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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動物偽禁藥 防檢局修法加重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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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動物偽禁藥 防檢局修法加重刑罰

2012-12-20 19:03:05

華人健康網 記者張世傑/台北報導



農委會防檢局統計,從今年1月至11月底止,配合檢調查緝,總計破獲13起偽、禁藥走私販售案,其中製造地區8成多來自中國大陸,目前立法院委員會已經達成共識修法,未來不論偽藥、或是禁藥,都將合併處單一罰責,也就是7年以下,併科450萬元罰鍰,以遏止偽、禁藥走私販售歪風。

偽、禁藥走私販售猖獗,防檢局決定加重刑責,以遏止歪風。

防檢局副局長黃國青指出,上月底高雄地檢署破獲偽造動物用藥的工廠,嫌犯在10多年前開始,將從中國走私來的動物用藥加以分裝,甚至加入人類用藥,偽裝成新廠牌的特效藥,來治療狗的心絲蟲病,販售到全台兩百多家醫療院所,甚至有些藥還給人吃,狗遭殃死亡人也受害。

調查發現,這次不肖業者利用網路販售,已嚴重觸法;目前防檢局再度針對可能涉案的獸醫診療機構、藥品販賣業者及寵物店等對象發動擴大聯合搜索,以有效杜絕不法。而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防檢局設有檢舉專線0800-039131,凡經檢舉而破獲者,檢舉人最高可獲頒奬金20萬元。

黃國青強調,近年來違、禁藥走私販售日益猖獗,不論是透過海關走私,或是航運夾帶闖關,由於利潤高,往往成為歹徒覬覦目標。根據目前「動物藥品管理法」規定,動物藥品製造地若是在國內,則稱為「禁藥」,可處罰鍰數萬元不等,但若是動物藥品製造地若是在國外,則稱為「偽藥」,依法處7年以下,併科450萬元罰鍰。

但調查發現,許多不肖業者,在中國大陸製造偽、禁藥,卻在台灣換牌魚目混珠,逃避查緝,或是藉由不肖通路業者聯手販賣牟取暴利。因此目前立法院決定修法,偽、禁藥單一罰責,也就是不論偽藥或是禁藥,均將重處「7年以下,併科450萬元罰鍰」。

另對於不肖動物醫院或是獸醫,若經查獲販售動物法,偽、禁藥,嚴重可吊獸醫銷執照,並勒令停業,因此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違法製造、輸入及販賣非法動物用藥品,同時也請獸醫診療機構一定要使用合法藥品,以維護動物與民眾的健康。

原文網址 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246/10362

新聞來源:華人健康網

台長: 陳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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