權時效更短,僅為5年;因此不論新、舊法,本案早已超過時效,所以根本連查都不用查,依法不得再追訴。
東森新聞

台長: ssdawrdfsdfa
人氣(17)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偶像後援(藝人、後援會)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