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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9 14:26:48| 人氣2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閱讀漫漫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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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的確是很個人的一件事。
 
我們讀一本書,這裏那裏,總會不經意看到某些東西,像一塊瑪德萊娜小點心之於普魯斯特那樣,驀然觸動我們的過往生活記憶。
 
所以閱讀這回事,攸關到的,不僅僅是當時眼前的那本書、那個人,而是把一個人所儲備所儲備的記憶經驗完全準備出來支援,和參與。
 
只不過那番支援所引發的,往往只有一小星火花的規模,稍閃即逝。不像普魯斯特那般源源不絕,非得卯起來把整條「逝」水給追本溯源的完全走過一遍。一走,就是四十年。
 
或者,引發的,也許只是另一個同樣關於閱讀的記憶。
 
讀J. Partick Lewis為繪本《絕地大飯店》寫作的故事。《頑童歷險記》中的哈克、《金銀島》裏的獨腳水手、童話故事裏的人魚公主、聖修伯里筆下的小王子、《白鯨記》中的白鯨、《基度山恩仇記》裏的愛德蒙,還有唐吉訶德、馬格雷探長(註一)、灰灰先生(註二),甚至卡爾維諾的樹上男爵,都穿時越空地去到那座濱海的飯店。在那裏,為自己原本已經在原著書頁裏得到某種「完成」的故事,往下做出延伸。

葉兆言的小說《別人的愛情》,有一段寫到導演心中有三個〈王魁負敖桂英〉的故事版本,遲遲不能定奪採用其中哪一個。「這三個愛情故事反映了三個時代,我們不能只說了一個,忘記了其它兩個,又不能三個都說,這樣頭緒太多,觀眾將不能接受,那麼我們究竟應該怎麼樣呢?」解決的方法是「你們為什麼不像揉麵糰似的,把三個故事揉在一起?」
 
《絕地大飯店》中,揉在一起的故事卻有十多個。已經面世的「完成」部份就不管它了,是各自再揪扯出一點尾巴,絞在一起做功德。小美人魚在那裏找到了真愛,獨腳先生找到了寶藏,灰灰先生找到了本色,樹上男子找到了英雄……。「絕地」重生,各得其所,那功德還好容易就得到圓滿了哩!
 
因為是延伸,讀者就有對原故事進行了解的必要。但也不必像閱讀安貝托‧艾坷的文論《悠遊小說林》一樣,自己除了必須「是聰明做好功課的人」,還得經過嚴酷的審核,「狗和不讀百部以上小說的人不得進入」。繪本這種東西圖重於文,讀者對於原著故事情節只要知其梗概即可,否則若真要因此讀上一部字數可媲美《紅樓夢》的《白鯨記》,未免要求太過了些。

已經完成的故事,可以續上一支貂尾替命運不濟的主角做翻身,也能改版原著,操作情節做改運。「即使人間只有五個故事,我們也可以一次又一次聽得不亦樂乎,享受不同地方的不同版本。例如這次版本,灰姑娘不是在舞會中,而是在火車上認識她的追求者。而在另一個版本,王子變形為耳塞,而不是青蛙。」

只是,如果不是那些橫逆和頓挫,故事原著還有偉大的可能嗎?「倘若我們不曾在非洲叢林面對一隻怒吼的獅子,我們怎知自己是否勇敢?如果伊底帕斯偶遇的是另一個人,如果安娜‧卡列妮娜沒碰見佛朗斯基,如果愛瑪‧包法利的丈夫中了彩券,他們的人生必定會平靜許多,但他們的個性便不會展現在我們面前。」(註3)
 
唔!充份開展的個性,以及人生。艾倫狄波上面這段話又引出了三個故事──伊底帕斯、安娜‧卡列妮娜和包法利。讀者於是再多了三項可以列入個人書單的閱讀標的。就如同某家出版所說的一句企業形象語:「下一本書,就藏在此時此刻,你閱讀的這本書裏」。依據這個邏輯,暢銷作家一族很可以把自己的作品做為置入平台,據此開發出置入性行銷的業外收入。
 
說到暢銷作家,我認識一位骨勢走反的網友,絕對不碰任何上了暢銷排行榜的書。他對一本書的排斥程度,和該書的熱門程度成正比。那麼,他都怎麼買書?很簡單!依據他的說法,只買「咬手」的書。合該他讀的書,不勞他費神尋找,在書店裏自會主動逕往他的手咬去──這就是了!
 
