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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2 12:01:09| 人氣622|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少子化福利社會應出生即有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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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化福利社會應出生即有投票權

 

我國出生人口近十餘年大幅減少,自高峰期的四十餘萬跌至去年的不滿廿萬,由此引發關於「少子化」的討論。二○○六年七月召開的「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提出「大溫暖社會福利計畫」,此一政策雖可謂深謀遠慮,但卻隨著政權更迭而人亡政息。

 

少子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潛在的父母猶豫不安於是否要擁有此一「奢侈品」。此一奢侈品雖可部份替代其他享受,但財富轉移的效果亦非常之大,而若不視之為一種享受,則更無異是減少當下的福利;而子女成年之後是否有所回饋,在此時代已顯得極不確定,於是「養兒防老」的回報率堪稱極低。

 

父母不能夠養兒防老,但國家卻不然。那些使生養他們的父母備受辛勞的未來的成年人,將不分軒輊地為所有國民擔負財稅來源的重任,從而意味著減少可用於自己家庭、包括照顧父母的財富,而這些父母卻已在之前將可用於自己的財富轉移給子女享用,於是生養子女者得虧待自己、卻又得為不生養子女者承擔遠期的福利、存未來的養老本。這是極為不公平的現象。

 

如果視子女為父母所進行的投資或所擁有的奢侈品,則可能反對以公共開支來資助擁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但既然所有人將分享未成年人在成年之後對社會所做的種種貢獻,則較為公平的作法,是令不生養者承擔比較高的健保、就學、養路、治安等開支,此即中研院陳寬政教授所曾提出的「單身稅」,但此觀點當即引起反對。

 

另一種謀求公平的方式,是令國家承擔起照顧未成年子女的責任。要使國家承擔責任,使所有的政黨都長期關注未成年人的權利,依靠少數專家大聲疾呼,言者諄諄而聽者藐藐。既然政策投入的最大動機是贏得選舉,則選票的利害才是政治人物的利害所在;而在少子化社會,多數成年人並無未成年子女,前述不公也就不是他們的立即而重大的問題,於是可能使少子化社會一旦形成、關注少子化的成年人就愈來愈少的惡性循環。

 

從納稅人的角度來說,年滿十八或廿歲才可投票,是個尚稱合理的年齡分界線,但從社會福利的分享者與未來的貢獻者的角度著眼,則出生就擁有投票權更為合理。社會福利先行者之一的德國,在數年前曾有四十七名國會議員聯署「出生就享有投票權」的議案,其道理亦在此。理論一旦突破,幼童如何投票就只是一個技術問題而已。

 

當代福利社會不同於十九世紀之前只管治安的「夜警國家」,「投票權」不再僅是能夠上前線打仗的男子、或者在總體戰中也為國家效命的婦女的「成年公民」的權利,更是分配國家財政資源的關鍵環節。台灣若能在未成年子女投票權上先行一步,不僅將改變財政分配、大幅緩解少子化危機,更可能使台灣在世界政治史留下永恆的紀錄。

台長: 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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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蕃薯
非常有趣的提議。少子化、適婚男女不結婚,這是台灣社會目前最嚴重的問題。可惜受到的重視不成比例。其他的社會議題影響的是台灣人將來的生活品質的問題,但少子化影響到的是台灣究竟還會不會、能不能繼續存在的問題。可惜,台灣大多數的知識份子除了統獨與藍綠之外看不到其他問題。

在人類歷史上,一直到近代之前,男女的婚嫁與家庭的運作都是以傳宗接代為首要宗旨。古代的希臘羅馬城邦有明訂的法律來處分那些不結婚的人,而一個公民(男人)若是因為所謂的「愛情」而不能痛下決心休了他的那個不能為他生兒育女的妻子,他會被視為軟弱無能的人。

當然,這都是過去式了。

但是,如今,自由化久了、浪漫久了、個人主義久了,之後人們是否會警覺到鐘擺已經晃到了某個極端,而是時候讓我們做些反思與改變了呢?陳寬政教授提出的「單身稅」或許是一個預兆吧。
2009-12-27 17:51:0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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