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重大財經政策與法案回顧
2012-12-19 08:00:00
外勞在臺年限延長到12年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就業服務法》,延長家庭看護、營造、製造業等藍領外籍勞工在臺工作年限至12年;並將聘僱許可由2年延長為3年,簡化雇主申請外勞程序。
白領外人來臺執業放寬
勞委會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未來外國會計師、律師、建築師等,將不限受僱身分,可接受委任或承攬契約,以自營身分來臺工作。
陸資來臺第3波開放
行政院核定通過第3階段開放陸資來臺案,擴大開放製造業、服務業及公共建設等業別,總計161項的投資項目,進一步深化兩岸產業合作。
專利審查加速
財團法人專利檢索中心揭牌,將協助智慧財產局處理專利前案檢索。繼臺美PPH(the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PPH)計畫後,臺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計畫」也啟動,專利審查期程將有效縮短。
僑外生工作、實習門檻放寬
教育部鬆綁大學校院僑生畢業後留臺實習資格,並延長每次許可期間。同時,勞委會放寬僑外生大學畢業後繼續留臺工作門檻,大學應屆畢業的僑生及外籍留學生可申請留在國內從事起薪新臺幣3萬7,619元以上的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不需具有2年工作經驗。
不動產實價登錄上路
在保障民眾隱私權前提下,內政部宣布正式實施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實價登錄制度),不動產交易須在案件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30天內完成登錄,今年10月起,民眾可以上網查詢房屋買賣及租賃價格。
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簽訂
兩岸於8月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建立兩岸投資人制度化的保障機制,強化保護投資者的人身安全,同時將臺商經第三地的投資納入,為兩岸經貿交流樹立新里程碑。
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簽署
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完成簽署,預計可帶來包括建立溝通平台,協助解決兩岸貨品通關問題、相互承認優質企業(AEO)及進行專業技術合作,降低業者營運成本;合作打擊走私與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關稅優惠等四大效益。
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生效
「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正式生效。中央銀行表示,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立後,將可提升廠商靈活調度資金、增加兩岸經貿活動使用幣別,並且有助發展具兩岸特色的金融業務。
新商標法7月實施
新商標法上路,任何可喚起消費者產生特定品牌印象的標識,包括影像、全像圖(雷射圖)、氣味或觸覺,均可以作為商標,向智慧局申請註冊。
個資法兩階段上路
《個人資料保護法》正式實施,涵蓋範圍廣及個人及所有產業、團體。不論是個人、團體、企業,對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與利用,均受到規範。政府在運用個資時,也須善盡保管責任。而民眾對於所提供的個資在被利用時,有參與表達意願的權利。
政院推動臺商回臺投資
行政院宣布「加強推動臺商回臺投資方案」,以2年吸引臺商回臺投資2,000億元為目標,預期將可創造總產值3千多億元,並增加8.2萬個就業機會。
本文出處: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8220
新聞來源:經建會
文章定位:
人氣(18) | 回應(0)| 推薦 (
0)| 收藏 (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 個人分類:
|