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9-06-19 23:50:35| 人氣9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兩岸司法判決互採 黃昆輝:「淪中國劊子手!」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兩岸司法判決互採 黃昆輝:「淪中國劊子手!」

更新日期:2009/06/18 18:48 特約記者高玉如報導

第三次江陳會兩岸簽署「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第十點規範「兩岸裁判認可」,「雙方在不違反公序良俗之下,相互認可及執行民事確定裁判與仲裁判斷」。台聯主席黃昆輝今(18)日表示,中國是人治社會,該項協議已讓台商在中國永遠敗訴的惡夢,延伸至台灣。

黃昆輝表示,連郭台銘都說,「台商在中國打官司沒有贏過」,在中國,公安、檢察官、法院都是共產黨的「政法委」管轄,法院一向偏袒特權、政府,甚至和加害人勾結、冤獄頻傳,現在台灣法院竟然要淪為中國法院的劊子手,台商的惡夢已經要從中國延伸到台灣!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舉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要求台灣士林地院執行其判決的案例說明,該案是兩年前發生的買賣糾紛,中國廠商控訴被告台商拖欠貨款,但訴訟程序中完全沒有傳訊或訊問被告,法院審理過程被告完全不知情,中國北京法院逕自判決被告應賠償100多萬人民幣,且來函要求台北士林地院執行,被告台商才知道自己被判敗訴;他認為中國沒有獨立的司法制度,一切受黨指揮,台商應注意如何自保。

黃昆輝則呼籲政府,在和對岸簽署任何協議時,應該廣徵民意,尤其是影響人民生命財產權益的協議,更應思考週延,以保護人民權益為先;貿然執行將造成負面效果,對人民傷害極大,此項協議可以說讓中國未經正當程序的法院判決效力延伸到台灣境內,不解當初為何同意簽署?政府應立即思考如何亡羊補牢。

台長: 記憶體
人氣(98)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