這使我聯想到某個西洋傳奇故事中的神奇手杖。一旦手杖感知到當時所在的地底下藏有水脈時,就會在拄杖人的手中抖動起來。我玩笑告訴朋友:如果找水的神力變為找書,那麼去到了書店,手杖就會領我們找到「正確」的書。我們不必瀚海撈魚,一尾又一尾地翻開魚鰓做檢查,牠們自會主動出列來到我們的眼前,省事極了。只是,這份方便,就像吃剝殼瓜子或花生一樣,我們將會完全失喪了尋找和發現一本書的那份跋涉的樂趣。
  
拒絕暢銷書,意謂著拒絕通俗品味。他們在閱讀上有獨特的行走方式和路線,不需要任何導遊。自己開發新景點,唾棄公認的景致。這位朋友的閱讀性格,其實反映的正是他個人平素的生活態度,就是習慣和最大多數人的意見唱反調。所以,我曾玩笑指他是一個「歹到ㄉ一ㄣ」(閩南語,意指不好相處、不合群)的人。

一味的走反,也等於是被潮流所牽制──因為你往東,所以我決意不去那個方向。然而對於我這種重視社交的人來講,就有對暢銷排行,或者所謂「十大書單」、「好讀書單」進行瞭解的必要。未必閱讀,但好歹翻上一翻,至少清楚時尚,知道是什麼樣的一個東西。這好比我去到了巴黎,雖然不會湊著人龍的熱鬧登上艾菲爾鐵塔,但還是會趨進它的胯下好生張望一番。如此一來,日後就可以引自己過門不入的那份不從眾而誇人,還順帶一提當年站在蒙馬特山丘上俯瞰大巴黎的視覺經驗──我也看到了!而且是站在自己開發出來的另一個視野位置。因此以為風骨獨立,高人一等。
 
跟著暢銷排行榜走,可以有效率的得到社交用的談話材料。跟著名家開列的書單走,則安全簡便,不容易出差錯。作家楊渡還曾記錄另一種跟讀方式,是由他當年就讀台中一中時的地理老師所透露的:「如果你好好在圖書館走一走,幸運的話,你就會發現他借過的書。借書單上寫著『李敖』兩個字,這時候,不要懷疑,趕快借出來,不要管它是什麼書,先借了再說,因為,你可以在他借過的書下面,簽上你的名字。想想看,你的簽名在李敖的後面,多有學問!你可以對別人說,你和他看同一本書啦!像我,就已經簽過好幾本了。」
 
再回到《絕地大飯店》這冊繪本來。封底摺頁裏的作者簡介,指出Lewis「是著名詩人……行文優美,字句間流露充沛感情和生命力」。可惜在這本作品裏,我完全感受不到文字上的任何精彩。到底是經過翻譯的東西,轉了一手,就好像是過了洋水去到美國的咕咾肉,意思還在,吃起來卻全不是那麼回事了。

不是同一回事,所以領受不到原始的魅力──雖然走了味的東西也許照樣好吃,甚至更勝一籌。王安憶就舉了《約翰‧克利斯朵夫》這部書為例。由傅雷翻譯的這部作品,在中國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但法國文學界對它的評價卻不高。「因為我們無法去看原文,我們不知道問題出在什麼地方。語言的鴻溝是難以踰越的。」所以,「有人說,中國的《約翰‧克利斯朵夫》是傅雷『寫』的《約翰‧克利斯朵夫》」。

附帶一提的是,傅雷在廿八、九歲時就把這部書『寫』成了,在中國是第一人。有人說若是把傅雷比喻做我國翻譯史上的一座高山,他翻譯的《約翰‧克利斯朵夫》更可以說是山頂上的一株參天大樹,「要超越它實為不易,不僅要有非同一般的膽魄,更要有扶搖直上九鯤鵬的翅膀。」北京大學的教授許淵沖先生,在其近八十歲高齡時,終於完成了另一部《約翰‧克利斯朵夫》的中文譯作。這部作品究竟超越了傅雷沒有,見人見智。或者像《梁祝》小提琴協奏曲的西崎崇子vs.呂思清,其實各有勝擅,不必非要評個你高我低,聳動出一個什麼「終極版」的標籤出來。

 
(註1)馬格雷探長:「喬治奚孟農村」(1903~1989)以馬格雷探長為主角,寫了七十五本小說,廿八篇短篇故事。馬格雷探長在法國,就像福爾摩斯在英國一樣,家喻戶曉。這兩位皆聞名全球。」
(註2)灰灰先生:「彼得洛利(1904~1964)出生於匈牙利,三0年代在好萊塢大放異彩,四0年代更以精湛的演出震撼好萊塢。卓別林稱他為『現存最偉大的演員』。」
(註3)語出艾倫‧狄波頓小說《吻了再說》/先覺出版社
(註4)李敖於卅八年四月來台後,曾就讀於台中一中。

台長: 波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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