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2-12-20 16:55:05| 人氣4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衛生署放寬器捐法規!三歲童終能捐贈移植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衛生署放寬器捐法規!三歲童終能捐贈移植

2012-12-20 16:51:00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

過去,三歲以下之孩童,如不幸腦死,其器官捐贈,因礙於台灣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八年之久未曾修訂,因此不得捐贈他人,導致台灣三歲以下,如需等待器官移植,等於被宣判死亡。

對此,行政院衛生署,終針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進行修訂,放寬腦死判定準則適用年齡,明訂3歲以下幼兒之腦死判定程序,使其有明確的法制,使三歲以下兒童也能進行捐贈,與移植器官的動作,讓小小生命也能傳愛延愛!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

新聞來源:優活健康網

台長: 陳小花
人氣(47)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